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銀行

台灣銀行

台灣銀行成立於1946年5月20日,並於2003年7月1日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組織。台銀系台灣光復後政府設立的第一家銀行。成立之初由“財政部”簽奉“行政院”核准,委由“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財政處”代為管理,自2008年12月21日起,台灣政府將台銀收歸政府運營,由“財政部”依國營金融機構相關規定管理。台銀於1985年銀行法修正而取得法人資格,2003年7月1日依據“公司法”之規定辦理公司登記,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回歸“公司法”及“銀行法”規範。

基本信息

簡介

台灣銀行台灣銀行

台灣銀行,系台灣光復後政府設立的第一家銀行,成立於1946年5月20日,成立之初由財政部簽奉行政院核准,委由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財政處代為管理,惟自1987年12月21日起,政府為提高行政效率,縮減組織層級,依據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規定,將本行收歸國營,由“財政部”依國營金融機構相關規定管理。

台灣銀行於1985年銀行法修正而取得法人資格,1992年7月1日依據公司法之規定辦理公司登記,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回歸公司法及銀行法規範。同時於1997年1月1日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相關規定,以股份轉換方式成立台灣金融控股公司,成為該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另於1997年1月2日以公司分割方式,將證券部及人壽保險部分割後,成立台銀綜合證券公司及台銀人壽保險公司,目前資本額為新台幣柒佰億元。

主要業務

台灣銀行自成立以來,即經理公庫業務,並奉準發行台灣地區之通貨及代理“國家銀行”之多種業務,1949年國民黨來台初期,更代理中央銀行之大部分業務,使本行兼具一般商業銀行及中央銀行之雙重性質與功能。

1961年7月中央銀行在台灣復業後,本行即轉以經營一般銀行業務為主,迨1994年7月“省縣自治法”通過後,台灣地區各級政府之存放代庫銀行,可由省縣、市政府自行選定,因本行系屬公營行庫,歷史悠久,信用卓著,經營穩健,迄今仍代理台北市及高雄市以外地區各級政府公庫業務,同時並仍受託經理新台幣發行附隨業務、協辦軍公教退休(伍)優惠儲蓄存款等多項政策性業務,在台灣地區的金融體系中,本行的地位甚為重要。

銀行標誌

銀行標誌銀行標誌

台灣銀行企業精神標誌(行徽)整體上以圓為造型,象徵“圓滿”、“團結”與“融通”,細分三個部分,各具其意義,茲分析如下:
1.外圓代表“地球”,象徵本行在邁入國際化的時代潮流中,拓展的領域與目標。
2.內圓上下對稱半圓,是國字“台”字之造形,配合外圓更具視覺的協調性,充分代表“台灣銀行”的領導性。
3.標誌中心,為最足以代表金融業的中國古代“布錢”,在文化歷史的孕育下,具有強烈的企業功能、視覺辨別效果;因其形體穩健、優美,更突顯本行企業文化特質。

管理團隊

董事長姓名:劉燈城職稱:台灣銀行董事長
任職日期:2012年7月16日
學歷:
·台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系碩士
·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經歷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董事長
·“財政部”常務次長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
·“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所長
·“財政部”參事兼中部辦公室主任
·金融財務研究訓練中心兼任董事長
·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兼任董事長
·台灣省政府財政廳代理廳長
·台灣省政府財政廳副廳長
·台灣省政府地政處副處長
·台灣省政府地政處主任秘書
·台灣省政府法規委員會組長

總經理姓名:張明道
職稱:台灣銀行總經理
任職日期:2010年1月8日
學歷:
·私立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東吳大學法律系學士
經歷: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局長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副局長
·“財政部”金融局副局長
·“財政部”金融局組長

