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惡性腫瘤

一 概述

(一)流行情況

口腔惡性腫瘤是指發生在上下紅唇、雙側頰黏膜、舌前2/3、硬齶、上下牙齦及口底部的惡性腫瘤(舌根、軟齶屬口咽部),以鱗狀細胞癌為常見,國內文獻報導口腔癌的發病率為1.06~1.69/10萬人口。口腔癌占全身惡性腫瘤的1.9~3.5%,占頭頸部惡性腫瘤的4.7~20.3%。國外文獻報導印度、東南亞為高發地區:在印度據15個醫學中心統計,口腔癌占全身惡性腫瘤的35%。1989萊斯(Rice)等報導,在北美,頭頸惡性腫瘤占全身惡性腫瘤的10%,在美國口腔癌的年發病率約3萬人。發病率方面,男性高於女性,約2:1,患者高發年齡為50~60歲。歐美國家唇癌最多,占口腔癌的25~30%;在印度,斯里蘭卡則以頰黏膜癌最多,占口腔癌的55%~66%。一般低次好發順序為舌、牙齦、唇、齶、頰黏膜、口底。美國文獻報導口腔癌主要發生在舌及口底。

(二)病因

口腔癌的確切病因尚不明確。與口腔癌發病有關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幾種;
1.菸酒嗜好
吸菸的人不僅易患口腔癌,而且在癌瘤被治癒以後繼續吸菸,其發生第二原發癌的機會高達40%,而停止吸菸者僅為6%左右。應當指出,菸草的種類與口腔癌發生的關係至為密切,如吸菸斗或雪茄者易發生唇癌,而咀嚼煙時,包括同時加入一些其它的刺激性調味劑,如檳榔等時更易發生口腔癌。飲酒同樣可以增加發生口腔癌的危險性,而且隨飲酒量增加而上升。兼有菸酒嗜好者,其發生口腔癌的機會更高,通常比單純抽菸或飲酒者高數倍。
2.紫外線與電離輻射
唇癌多見於戶外工作、長期暴露在日光下者,特別是農民、漁民或牧民。電離輻射與甲狀腺癌的發生關係密切,與口腔癌的關係尚有爭議。臨床上常常見到鼻咽癌、惡性淋巴瘤放射治療數年後發生口腔癌的病例。有報導每100人接受10Cy放射治療者,在10年中可能發生1.8個放射癌。
3.慢性刺激與損傷
在銳利的牙尖、殘根以及不良修復義齒的相應部位,經長期慢性刺激後可發生癌變,其中以舌癌及頰黏膜癌較常見,口腔衛生不良,常有慢性炎症存在,形成長期慢性炎症刺激,有可能誘發口腔癌。
4.生物性因素
曾有報導認為口腔癌的發生可能與I型單純皰疹病毒(HSV-I)迄今尚無像EB病毒在鼻咽癌發病中那樣,有足夠令人信服的資料證實病毒在口腔癌所起的作用。
5.癌前病變
如白斑、紅斑、扁平苔蘚、口腔黏膜下纖維變性、口腔黏膜萎縮病變等,均可因口腔黏膜有不同程度角化增生以致癌變。目前認為紅斑是最重要的癌前病變,紅斑屬於癌的早期表現,癌變率在5%左右。口腔黏膜下纖維變性致癌率可高達1/3,主要因為纖維變性,血管相對減少,導致上皮萎縮而發生癌變。

(三)病理

口腔癌的主要病理類型為鱗狀上皮來源的鱗狀細胞癌,約占90~95%,少數為來自小延腺上皮的癌,如惡性混合瘤、腺樣囊性癌、腺癌等。間葉組織來源的惡性腫瘤罕見。此外,口腔黏膜也可發生惡性黑色數瘤,多見於牙齦、頰黏膜等處。

