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

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2016年11月23日印發《“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明確了“十三五”時期脫貧攻堅總體思路、基本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是未來五年各地區各部門推進脫貧攻堅工作的行動指南,也是制定相關扶貧專項規劃的重要依據。

基本信息

簡介

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
2016年11月23日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印發《“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巨的任務是脫貧攻堅,最突出的短板在於農村貧困人口。《規劃》指出,要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精準幫扶與區域整體開發有機結合,以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為重點,以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為根本保障,充分發揮政府、市場和社會協同作用,充分調動貧困地區幹部民眾的內生動力,大力推進實施一批脫貧攻堅工程,加快破解貧困地區區域發展瓶頸制約,不斷增強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確保與全國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

《規劃》提出,脫貧攻堅工作要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堅持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堅持統籌推進改革創新、堅持綠色協調可持續發展、堅持激發民眾內生動力活力等重要原則,到2020年,確保現行標準下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現脫貧,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12.8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有序摘帽,832個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好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

為加快推動貧困人口脫貧,《規劃》要求,要精確瞄準、因地制宜、分類施策,以產業發展、轉移就業、易地搬遷、教育扶貧、健康扶貧、生態保護扶貧、保障兜底、社會扶貧等為主要手段和實現途徑,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和市場引導作用,穩步提高貧困人口增收脫貧能力。要立足貧困地區資源稟賦,實施農林產業扶貧、旅遊扶貧、電商扶貧、資產收益扶貧、科技扶貧等產業發展脫貧措施,促進扶貧開發由“輸血”向“造血”轉變。要大力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因地制宜選擇搬遷安置方式,多措並舉促進搬遷民眾穩定增收,確保搬得出、穩得住、能脫貧。同時,要進一步加強轉移就業脫貧、教育扶貧、健康扶貧、生態保護扶貧等專項扶貧工程。對無勞動能力的特殊貧困群體,要促進扶貧開發與社會保障有效銜接,實現社會保障兜底。

為加快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規劃》提出,要將精準扶貧與區域整體推進緊密結合起來,繼續實施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規劃,持續加大對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扶貧投入力度,大力推進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脫貧攻堅,推進實施一批重大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建設,著力改善貧困村生產生活條件,努力破解貧困地區發展瓶頸制約,增強貧困地區“造血”能力,有效提升區域發展能力。

《規劃》要求,要從精準扶貧脫貧、扶貧資源動員、貧困人口參與、資金項目管理和考核問責激勵等方面,創新脫貧攻堅體制機制,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要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強化執紀問責,為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保障。《規劃》強調,要大力弘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精神,激發貧困人口脫貧奔小康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引導其光榮脫貧。

專家解讀

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
此次會議通過《全國“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同步進入全面小康。要建立健全產業到戶到人的精準扶持機制,加大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有序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做好貧困地區養老、醫療、教育等基本民生保障,加大財政、投資、金融、土地等政策扶持,創新政府購買服務、東西部扶貧協作、企業和社會組織幫扶等機制,形成推動脫貧奔小康的合力。

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貧困問題研究中心主任吳國寶2016年11月16日接受採訪時表示,《全國“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明確了今後中國扶貧脫貧工作的方向、目標和政策。中國在產業扶貧上擁有三十多年的經驗。今後,要更好地發揮產業扶貧的作用,需要解決好落地問題,讓扶貧效益惠及貧困對象。

吳國寶介紹說,不少地方,傾向於把貧困戶享受的相關信貸資金,給予一家或多家規模較大的扶貧龍頭企業,貧困戶可從企業分紅。這可以增加貧困戶收入,但貧困戶置身事外,自身能力沒有得到相應提高。一旦相關項目實施期結束,這種產業扶貧方式不具可持續性。

接受採訪時,吳國寶還說,過去三十多年,中國通過一系列措施改善貧困地區基礎設施。絕大多數貧困地區的道路、水、電、醫療衛生、教育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都得以改善,但仍有一些貧困地方存在改善空間。今後五年,改善基礎設施也就是這些地方精準扶貧脫貧的重要工作領域。

他介紹說,前幾年,少數貧困地區重視農民收入增收,但對扶貧對象應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務有所輕視。目前,全國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的“主線”已經建成,現在需要解決的是“最後一公里”甚至“幾百米”的問題。

對於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問題,吳國寶表示,中國在這一方面也擁有三十多年的經驗,有成功的典型。多數易地扶貧搬遷者在搬遷後,明顯改善了生產、生活條件,相當多的扶貧對象擺脫了貧困。今後移民安置過程中,需要考慮移民自身的特點和需求,更好地解決移民的生計、就業、教育等問題,讓移民和安置地居民更好地融合。

