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洛比行動綱領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領域綱領名稱。

奈洛比行動綱領

Nairobi Programme of Action

簡介

1981年8月10~21日在肯亞首都奈洛比召開的聯合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會議的一項決議。全名為《促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與利用的奈洛比行動綱領》。該綱領是按照《聯合國第三個發展十年國際發展戰略》和關於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的規定,為加快開發中國家的發展,以便順利進行能源過渡而制訂的。綱領包括國際行動、地區行動和國家級行動。特彆強調加強國際合作的重要性,要求在能源規劃、研究示範和技術轉讓等方面,已開發國家應給予開發中國家特別支持。1982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了成立促進奈洛比行動綱領執行的政府間委員會,並在聯合國總部設立專門的秘書處,1983~1992年在紐約共召開過六次政府間委員會和若干次地區性及專家組會議,對促進世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1992年在聯合國精減機構中該委員會被合併,奈洛比行動綱領的執行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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