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預算機動財力

地方預算機動財力是指中國財政管理體制規定由地方財政自行支配、在當年預算中未安排具體使用項目、根據預算執行情況靈活運用的一部分財政預算資金。是必須在國家統一政策指導下統籌兼顧。

地方預算機動財力

正文

中國財政管理體制規定由地方財政自行支配、在當年預算中未安排具體使用項目、根據預算執行情況靈活運用的一部分財政預算資金。通常指地方財政按財政管理體制規定,在財政收入預算中安排的總預備費、上年度超收分成或增收分成未安排部分,以及上年度的財政支出結餘。
地方預算機動財力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均歸地方財政。這部分資金由於在預算中沒有指定具體用途,地方財政可以根據本地區需要,因地制宜地安排項目或用於解決特殊性開支。但是必須在國家統一政策指導下統籌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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