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練使

團練使

團練使,全名團練守捉使,唐代官制,負責一方團練(自衛隊)的軍事官職。唐初團練使有都團練使、州團練使二種,皆負責統領地方自衛隊,地位低於節度使。一般都團練使多由觀察使兼任,州團練使常由刺史兼任。

基本信息

官職簡介

魏定國凌州團練使魏定國凌州團練使
唐至元設定的地方軍事長官。唐代團練使全稱為團練守捉使。有都團練使﹑州團練使兩種。州團練使最早見於岱嶽觀碑所載聖曆元年(698)兗州團練使。與此同時﹐武則天為防禦契丹﹑突厥的進擾﹐在今河南﹑河北建立武騎團兵。團練使大約是這些地方軍隊的統領者﹐但安史之亂前只在個別地區短時期內設定。
安史亂起﹐全國兵興﹐唐王朝又在部分藩鎮或屬郡設定都團練使﹑州團練使。都團練使自乾元元年(758)起陸續置於江西﹑宣歙﹑浙東﹑福建﹑湖南﹑黔中等不設節度使﹑都防禦使的地區﹐所轄州數多少不一。黃巢起義後﹐藩鎮勢力更加強大﹐都團練使漸升為節度使。州團練使本在一部分州設定﹐代宗時﹐宰相元載為籠絡人心﹐所授刺史悉兼團練使。大曆十二年(777)五月﹐唐王朝詔令除都團練使外﹐各州團練使全部廢除﹐但不久又部分恢復。此後﹐團練使的官職沿用到唐末五代。
唐朝都團練使﹑州團練使原是負責方鎮或一州的軍事﹐但因觀察使兼任都團練使﹐刺史兼任州團練使﹐他們實際上成為一個方鎮或一個州的軍政長官。都團練使與節度使或都防禦使的職掌相同(州團練使則與州防禦使同)﹐其區別在於地位的高低﹑遷轉的先後﹑俸錢的多少及是否授予旌節。所以設節度使﹑都防禦使的地區就不置都團練使﹐設州防禦使就不置州團練使﹐反之亦同﹐視地而異。

歷史發展

單廷凌州團練使單廷凌州團練使
唐代宗廣德二年(764年),于衡州置“湖南都團練守捉觀察處置使”,領衡州潭州、道州、邵州、永州等五州。
大曆十二年(777年)五月,唐王朝詔令除都團練使外,各州團練使全部廢除,但不久又部分恢復。
黃巢之亂後,藩鎮勢力更加強大,都團練使漸升為節度使。沿用到五代時期。
唐朝都團練使、州團練使原是負責方鎮或一州的軍事,但因觀察使兼任都團練使,刺史兼任州團練使,他們實際上成為一個方鎮或一個州的軍政長官。都團練使與節度使或都防禦使的職掌相同(州團練使則與州防禦使同),其區別在於地位的高低、遷轉的先後、俸錢的多少及是否授予旌節。所以設節度使﹑都防禦使的地區就不置都團練使,設州防禦使就不置州團練使,反之亦同,視地而異。
宋朝力采強幹弱枝政策,團練使僅是虛銜。諸州團練使為武臣之寄祿官,無定員,無職掌,不駐本州。
遼朝於南面各州置團練使司,以團練使掌一州軍政。
元末為鎮壓農民起義,曾設團練安撫使。
明朝廢除。
清代雖廣設團練,但無團練使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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