(四)診斷

口腔位於淺表部位,張口直視下即可看清。一旦出現腫瘤樣病變,根據病史、體檢及活檢病理確診並不困難。檢查時注意病變大小、範圍、質地、腫瘤外觀、顏色,硬齶腫物注意黏膜是否正常,黏膜下腫物的活動度等情況,有無神經受累的相應症狀,並經接診了解腫瘤浸潤深度、臨近組織受累情況。已有大量文獻報導,同期別的口腔癌伴有深部浸潤者預後較差。臨床上對經久不愈的潰瘍以及白斑、紅斑等病變應引起高度重視並及時進行活體組織檢查,以免遺漏。
X線片如下頜骨測位片、斷層片、咬頜片、牙齒有助於了解牙齦癌有無頜骨的破壞。CT檢查可以觀察腫瘤的大小浸潤範圍、與周圍組織及頸動脈的關係,並可幫助了解頸部淋巴結有無轉移。B超可了解頸部淋巴腫大情況。
口腔癌要注意與結核性潰瘍、復發性口瘡、多形性滲出性紅斑、舌葉狀頭炎、慢性唇炎、創傷性潰瘍等良性病變鑑別。
另外需指出,口腔癌的發病率遠較身體其他部位的為低,但並不罕見,一旦出現可疑病變容易發現,應及時就醫,而且應到腫瘤科、腫瘤醫院頭頸外科或口腔醫院頜面外科診治。臨床上不少病例,患者及時到了醫院,但被醫生耽誤了(醫生沒有經驗或根本沒見過),一直按炎症治療,到確診時已屬晚期了。口腔癌早期與晚期預後差別極大。治療前必須經外科、放射治療科醫生共同會診,根據病情作出明確分期,根據分期制定出合理的、恰當的方案進行治療,才有可能獲得滿意的治療效果。

(五)治療原則

口腔癌的治療手段主要包括:手術、放射治療、化療及不同手段搭配的綜合治療,輔以中藥、免疫及生物治療等。其目的在於最大限度地根治腫瘤,儘可能保留口腔外形與功能。晚期不能根治的則採用各種手段有效的控制腫瘤發展、延長生存期、改善生存質量‘
目前認為,口腔癌除早期及未分化癌外,應以外科手術治療為主或採用以外科為主的綜合治療方法。口腔位於淺表部位,但面積不大,呈腔穴狀,常限制手術操作。因此,除早期病因或小型腫瘤可直接在口腔內操作外,常需切開下唇或上唇,以利於充分暴露手術野。外科治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為:①原發火灶儘可能徹底切除無殘留,口腔癌切除應在腫瘤緣外1cm以上。術中注意無瘤操作,從無瘤區入路操作,避免擠壓瘤體,以防擴散。②被腫瘤污染的物品應更換,以免種植。瘤區與修復供區應分組操作,器械不能相互混雜。③手術標本力爭整塊切除。
口腔癌的預後相對比較好,但治療後給患者顏面部、頸部外形、進食及語言功能均帶來一定的影響,生存質量有所下降,這是必然的。對此患者及家屬要有足夠的細想準備,要有明確的認識。術後一般只能進軟食及半流質飲食,還要進行張口訓練、語言訓練。要堅持定期到醫院複診,一旦發現復發、轉移,仍有治療機會。隨著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外科技術特別是整復外科技術、修復材料、放射技術的不斷進步,口腔癌的治療將會取得更好的能讓患者滿意的效果。

二、舌癌

舌癌多發生於舌側緣,其次為舌背,舌尖少見。舌癌一般較早侵及肌層,生長較快。舌側緣發生的癌常向舌齶弓發展,舌腹部癌可直接侵犯口底。晚期舌體、舌根、口底肌肉融合固定,與口底癌不易鑑別。

(一) 症狀和體徵

病變發展較快,病史較短,多數在1年內就診。其主要症狀為舌部腫塊、燒灼不適、潰爛疼痛、語言進食不便,疼痛可向耳部放射。腫塊周圍有時可見白斑或紅斑,腫物過大時出現閉口及伸舌困難、流延,晚期可侵至下頜骨、口底、口咽等處,舌癌極易發生頸淋巴結轉移,文獻報導轉移率60%~80%,多為頜下淋巴結及頸深上淋巴結轉移。有的病人可以首先表現為頸深下組淋巴結轉移,即所謂的跳躍轉移。原發腫瘤設及中線或對側,可同時發生雙側頸淋巴結轉移。

