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行為

問題行為所屬現代詞,指的是兒童擾亂他人或障礙自己身心健康發展的行為,即那些經常引起麻煩的行為。

問題行為

正文

兒童擾亂他人或障礙自己身心健康發展的行為,即那些經常引起麻煩的行為。
問題行為的種類 問題行為是兒童中較為普遍存在的現象,按其表現方式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攻擊型的,表現為活動過度、行為粗暴、上課不專心、不遵守紀律和規則、與同學不合作、破壞公共財物、欺騙或偷竊等。另一類是退縮型的,表現為羞怯膽小、沉默寡言、神經過敏、過度焦慮、自卑、孤僻、對人對事冷漠、迴避與他人接觸等。攻擊型問題行為具有明顯的擾亂性、破壞性和對抗性,極易引起家長和教師的煩惱和厭惡。而退縮型問題行為則往往以消極的、順從的形式表現出來,對集體的干擾不明顯或無影響,不易引起家長和教師的注意,但對兒童身心發展的障礙,實際上比前者要嚴重得多。一些長期的追蹤研究證明,退縮型問題行為往往是造成日後各種心理適應不良的預兆。
問題行為的原因 問題行為產生的原因極為複雜,它與自然素質和心理狀態,如需要、氣質、情緒和性格等有關;也受家庭、學校和社會環境的制約,如家庭組合狀況、教育水平、親子關係,兒童在學校集體中所處的地位,與教師、同學的交往狀況,學習成績,校外的交友、社會風氣等等,都可能成為問題行為的誘發因素。問題行為可能是由這些內外因素中某一種因素引起的,也可能是由數種因素的組合引起的,有時一種因素還可能引起多種問題行為。
兒童在現實生活中遭受挫折與問題行為的出現之間,存在著值得重視的聯繫。兒童在滿足需要和實現目標的過程中,總會遇到種種干擾和隨之而來的心理衝突。當困難無力克服、目標無法達到和需要不能滿足時,會造成兒童心理上的挫折狀態,並伴隨焦慮、憤怒等不良的情緒反應,出現搗亂、粗暴等攻擊行為或消沉、自卑等退縮行為。多次的失敗和挫折,類似的行為會在兒童身上固定下來,成為穩定的行為方式,從而形成程度不等的情緒障礙,如社交適應不良、智慧型效率降低或擾亂他人、破壞紀律等問題行為。具有這種問題行為的兒童稱之為問題兒童。
問題行為的判定 問題行為是與正常行為、變態行為相比較而言的,在行為的發生和行為的機制上,並無嚴格的界線,因此在判斷和確定兒童的行為是否問題行為時,要持慎重態度。
①要注意不同年齡階段兒童在生理機能、心理水平、認識能力和行為控制能力等方面不同的特點。在分析兒童的行為時,應將兒童所表現的行為與該年齡階段的正常發展趨勢及家庭、學校、社會對兒童行為的合理要求聯繫起來進行比較和分析,才能作出合乎實際的判斷。
②要區分兒童出現的問題行為或不良行為的嚴重程度。對那些暫時的、偶然的、經過教育後能及時矯正的行為,不能看成是問題行為;只有那些經常出現的、穩定的、擾亂性較大的、對學習影響較嚴重的、需要進行長期教育才能矯正的行為,才具有問題行為的性質。
③要注意問題行為與犯罪行為、變態行為的區別和聯繫。犯罪行為是從法律觀點對擾亂和違反社會準則行為的判定,行為的嚴重性及其穩定性的程度較高,在一般的教育條件下難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問題行為,特別是品行不良的行為,往往是萌發犯罪行為的前奏。變態行為是因心理失常所造成的行為異常。而由情緒障礙或性格異常等心理因素所引起的退縮、神經過敏、孤僻等行為,在一定條件和誘因下,有可能導致行為的變態。
問題行為的矯正 問題行為是可以改善和矯正的。家長和教師對問題行為或問題兒童應有正確的認識和科學的分析;對他們應持關心、愛護的態度,切忌冷淡、厭惡和嘲笑;並且要根據其問題行為的性質和程度,採用相應的措施和方法進行教育。
問題行為的擾亂性和障礙性是比較明顯的,也是容易觀察到的,但支配這種行為的動機則往往是隱蔽的,難於為本人所意識到,有時表露出來的並非真實的動機。因此,要使行為的改善達到預期的效果,採取的教育措施有針對性,就必須深入了解產生問題行為的心理原因。而準確地了解行為的動機也就成為很重要的一環。為了了解兒童出現各種問題行為的動機,應當通過直接的或間接的方式,對其言行及各種態度、表現作深入細緻的觀察、詢問或調查,而後通過分析再做出判斷。
創設良好的教育情境,儘可能地消除環境中的不良因素,是預防和減少問題行為的積極措施。健全和睦的家庭、團結友愛的學校集體和團隊組織,是兒童優良品行形成的主要的社會環境。開展內容豐富、形式新穎的集體活動,引導兒童,特別是讓退縮的、孤僻的兒童以歡樂情緒參加,可以使他們體驗到集體生活的樂趣,養成集體榮譽感和維護、服從集體規則的意向,從而有利於兒童制止自己的放任行為和改變不良習慣。通過講述革命英雄人物的故事,表彰所在集體中的優秀人物事跡,啟發兒童學習先進榜樣並對照自己的行動發現差距,可以提高他們遵守行為準則的自覺性。學校的教育計畫和對學生的行為要求應適合兒童的需要、興趣和能力,採用的方法是說理和民主的,這些都有助於兒童在生動活潑的氣氛中逐漸形成明辨是非的態度和表現出合理的行為;而過多的限制,特別是濫用懲罰,只會引起兒童情緒上的對立,使問題行為更加惡化。
促使兒童的心理健康發展,是預防或矯正問題行為的關鍵。如培養兒童具有開朗的性格和樂觀的穩定的情緒;教育兒童尊敬教師和長輩,與同學、同伴團結友愛,培養兒童有克服困難的信心和毅力,遇到挫折不灰心喪氣;教會他們正確地估價自己,使自己的要求切合實際,避免造成主觀和客觀的不相適應和由此而產生的挫折。
參考書目
 李雪瑩編著:《兒童行為與行為異常》,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1981。
 〔美〕H.C.林格倫著, 章志光等譯:《課堂教育心理學》,雲南人民出版社,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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