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呂蒙正相公不喜記人過。初任參知政事,入朝堂,有朝士於簾內指之曰:“是小子亦參政耶!” 蒙正佯為不聞而過之。其同列怒,令詰其官位姓名,蒙正遽止之。罷朝,同列猶不能平,悔不窮問,蒙正曰:“一知其姓名,則終身不能復忘,因不如無知也,不問之何損?” 時皆服其量。(選自《宋史》)
譯文
呂蒙正宰相不喜歡記著別人的過失。剛擔任副宰相,進入朝堂時,有一位中央官吏在朝堂簾內指著呂蒙正說,“這小子也能參與謀劃政事嗎?”呂蒙正裝作沒有聽見似的走過去了。與呂蒙正同在朝廷的同僚非常憤怒,下令責問那個人的官位和姓名。呂蒙正急忙制止,不讓(那位同列)查問。退朝以後,那些與呂蒙正同在朝班的同僚仍然憤憤不平,後悔當時沒有徹底追究。呂蒙正則說:“一旦知道那個人的姓名;就終生不能忘記,因此還不如不知道那個人的姓名為好。不去追問那個人的姓名,(不問他的名字)對我來說有什麼損失嗎?”當時在場的人都佩服呂蒙正的度量(氣量)。
解釋
相公:古代對宰相的稱呼
喜:喜歡,喜好
過:過失;
過之:走過,經過
初:剛剛;
參知政事:官名,副宰相;
朝士:中央官員;
同列:同事;
佯:假裝,佯裝;
聞:聽見;
令:命令;
詰:詢問;
猶:仍然;
窮問:徹底追究;
窮:窮盡,完結;
問:追究;
遽:立即,立刻;
止:制止;
一:一旦;
是:這
時:當時;
皆:都;
量:氣量;
有朝士於簾內指之曰:之,代指呂蒙正
蒙正遽止之:之,代指同列
不問之何損:之,代指朝士姓名
相公:古代對宰相的稱呼。
其同列怒之:之,代詞,代朝士
不聞而過之:之。代詞,代朝士說的話
罷朝:結束朝會
閱讀導航
文章中心文章中呂蒙正不計人過,實在難能可貴。呂蒙正當眾諷刺自己的人,採取置之不理的冷處理的態度,而不是採取爭鋒相對,甚至懷恨在心,打擊報復的態度,避免了激化矛盾。作為宰相的呂蒙正卻有“不記人過”的心胸,這樣的氣度,令人佩服,景仰。我們從呂蒙正身上,可以學到為人處事的智慧,懂得容人之過的道理。
文章主題在日常生活中,對別人應有寬宏大度,不計個人得失的胸懷。對“不計人過”的看法:像這樣心胸寬廣的人是一個可塑之才,不會因為於別人斤斤計較而得罪別人,使人厭惡。
文章啟示本篇讚揚了呂蒙正不記人過的品格。
並告訴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對別人應有寬宏大度,不計個人得失的胸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