(二) 外科治療

1. 原發灶的處理 T1(腫瘤最大直徑2.0厘米)病例可作病灶外1.0厘米以上楔形切除,直接拉攏縫合。T1~T4病例根據局部情況可行舌大部或半舌切除,直至全舌切除。舌癌侵犯口底者應連同口底一併切除,口咽受累著應做相應的擴大切除。下頜骨的處理:未侵犯口底應保留下頜骨;已侵犯口底,但未侵犯下頜骨舌側緣黏膜者可行下頜骨槽型切除,以保留下頜骨舌側粘、骨膜時,下頜骨不應保留。舌卻損1/2以上時,應行同期舌再造術,以前臂游離皮瓣修復為佳。全舌口底缺損,選用胸大肌肌皮瓣修復,比較豐滿,有利於吞咽。
2.頸淋巴結的處理 由於舌癌的頸淋巴結轉移率較高,除T1病例外,均應考慮同期行頸清掃。如有淋巴結轉移,須行根治性頸清掃。對於N0患者(即臨床檢查未發現有頸淋巴結轉移)由於隱匿轉移發生率較高,並可以首先轉移到頸深重組淋巴結,故應做區域性頸清掃或肩胛舌骨肌上清掃術。

(三)放射治療

1.單純放射治療 適應於舌前部無口底受侵的T2N0,T2N0早期病變,較大表淺的或外生性無明顯深部肌肉浸潤的病變,可行單純放射治療。由於T3、T4病變拒絕手術或有手術禁忌症的患者,可行姑息性放療。已出現頸淋巴結轉移的病例,無論原發灶大小均可應以手術治療為主。舌癌有浸潤性生長趨勢易侵犯深部肌肉,就診時淋巴結轉移為35%(其中15~20%為雙側)。T1N0、T2N0、T3N0患者的壓臨床淋巴結轉移率分別是20%、30%、和40%,因此根治性放療的靶區應包括原發灶和雙側頸淋巴結。
組織間近距離照射適應於舌前中1/3的小T1<15毫米的早期病變。有作者認為可以行單純組織間近距離治療:一般情況下近距離治療僅作為外照射治療的補充治療手段。
2.綜合治療 對於T2晚、T3、T4及其伴有淋巴結轉移和深部肌肉侵犯的病例,單純手術創傷大,而單純放療難以根治,常用放療加手術綜合治療。教常用的是術前放療+手術,其優點如下:可預防切緣復發,控制原發灶周圍和轉移淋巴結的亞臨床灶,使腫瘤縮小提高手術切除率。術後和術前放療的療效相近,但由於手術後局部血供差和纖維組織增生,致使放射敏感性下降,部分患者手術後一般狀況下降,不能耐受全療程放療。
(1)劑量 根治性放療劑量原發灶DT70Gy/7周。術前放療劑量50Gy/5周,頸部預防劑量50Gy/5周。
(2)頸淋巴結處理 T1N0、T2N0 行徑口腔手術切除的舌癌患者淋巴結轉移的潛在危險可達30%~40%,因此,早期病例或首選放療或局部切除的均需行頸部預防照射。頸淋巴結陽性的病例應以外科治療為主或術前放療+手術。

(四)療效

舌癌單純放射治療局部控制率:T1:75%~80%,T2:50%~60%,T3、T4:20%~30%.。生存率與分期及淋巴結轉移與否關係密切。無淋巴結轉移的治癒率為50%~70%,有淋巴結轉移的則降低1/2~1/3。小的黏膜表面的腫瘤無論手術或放療均可獲得滿意的療效,其5年生存率分析:術前放療+手術為80%;手術+放療為0/3;單純手術為58%;單純放療為25%,失敗的主要原因為原發灶復發及頸淋巴結轉移。

(五)影響預後的因素

放射治療的局部控制率主要與腫瘤的大小和原發腫瘤侵犯深度有關,與腫瘤的分化程度關係不大,無論手術或放療度T3、T4病變的局部控制率均較低,約為25%~30%,性別晚期病變,特別是N2、N3的病例可加用化療以提高控制率。

三、牙齦癌

下牙齦癌較上牙齦癌多見,雙尖牙區及磨牙區、唇頰溝處好發,前牙區少見。下牙齦癌多向唇頰側擴展,沿骨膜向深部浸潤,較容易侵及牙槽骨而引起牙齒鬆動、脫落進而累及下頜骨。部分病例可侵及下頜管,甚至發生病理性骨折。病變向後發展可累及磨牙後三角、舌齶弓、顳下窩、翼齶窩。

