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徒

大司徒

官名。《周禮》以大司徒為地官之長。漢元壽二年(前1年),改丞相為大司徒。東漢建武二十七年(51年),改稱司徒。北周依《周禮》置六官,為地官府之長,以卿任其職。其日常工作有為移民墾荒,招撫安置流民,以魚鱗圖冊、黃冊為根據,抑制豪民兼併;以限田裁異端之民;以樹藝課農官;以草地養馬放牧;以電種召佃盡地利;對多年積欠賠累可根據情況給予蠲免;根據各省收支情況,調劑餘缺;差役的減輕免復;對災區貧老的撫恤救濟,對有功人的賞賜;權量市糴,評估物價;徵收山澤坡池、關市、坑冶之稅;贍軍輸,督漕運,贍及轉輸屯種,開中以實邊,和百官俸祿支給;定期編造戶口冊籍,調整戶等,了解人口及土地增減變化;對隱匿戶口,侵吞土地等不法行為及時給予制止、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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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周禮》以大司徒為地官之長。漢元壽二年(前1),改丞相為大司徒。東漢建武二十七年(51),改稱司徒。北周依《周禮》置六官,為地官府之長,以卿任其職。

《漢書.百官公卿表上》:“相國、丞相,皆秦官......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後漢書.百民志一》:“司徒,公一人。本註:掌人民事......世祖即位,為大司徒,建武二七年,去‘大’。”

官名。其職由《周禮》地官司徒演變而來。漢朝置尚書郎4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魏文帝時,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到隋朝改為民部。唐改稱戶部尚書。顯慶元年(公元656年)改戶部為度支;龍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度支尚書為司元太常伯;鹹亨元年(公元670年),復為戶部尚書。宋、元、明、清沿而未改。戶部尚書主管全國戶口、賦役方面的政令。侍郎掌稽核版籍、賦役實征等會計統計工作。其日常工作有為移民墾荒,招撫安置流民,以魚鱗圖冊、黃冊為根據,抑制豪民兼併;以限田裁異端之民;以樹藝課農官;以草地養馬放牧;以電種召佃盡地利;對多年積欠賠累可根據情況給予蠲免;根據各省收支情況,調劑餘缺;差役的減輕免復;對災區貧老的撫恤救濟,對有功人的賞賜;權量市糴,評估物價;徵收山澤坡池、關市、坑冶之稅;贍軍輸,督漕運,贍及轉輸屯種,開中以實邊,和百官俸祿支給;定期編造戶口冊籍,調整戶等,了解人口及土地增減變化;對隱匿戶口,侵吞土地等不法行為及時給予制止、糾正。

西漢大司徒

序次 諡號 姓名 在位年數 在位時間 皇帝
西漢大司徒(前1年—9年)




1 博山簡烈侯 孔光 1年 前1年 漢哀帝
2 扶德侯 馬宮 6年 前1年—5年 漢哀帝 漢平帝
3 防郷侯 平晏 3年 6年—9年 漢平帝 孺子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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