組織架構

1.董事會秘書室:掌理台銀董事會之機要、文書業務等事宜。台灣銀行組織架構
2.董事會稽核處:掌理內部稽核業務之規劃、推動、追蹤考核及參與訂定、修正各種作業及管理章則等事宜。
3.企劃部:掌理制度、管理規章、營運方針、年度經營計畫等事項。
4.企業金融部:掌理授信業務之規劃、商品研發、行銷推展、輔道服務、行銷計畫與辦法之訂定及管理等事項。
5.授信審查部:掌理授信業務之規劃、審查、督道、諮詢輔道服務及管理等事項。
6.債權管理部:掌理逾期放款、催收款及呆帳催收清理之規劃、審查、督道及管理等事項。
7.財富管理部:掌理財富管理業務規劃、推展、考核、管理及教育訓練規劃等事項。
8.發行部:掌理新台幣之代理發行、撥運、整理、保管、銷毀及對各發行庫庫存與有關發行業務之檢查等事項。
9.公庫部:掌理代理及代辦各級公庫業務、政府機關證券財物之保管、各分支庫業務之指揮監督等事項。
10.風險管理部:掌理風險管理政策之研擬及修正、風險管理制度之規劃設計、風險管理規章之訂定及整合等事項。
11.營業部:辦理一般存款、放款、匯兌及各種代理業務等營業事項。
12.國際部:掌理外匯業務之處理及營業等事項,掌理島外金融業務及海外分支機構業務之推展、通匯關係、外匯業務之作業規劃及管理等事項。
13.信託部:掌理信託業務項目及附屬業務項目等事項。
14.電子金融部:掌理電子金融及存款業務之規劃、研發、行銷、整合、督道、管理考核等事項。
15.消費金融部:掌理一般消費金融業務之規劃、推展、管理及諮詢服務等事項。
16.財務部:掌理台銀新台幣、外幣資金調度、規劃、運用及有價證之投資等事項。
17.不動產管理部:掌理營繕及房地產管理等事項。
18.採購部:代辦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共事業集中採購制度之規劃、推行等事項。
19.國內營運部:掌理存匯業務、自動櫃員機、視道員、分支機構之籌設、考核等管理事項。
20.公教保險部:代辦公教人員保險業務之規劃及推行等事項。
21.貴金屬部:掌理貿易黃金、倉儲及停車場業務之研究、籌畫及推廣等事項。
22.徵信部:掌理授信業務資料之蒐集、調查、編審及島外徵信服務等事項。
23.總務處:掌理庶務、出納、物品採購及勞工安全衛生等事項。
24.秘書處:掌理機要、文書、印信、會議、編審、公共關係等事項。
25.人力資源處:掌理人事及行員訓練等業務之規劃、研究及執行事項。
26.政風處:掌理政風法令宣道及政風規章之擬訂與修改事項。
27.會計處:掌理會計制度規劃及擬訂、預(決)算、統計、內部審核、聯行帳/息等事項。
28.經濟研究處:掌理國內、外經濟金融、重要產業之調查、分析、業務研究發展及各種經濟出版物之編輯等事項。
29.資訊處:掌理自動化之規劃、設計及作業管理等事項。
30.法律事務處:掌理法律事務及島內、外法規之蒐集研究等事項。

榮譽

《環球金融》(GlobalFinance)雜誌近日評選出2012年全球50家最安全銀行榜單,根據榜單,台灣銀行榜上有名,排名第44……

總行廳舍

台灣銀行位於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0號的總行廳舍,是台北市的市定古蹟。1897年,日本國會通過《台灣銀行法》後,台灣總督府除了展開相關作業外,也積極覓地興建台灣銀行總行。在拆除城內文武廟之後,就在其附近興建營業處所,而該處所為紅磚與斜頂之仿後期文藝復興式建築。
1930年代,從開始全台灣七個營業據點擴展到數十個據點的台灣銀行,因業務量遽增,加上原建築遭白蟻侵蝕,乃於1938年擇現址重建(位於舊址的西邊),由日本建築家西村好時設計,大倉組(今日本大成建設)承攬土木施工,1939年年完工。
該建築牆體及列柱均為花崗石原物。混合採用了西洋古典建築元素,如四轉角渾重台柱、二樓八根列柱、石雕花瓶欄桿、科林斯柱式之變體柱頭與女兒牆連續飾帶均為難得一見的佳作。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此建築物遭美軍轟炸,屋頂於戰後重建。不過整體外觀,仍保有日據時期的莊嚴、厚重與安定之感,充分表現出穩重而理性的美感。
日本TBS電視劇《華麗一族》前幾集曾借用總行的營業大廳,作為劇中虛構的“阪神銀行”總行的拍攝場景。

人員晉用

正式行員早期透過國家考試錄取後分發,近年來已改由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甄選,唯新進人員已不具銓敘資格,故非最嚴格定義之公務員,但是員工依然納公保,並享國旅卡福利。金融風暴後,國內金融環境丕變,穩定的國營銀行成為求職者熱門選項,近年來每次招考競爭都相當激烈,錄取者亦不乏國外碩士或國內名校碩士,同時也使得年輕行員比例提高許多。

願景

深耕台灣金融,邁向國際市場
願景說明:
(一)擴增服務範疇,提升顧客價值。
(二)拓展核心業務,深耕台灣金融。
(三)強化經營體質,創造卓越績效。
(四)累積經營實力,邁向國際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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