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碩格格

和碩格格

和碩格格,我國歷史時期人物,清朝皇室成員。

和碩格格是清朝皇族女子封號等級之一,漢譯為郡主。在清朝,親王正室的女兒(嫡女)可以被冊封為和碩格格,亦有例外,有些為側房所生的也可冊封為和碩格格.

在滿語裡格格一詞原指小姐,順治年間將[格格]分了等級,格格成了皇家宗室之女的封號.

和碩為滿語"HOSO"變化而來,在滿語裡有“一方”的意思

郡主朝冠、金約,制如郡王福晉。餘與和碩公主同。崇德元年,定郡主冠頂嵌東珠六。順治九年,定冠頂增嵌東珠二。服與和碩公主同。郡主暖轎及朱輪車,紅蓋,紅幃,紅幨,蓋角皁緣。餘如和碩公主。初制,郡主蓋、幃與和碩公主同,惟蓋角青緣。 郡主額駙朝帶,用鏤金圓版四,每具飾綠松石一。餘視武一品。崇德元年,定郡主額駙冠頂上銜紅寶石,嵌東珠一。帶用金圓版四片,嵌綠松石四。順治八年,定冠、帶與侯、伯同。康熙元年,定用四爪蟒補服。

和碩格格相關

清朝郡主待遇

下嫁蒙古外藩之郡主,不論其夫有無封爵,郡主所生之子一律封二等台吉(俸80銀)

順治年定皇家格格之俸

郡主 歲支250銀 米125石.

縣主 歲支220銀 米110石

郡君 歲支190銀 米95石

縣君 歲支160銀 米80石.

鄉君 歲支130銀 米65石

後又定郡主歲給米500石,縣主郡君縣君等米300石.

另外,和碩格格在冊封后可得到一定的封田(又稱胭脂地),作收租之用.,順治年定郡主賜田地180畝

關於清朝郡主的地位

根據儀仗等來考究清朝

固倫公主 和碩公主 兩者位同王爵

固倫公主 = 親王

和碩公主 = 郡王

郡主 = 郡王妃 = 貝勒.

要注意,這只是禮節上的,但事實上宗室男的待遇永遠比女子的要好,這就是說並不是說郡主的俸祿等於貝勒的.

以上是與清宗室的對比,事實上,在乾隆帝前,皇家公主格格下嫁外藩,不論額駙是貝勒還是親王等,都要向公主格格下跪,尤其是公主郡主在夫家是名義上的一家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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