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煩縣司法局

3、指導和管理全縣的律師、法律援助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全縣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5、指導和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和仲裁工作。 7、指導和管理全縣的人民調解員、司法助理員、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和“148”法律服務工作。

婁煩縣司法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2、制定全縣普法依法治縣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各行業、各部門和各單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組織全縣執法監督檢查。負責承辦婁煩縣依法治縣工作。
3、指導和管理全縣的律師、法律援助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全縣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4、指導和管理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工作。
5、指導和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和仲裁工作。
6、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初任法官、檢察官和律師資格的司法考試工作。
7、指導和管理全縣的人民調解員、司法助理員、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和“148”法律服務工作。
8、指導和管理全縣的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及管控工作。
9、指導和管理全縣法學教育、法學理論研究、司法行政政策理論研究工作與全縣法律方面的社會團體的工作。
10、參與地方規範性檔案的起草,負責本系統行政複議和應訴等法制工作。
11、參與全縣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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