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精神

奧運精神

奧運精神,即和平、友誼的奧林匹克精神,國際奧委會在《奧林匹克憲章》中“奧林匹克主義的原則”條款中有這樣一段話:“每一個人都應享有從事體育運動的可能性,而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視,並體現相互理解、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的奧林匹克精神”。

簡介

奧運精神奧運精神
奧林匹克精神是和平友誼
人們稱之為奧運精神。
奧運精神的倡導者是國際奧委會,這也是奧林匹克運動的領導機構,奧運精神號召世界人民為了增強各國運動員之間的友誼與團結,促進世界和平以及各國人民之間相互了解,發展世界體育運動等理想而不斷努力。
現代奧運會的主旨由法國教育家皮埃爾·德·顧拜旦1896年提出,國際奧委會1913年設計製作的五環旗,就是現代奧運主旨與精神的標誌。
由於奧運精神具有“號召並匯集最高水準的比賽”之涵義,很多社會活動都喜歡用“奧運會”來表達某個領域的活動舉辦達到“最高”或“最好”的程度。例如“科技界的奧運會”、“經濟界的奧運會”、“文化界的奧運會”、“醫學界的奧運會”、“房產界的奧運會”、“IT屆的奧運會”等。
奧運精神是人類共有的精神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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