安徽省市場行銷協會

安徽省市場行銷協會,是由全省工業企業、流通企業,以及交通、通信、建築、金融、保險、培訓諮詢服務等相關企業和政府有關經濟管理部門、行業協會、新聞等單位以及從事市場行銷相關工作的個人,自願結成的全省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組織。

基本信息

協會概況

安徽省市場行銷協會(Anhui Marketing Association)是由全省工業企業、流通企業,以及交通、通信、建築、金融、保險、旅遊、賓館飯店、會展廣告、培訓諮詢服務等相關企業和政府有關經濟管理部門、行業協會、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新聞等單位以及從事市場行銷相關工作的個人,自願結成的全省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組織,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協會宗旨:遵守憲法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指導下,以面向社會,服務於企業為宗旨,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發揮橋樑、紐帶、協調、服務的功能,推動現代市場行銷理論和技術手段的套用,提高企業市場行銷水平,增強企業市場競爭的能力,促進全省經濟持續、健康地發展。
協會業務範圍:
(一) 協助政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市場行銷領域的理論研究;
(二)協助政府部門開展行業管理工作,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參與有關行業發展規劃的編制,促進企業規範化管理和行銷工作創新;
(三)調查和收集整理全省市場行銷領域的基礎資料,研究我省市場行銷發展歷史、現狀、發展趨勢,為協會開展工作和政府部門指導協會工作提供依據;
(四)建立與企業間、政府間長期穩定的溝通渠道,及時向政府部門反映會員的合理意見、要求和建議,協調解決企業市場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保護會員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五)組織會員開展各類信息和業務交流活動,為會員提供信息諮詢服務,促進企業之間的合作; 
(六)組織企業參加省內外舉辦的各類博覽會、展銷會、交易會和經貿洽談活動,不斷提升會員企 業的市場開拓能力;
(七) 積極開展對外交流活動,擴大與國內外同行業間的合作與交流;
(八)舉辦講座、論壇、研討會、培訓班,提高市場行銷隊伍素質,增強企業市場競爭能力;
(九)建立市場行銷專業網站,辦好市場行銷刊物,傳播先進理念和經營謀略,為會員構建市場營 銷信息服務平台;
(十)組織開展全省市場行銷成果的評價活動,遴選成功行銷案例,開展行銷優秀論文評選,總結推廣企業市場行銷先進經驗;
(十一)接受安徽省經濟委員會和政府有關部門以及會員單位委託的其他工作。
面。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定名為安徽省市場行銷協會,英文譯名是:Anhui Marketing Association,縮寫AMA 。
第二條 安徽省市場行銷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是由全省工業企業、商貿企業,以及交通、通信、建築、金融、保險、旅遊、賓館飯店、會展廣告、培訓、諮詢、中介服務等相關企事業單位和政府有關經濟管理部門、行業協會、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新聞單位等以及從事市場行銷相關工作的個人,自願結成的全省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組織,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及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風尚,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指導下,以面向社會,服務企業為宗旨,引導企業開拓市場,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發揮橋樑、紐帶、協調、服務的功能,推動現代市場行銷理論和技術手段的套用,提高企業市場行銷水平,增強企業市場競爭能力,為促進全省經濟發展、市場繁榮做出貢獻。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安徽省經濟委員會、安徽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會址設在安徽省合肥市。
第一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開展市場行銷領域的理論研究;
(二)協助政府部門開展行業管理工作,參與有關行業發展規劃的編制,促進企業規範化管理和行銷工作創新;
(三)調查和收集整理市場行銷領域的基礎資料,研究我省市場行銷發展中的新特點、新問題、新趨勢、新舉措,為政府決策和指導企業行銷管理工作提供依據;
(四)建立與企業間、政府間長期穩定的溝通渠道,及時向政府部門反映會員的合理意見、要求和建議,協調解決企業市場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維護會員單位合法權益,規範市場行銷秩序; 
(五)組織會員開展各類信息和業務交流活動,為會員提供信息、技術諮詢服務,促進企業之間的合作和發展; 
(六)組織企業參加省內外舉辦的各類博覽會、展銷會、交易會和經貿洽談活動,不斷提升會員企業的市場開拓能力;
(七)積極開展對外交流活動,擴大與國內外同行業間的合作與交流;
(八)舉辦講座、論壇、研討會、培訓班,提高市場行銷隊伍素質,增強企業市場競爭能力;
(九)建立市場行銷專業網站,辦好市場行銷刊物,傳播先進理念和經營謀略,為會員構建市場行銷信息服務平台;
(十)組織開展全省市場行銷成果的評價活動,遴選成功行銷案例,開展市場行銷優秀論文評選,總結推廣企業市場行銷先進經驗;
(十一)接受安徽省經濟委員會和政府有關部門以及會員單位委託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團體會員
凡依法設立的各種類型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承認本協會章程,向協會提出申請的,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後,即可成為本協會團體會員。
團體會員均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的業務主管負責人作為該團體會員的代表。若有變更,應由新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的業務主管負責人接替,並及時通知本協會秘書處備案。
第九條 個人會員
凡從事與市場行銷工作有關的專家、學者、經濟管理幹部、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以及其他支持並熱心市場行銷工作的人員,承認本協會章程,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或其他會員推薦,並經協會常務理事會批准後,即可成為本協會會員。
第十條 根據協會工作需要,有關領導和社會知名人士,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後,可聘為本協會名譽會員。
第十一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自願申請加入本協會;
(三)在市場行銷領域中或在本地區有一定的影響;
(四)按期繳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和相關資料:
(二)經協會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協會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三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會員的權利