(一) 症狀和體徵

病史較短,早期牙齦腫脹,潰爛涮牙出血。牙槽骨受累時可有牙痛,牙齒鬆動脫落,拔牙後傷口經久不愈;下頜骨受累時表現為下唇麻木;腫瘤累及磨牙後區翼肌時出現張口受限,上牙齦癌侵及鼻腔上頜竇時,有鼻堵鼻出血;前牙區病變過大時可造成閉口困難。牙齦癌淋巴結轉移率為30%左右,通常先轉移至絯下部淋巴結,後期可累計頸深上淋巴結。

(二) 外科治療

1. 原發性的處理 上牙齦癌可行部分上頜骨切除術,已侵入上頜竇者應行全上頜骨切除術,下牙齦癌可行部分下頜骨切除術。或半側或超半側下頜骨切除術,具體切除範圍視病變大小而定,一般須距腫瘤邊緣1.5cm以上。近年來隨著修復外科的提高,對於下頜骨的術後缺損多主張一期修復,可選用經血管吻合的游離骼骨瓣、游離腓骨瓣、游離肩胛骨瓣或胸大肌帶肋骨來修復缺損,恢復外觀,有利於進食、語言等功能的恢復。較早期病變的患者應考;慮到今後行骨融合性牙種植體修復牙列缺損。
2. 頸部處理 如已有淋巴結轉移須行根治性頸清掃術,也可行選擇功能性頸清掃術(保留胸鎖乳突肌、頸內靜脈、副神經)。頸部N0者(臨床五轉移)可行社骨上清掃術或絯下頜下清掃術或嚴密觀察。上牙齦癌較少有頸淋巴結轉移,若已有淋巴結轉移則提示預後較差。

(三) 放射治療

下牙齦癌與黏膜白斑有一定關係且腫瘤生長傾向於多灶性,早期牙齦癌即可出現骨受侵,因此手術為首選的治療手段。高劑量放療 性骨壞死的發病率較高,因此單純放療一般不作為根治的手段,可用於不適合行頜骨手術或拒絕手術的患者的股息治療,但療效較差,骨壞死率較高。

(四) 療效

據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113例齒齦癌不同治療手段 5年生存率分析結果為:術前放療+手術為81%;單純手術為50%;單純放療為22%。

四、唇癌

唇癌多發生在唇之一側中外1/3處,下唇較上唇多見,生長較緩慢,以外突型為主,亦可表現為潰瘍型。其晚期可侵及全唇,並向頰部、肌層、口腔前庭溝甚至頜骨侵犯。

(一) 症狀和體徵

一般病程較長,唇部表現為腫物,呈外突萊花樣,可伴有白斑、紅斑、角化增生,中心潰爛合併感染時可引起疼痛,唇較少發生頸淋巴結轉移,一般占10%~20%,下唇癌轉移機會較上唇癌多。根據淋巴引流可出現絯下、頜下、頸深上淋巴結轉移,上唇癌也可轉移至腮腺淋巴結。

(二) 外科治療

1. 原發性的處理 較小的唇癌可行局部“V”形切除,唇缺損小於1/2時,可行相對應唇瓣轉移缺損區修復,兩周后二期段蒂。達2/3或全上唇或下唇時可行剩餘唇組織滑行修復,鼻唇溝瓣或扇形瓣轉移修復術。晚期唇癌波及頜骨、頦部、鼻底甚至頰部,切除後缺損很大,一般已不可能採用局部組織瓣修復,只能採用游離皮瓣或肌皮瓣進行修復,如額部皮瓣、前臂皮瓣等。
2.頸部處理 唇癌的頸部淋巴結轉移率不高,如已有淋巴結轉移需行根治性頸清掃。N0病例多不採用選擇性頸清掃術,原發灶較廣泛的可行頜下清掃術或肩胛舌骨肌上清掃術。上唇癌轉移到耳前腮腺淋巴時,應行保留面神經的腮腺全切除+上頸清掃術。

(三)放射治療

早期唇癌可選擇單純放射治療或雷射、冷凍治療。晚期唇癌可加術前或術後放射治療,可提高治癒率。

五、硬齶癌

硬齶癌常先起於一側,迅速向牙齦側蔓延,多呈外突型,也可隨中心壞死脫落而表現為潰瘍型,由於齶粘骨膜與齶骨緊貼,故多早期侵犯齶骨,進而向上侵及鼻腔、上頜竇,向外侵及牙槽突,向後侵及軟齶。