1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還通過了教育脫貧攻堅五年規劃,支持各地改善貧困縣義務教育突出“短板”,完善對貧困家庭學生的教育資助體系,重點支持貧困地區每個地級市(州、盟)至少建設好一所符合當地發展需要的中等職業學校。

對此,吳國寶表示,應讓扶貧對象享受同等的義務教育、職業教育,提升他們的人力資本,避免貧困的代際傳遞。針對貧困家庭子女上學問題,中國採取了有針對性的措施,為貧困家庭的子女減免學費、提供補助,減輕貧困家庭的教育支出負擔,避免讀書致貧。

通知內容

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的通知

國發〔2016〕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6年11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

消除貧困、改善民生、逐步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我們黨的重要使命。“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的決勝階段,也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勝階段。本規劃根據《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主要闡明“十三五”時期國家脫貧攻堅總體思路、基本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是指導各地脫貧攻堅工作的行動指南,是各有關方面制定相關扶貧專項規劃的重要依據。

規劃範圍包括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片區縣、片區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及建檔立卡貧困村和建檔立卡貧困戶。

第一章總體要求

第一節面臨形勢

改革開放以來,在全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我國成功解決了幾億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成為世界上減貧人口最多的國家,探索和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扶貧開發擺到治國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的新高度,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進行決策部署,加大扶貧投入,創新扶貧方式,出台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扶貧開發取得巨大成就。2011年至2015年,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減少1億多人、貧困發生率降低11.5個百分點,貧困地區農民收入大幅提升,貧困人口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上學難、就醫難、行路難、飲水不安全等問題逐步緩解,基本公共服務水平與全國平均水平差距趨於縮小,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創造了有利條件。

當前,貧困問題依然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最突出的“短板”,脫貧攻堅形勢複雜嚴峻。從貧困現狀看,截至2015年底,我國還有5630萬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主要分布在83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以下統稱貧困縣)和12.8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多數西部省份的貧困發生率在10%以上,民族8省區貧困發生率達12.1%。現有貧困人口貧困程度更深、減貧成本更高、脫貧難度更大,依靠常規舉措難以擺脫貧困狀況。從發展環境看,經濟形勢更加錯綜複雜,經濟下行壓力大,地區經濟發展分化對縮小貧困地區與全國發展差距帶來新挑戰;貧困地區縣級財力薄弱,基礎設施瓶頸制約依然明顯,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能力不足;產業發展活力不強,結構單一,環境約束趨緊,粗放式資源開發模式難以為繼;貧困人口就業渠道狹窄,轉移就業和增收難度大。實現到2020年打贏脫貧攻堅戰的目標,時間特別緊迫,任務特別艱巨。

“十三五”時期,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推進和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加快實施,為貧困地區發展提供了良好環境和重大機遇,特別是國家綜合實力不斷增強,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確立了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黨中央、國務院制定出台了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為舉全國之力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證和制度保障;各地區各部門及社會各界積極行動、凝神聚氣、銳意進取,形成強大合力;貧困地區廣大幹部民眾盼脫貧、謀發展的意願強烈,內生動力和活力不斷激發,脫貧攻堅已經成為全黨全社會的統一意志和共同行動。

打贏脫貧攻堅戰,確保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是促進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實現共同富裕的重大舉措,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途徑,是促進民族團結、邊疆穩固的重要保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是積極回響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重要行動,事關人民福祉,事關黨的執政基礎和國家長治久安,使命光榮、責任重大。

第二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精準幫扶與區域整體開發有機結合,以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為重點,以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為根本保障,不斷創新體制機制,充分發揮政府、市場和社會協同作用,充分調動貧困地區幹部民眾的內生動力,大力推進實施一批脫貧攻堅工程,加快破解貧困地區區域發展瓶頸制約,不斷增強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確保與全國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

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堅持以“六個精準”統領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工作,精確瞄準、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大力實施精準扶貧脫貧工程,變“大水漫灌”為“精準滴灌”,做到真扶貧、扶真貧、真脫貧。

——堅持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強化政府在脫貧攻堅中的主體責任,創新扶貧考評體系,加強脫貧成效考核。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壓實責任、強力推進。

——堅持統籌推進改革創新。脫貧攻堅工作要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工作相銜接,與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相統籌,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和市場機製作用,穩步提高貧困人口增收脫貧能力,逐步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加強改革創新,不斷完善資金籌措、資源整合、利益聯結、監督考評等機制,形成有利於發揮各方面優勢、全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

——堅持綠色協調可持續發展。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把貧困地區生態環境保護擺在更加重要位置,探索生態脫貧有效途徑,推動扶貧開發與資源環境相協調、脫貧致富與可持續發展相促進,使貧困人口從生態保護中得到更多實惠。