1、享有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本協會工作有監督權和批評建議權;
3、優先參加本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優先獲得本協會提供的有關信息資料和服務的權利;
4、向協會提供有關信息和服務者,視其產生的效益,可享有一定的報酬或獎勵;
5、有權要求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6、介紹和推薦新會員;
7、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二) 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協會的章程,執行行規、會約及本協會決議;
2、關心支持本協會的工作,積極參與本協會組織的活動,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3、完成本協會委託交辦的工作;
4、向協會反映情況及工作建議,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
5、按規定標準按時繳納會費。
第十四條 會員自願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繳回會員證。會員連續兩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五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研究可勸其退會,或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六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產生理事會;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或調整會員繳納會費的標準;
(五)審議並決定理事會提出的其他重大事項;
(六)決定終止事宜。 
第十九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的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會設立理事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會組成人員由會員代表大會從會員代表中,經民主選舉產生。理事單位的代表有變動的,應由所在單位推舉新的代表接替,並報協會秘書處備案。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研究確定本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六)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授權協會秘書處,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
(九)視需要聘請名譽會長、顧問;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情況特殊時,理事會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條中第一、三、五、六、七、八款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的職權:
(一)召集理事會會議;
(二)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三)制定年度工作計畫;
(四)批准會員入會、退會,提出增補、調整理事、常務理事的建議名單,提出有關需要理事會討論的議案;
(五)決定和組織協會的換屆選舉;
(六)領導和指導協會秘書處和所屬機構的工作。
第二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
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副會長、秘書長協助會長工作。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會長、 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安徽省經濟委員會審查並經安徽省民政廳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五年。連選可以連任,但最長任期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安徽省經濟委員會審查並經安徽省民政廳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因工作變動不再從事市場行銷相關工作自願退會的,由理事會另行選舉產生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的法定代表人報經安徽省經濟委員會審查並經安徽省民政廳批准同意,由秘書長擔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在任職期間不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設立秘書處。秘書處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
秘書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協會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三)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的資助; 
(四)會員單位及其他單位的社會捐贈;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按照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會費標準,向會員收取會費。
第三十六條 經費管理
(一)實行獨立核算,自收自支,專款專用;
(二)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三)嚴格執行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
(四)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五)配備專職或兼職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六)日常經費開支由秘書長審批,大項目開支由會長審批,定期向常務理事會、理事會報告經費收支情況。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安徽省民政廳指定的財務審計機構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一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安徽省經濟委員會審查同意,並報安徽省民政廳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安徽省經濟委員會審查同意。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經安徽省民政廳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七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安徽省民政廳和安徽省經濟委員會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經2009年元月五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第五十條 本章程自安徽省民政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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