(一) 症狀和體徵

來自小延腺的惡性腫瘤較多見,且病史較長,表現為齶部腫物,呈半球狀隆起,黏膜光滑緊貼骨面,病變進展後可潰爛。鱗狀細胞癌則病史短,發展快,易侵及齶骨並越過中線,局部呈萊花狀潰瘍,觸之易出血,常伴有疼痛、語言、進食困難,晚期可與鼻腔相通並累及軟齶。頸淋巴結轉移為23%~28%,主要轉移至頜下淋巴結,也可轉移至頸深上淋巴結,晚期硬齶癌雙側頸淋巴結轉移者並不罕見。

(二) 外科治療

1. 原發性的處理 除早期硬齶癌未累及骨膜時可距腫物緣1.0cm以上剝離外,腫瘤多累及硬齶骨膜、骨質或牙齦,需行部分上頜骨切除術。晚期硬齶癌侵及軟齶則需行全硬齶軟齶切除術。齶部較小的缺損可用齶瓣、舌瓣或頰黏膜修復;較大缺損可用帽狀腱膜瓣修復;廣泛缺損則只能採用膺復體將口腔與鼻腔隔開,有利於進食及語言。
2. 頸淋巴結處理:如有淋巴結轉移須行頸清掃術,N0病例多不主張行選擇性清掃術。

(三) 放射治療

無骨受侵的早期病變可行單純局部放療,但可能並發硬齶穿孔,殘存灶可行手術挽救。晚期伴有深潰瘍和骨受侵者,單純放射難以控制,應行放療+手術治療。小延腺來源的腫瘤可先手術,再行術後放療;不能手術的部分病例單純放療可取得較好的控制率。綜合治療:小延腺來源腫瘤的術前術後照射劑量可至60Gy/6周,鱗狀細胞癌50Gy/5周。

(四) 療效

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93例治後五年生存率分析:單純放療為24%,術前放療+手術為54%,手術+術後放療為64%。1/2~1/3的硬齶癌經單純放療可達到局部控制,但伴有骨破壞和淋巴結轉移的病例,單純放療很難達到局部控制,放療和手術綜合治療可提高局部控制率和治癒率。

六、頰黏膜癌

頰黏膜癌以後頰部咬頜線區多發,多為潰瘍型,伴深部浸潤,易穿透頰肌及皮膚,向上、下擴展可累及牙齦、牙槽突,向前累及唇;向後侵及口咽及顳下窩。

(一) 症狀和體徵

早期一般無明顯疼痛,以致於患者延誤就醫,當出現潰瘍及深部浸潤合併感染時,疼痛明顯且病變已較晚。腫瘤累及肌層,可造成開口受限,甚至牙關緊閉。頸淋巴結轉移率為20~40%,多見於頜下及頸深上淋巴結轉移。原發於後頰部的癌,頸淋巴結轉移率較頰前、中部者為高。

(二) 外科治療

1. 原發性的處理 頰黏膜癌的手術切除應有足夠的邊界,一般在1.5~2.0cm以上,還要有足夠的深度,即時是較早期的病例,亦必須切除深度包括黏膜下脂肪筋膜層。如已侵及黏膜下者,切除深度必須超過肌層。腫瘤波及皮下者,應做洞穿切除。累及頜骨時,應切除相應的上/下頜骨。術後缺損需一期修復,切除面積不大,未超過肌層的淺表性缺損可游離植皮或鄰近黏膜瓣修復。超過肌層的缺損可選用頦下皮瓣、前額島狀皮瓣或前臂游離皮瓣修復。洞穿性缺損可用胸大肌肌皮瓣瓦合修復。
2. 頸淋巴結的處理 如已有頸淋巴結轉移,須行根治性頸清掃術;N0病例可行舌骨上清掃術或肩胛舌骨肌上清掃術。

( 三)放射治療

單純放射治療適應小的表淺的病變(外放射+組織間近距離治療)。照射劑量DT50-60Gy/5~6周,再行組織間插值或體腔內照射,以減少頜骨的受累,對於已有骨受侵的病例應以外照射為主(6-8MV X線+高能電子線)。DT65~70Gy/6.5~7周,除非為分化差的癌,一般不做頸部預防照射。無鄰近結構受侵,在腫瘤和距離最近的骨之間至少有1cm的正常黏膜的病變,則可採用組織間插植治療。
放療+手術:對於治療劑量過半,估計療終腫瘤不可能完全消退的抗拒的腫瘤,應改為放療+手術的綜合治療。或單純放療療終仍有腫瘤殘存者,須行手術挽救,仍可獲得較好的局部控制率。T3、T4病變應首選放療+手術的綜合治療。

