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體育總局水上運動管理中心

國家體育總局水上運動管理中心,機構設定有辦公室、運動一部、運動二部、運動三部、運動四部、運動五部。

機構設定

辦公室
運動一部
運動二部
運動三部
運動四部
運動五部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負責上述水上運動項目的業務管理,研究和制定所管項目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和指導所管運動項目優秀運動隊建設和後備人材的培養,管理所管運動項目的國家隊;
(三)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所管運動項目的全國競賽制度、計畫、規則和裁判法,負責所管運動項目全國性競賽的管理,制定全國比賽規程,審定運動成績;
(四)組織所管運動項目的科學技術研究,進行器材的研製和開發,提高科學訓練水平,組織宣傳和出版刊物;
(五)開展國際交往和技術交流,提出所管運動項目的國際活動計畫,組織實施參加國際競賽隊伍的組織、集訓和參賽事項,負責和指導在我國舉辦的國際比賽的審批和組織工作;
(六)積極開展與各項目有關的經營和服務活動,廣開經費來源渠道,增強自我發展的活力和後勁;
(七)搞好水上運動項目各協會的組織建設.廣泛聯繫和團結社會各界人士,充分發揮協會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八)管理青島航海運動學校和湛江潛水運動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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