四)療效

Ⅰ、Ⅱ期頰黏膜癌治療後5年生存率分別為77%和65%,Ⅲ、Ⅳ期經挽救治療後分別為27%和18%。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72例頰黏膜癌病例其5年生存率分析:術前放療+手術為38%,單純放療為27%。

七 、 口底癌

口底癌多發生於舌系帶兩側的前口底,常向對側或牙齦侵犯,向外可侵及下頜骨舌側骨板;向深部侵及舌下腺、口底肌;向內侵犯舌。晚期可致舌固定。

(一) 症狀和體徵

發生於前口底的癌易越過中線侵及對側,發生於後口底者易累及舌腹、牙齦及下頜骨。局部表現為腫塊、疼痛。晚期則伴舌活動、進食、語言受限。頸淋巴結轉移率在35~70%之間,主要累及頦下頜下淋巴結,後期則多轉移至頸深上淋巴結,前口底易發生雙側頸淋巴結轉移。

(二) 外科治療

1. 原發灶的處理 鑒於口底癌易於早期侵及下頜舌側牙齦及骨板,故在切除口底原發灶時,常須同時行下頜骨槽形或下頜骨部分切除,還應連同口底肌群及舌下腺一併切除,舌腹受侵者還應包括舌體部分切除。口底切除後,原則上應同期修復口底缺損,以消滅創面並保證舌的活動。除極小病灶切除後可將舌側緣於齦頰黏膜直接縫合外,均應採用組織瓣移植修復口底。缺損限於前口底時,可用雙側鼻唇溝瓣修復;較大缺損包括舌部分切除者可選用頦下皮瓣或前臂游離皮瓣修復;伴下頜骨缺損時,可採用胸大肌帶肋骨肌皮瓣、游離骼骨肌皮瓣或腓骨肌皮瓣修復。
2. 頸淋巴結處理 口底癌的頸淋巴結轉移與舌癌相識,在40%左右。國外文獻報導可高達70%。如已有頸淋巴結轉移,須行根治性頸清掃術;頸部N0的病例,早期的前口底癌可行雙側舌骨上清掃術;原發於後口底者較易侵犯頸深上淋巴結,應考慮肩胛舌骨肌上清掃術;晚期口底癌頸部N0者可行功能性頸清掃術;晚期口底癌頸部N0者可行功能性頸清掃術。

(三) 放射治療

較小的局限於黏膜的病變首選單純放射治療,可獲得滿意的局部控制率和美容效果;T2和T3病變應先放療,殘留灶行手術挽救。與下頜骨粘連固定或侵及下頜骨者,無論其黏膜表面腫瘤有多小,都應考慮手術切除。有深部浸潤侵及鄰近肌肉、下頜骨和設的T3、T4應首選計畫性放療+手術治療。早期病變可行組織間插植近距離治療或行外照射+組織間插植治療。
1.術前放療 大於1.5cm的病變應選擇放療+手術的綜合治療,原發灶及頸部淋巴結(陽性者照射全頸,陰性者照射上頸),劑量DT:50Gy/5周,休息兩周后手術治療。
2.單純放療+殘存灶手術挽救 T2、T3病變應先行放療,如果病變對放射線敏感,行單純放療,殘存灶可行外科手術補救。
3.術後放療 除非卻緣不淨或安全界不夠,一般不常規行術後放療。手術切緣不淨或安全界不夠,可行術後放療。
4.晚期病史 T3、T4 伴有明顯下頜骨及鄰近舌肌侵犯者,首選綜合治療。
5.頸淋巴結的處理 雖然T1N0、T2N0 是否進行頸部預防照射目前仍有爭議,但大多認為不做選擇性頸照射或清掃。N1 –N3 頸部處理同其他口腔癌,行全頸放療,DT50Gy,然後根據病變消退情況行頸清掃或局部淋巴結切除。

(四)療效

口底癌放療的控制率與腫瘤的分期密切的關係:T1N0 5年生存率為80%,T2為50%~60%。晚期病例單純放療3年生存率不到25%。計畫性放療+手術可提高晚期口底癌的生存率已得到證實。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報告32例口底癌,單純放療5年生存率為12%,單純手術3例中1例生存5年,計畫性放療+手術3例均生存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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