——堅持激發民眾內生動力活力。堅持民眾主體地位,保障貧困人口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充分調動貧困地區廣大幹部民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發揚自強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變貧困落後面貌,實現光榮脫貧。

第三節脫貧目標

到2020年,穩定實現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以下稱“兩不愁、三保障”)。貧困地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確保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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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標準下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戶有穩定收入來源,人均可支配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實現“兩不愁、三保障”。

——建檔立卡貧困村有序摘帽。村內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和人居環境明顯改善,基本農田和農田水利等設施水平明顯提高,特色產業基本形成,集體經濟有一定規模,社區管理能力不斷增強。

——貧困縣全部摘帽。縣域內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升,全面解決出行難、上學難、就醫難等問題,社會保障實現全覆蓋,縣域經濟發展壯大,生態環境有效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

第二章產業發展脫貧

立足貧困地區資源稟賦,以市場為導向,充分發揮農民合作組織、龍頭企業等市場主體作用,建立健全產業到戶到人的精準扶持機制,每個貧困縣建成一批脫貧帶動能力強的特色產業,每個貧困鄉、村形成特色拳頭產品,貧困人口勞動技能得到提升,貧困戶經營性、財產性收入穩定增加。

第一節農林產業扶貧

最佳化發展種植業。糧食主產縣要大規模建設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穩產高產、生態友好的高標準農田,鞏固提升糧食生產能力。非糧食主產縣要大力調整種植結構,重點發展適合當地氣候特點、經濟效益好、市場潛力大的品種,建設一批貧困人口參與度高、受益率高的種植基地,大力發展設施農業,積極支持園藝作物標準化創建。適度發展高附加值的特色種植業。生態退化地區要堅持生態優先,發展低耗水、有利於生態環境恢復的特色作物種植,實現種地養地相結合。

積極發展養殖業。因地制宜在貧困地區發展適度規模標準化養殖,加強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畜禽水產良種繁育體系,加強地方品種保護與利用,發展地方特色畜牧業。通過實施退牧還草等工程和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提高飼草供給能力和質量,大力發展草食畜牧業,堅持草畜平衡。積極推廣適合貧困地區發展的農牧結合、糧草兼顧、生態循環種養模式。有序發展健康水產養殖業,加快池塘標準化改造,推進稻田綜合種養工程,積極發展環保型養殖方式,打造區域特色水產生態養殖品牌。

大力發展林產業。結合國家生態建設工程,培育一批兼具生態和經濟效益的特色林產業。因地制宜大力推進木本油料、特色林果、林下經濟、竹藤、花卉等產業發展,打造一批特色示範基地,帶動貧困人口脫貧致富。著力提高木本油料生產加工水平,扶持發展以乾鮮果品、竹藤、速生豐產林、松脂等為原料的林產品加工業。

促進產業融合發展。深度挖掘農業多種功能,培育壯大新產業、新業態,推進農業與旅遊、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加快形成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現代產業體系。積極發展特色農產品加工業,鼓勵地方擴大貧困地區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實施區域,加強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發、引進、示範和推廣。引導農產品加工業向貧困地區縣域、重點鄉鎮和產業園區集中,打造產業集群。推動農產品批發市場、產地集配中心等流通基礎設施以及鮮活農產品冷鏈物流設施建設,促進跨區域農產品產銷銜接。加快實施農業品牌戰略,積極培育品牌特色農產品,促進供需結構升級。加快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誌農產品。

扶持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培育壯大貧困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種養大戶、家庭農(林)場、股份制農(林)場等新型經營主體,支持發展產供直銷,鼓勵採取訂單幫扶模式對貧困戶開展定向幫扶,提供全產業鏈服務。支持各類新型經營主體通過土地託管、土地流轉、訂單農業、牲畜托養、土地經營權股份合作等方式,與貧困村、貧困戶建立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使貧困戶從中直接受益。鼓勵貧困地區各類企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擴大農產品出口。推進貧困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創建,鼓勵組建聯合社。現代青年農場主培養計畫向貧困地區傾斜。

加大農林技術推廣和培訓力度。強化貧困地區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鼓勵科研機構和企業加強對地方特色動植物資源、優良品種的保護和開發利用。支持農業科研機構、技術推廣機構建立網際網路信息幫扶平台,向貧困戶免費傳授技術、提供信息。強化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擴大貧困地區培訓覆蓋面,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大學生村官示範培訓,加大對脫貧致富帶頭人、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村官培養力度。對農村貧困家庭勞動力進行農林技術培訓,確保有勞動力的貧困戶中至少有1名成員掌握1項實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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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旅遊扶貧

因地制宜發展鄉村旅遊。開展貧困村旅遊資源普查和旅遊扶貧摸底調查,建立鄉村旅遊扶貧工程重點村名錄。以具備發展鄉村旅遊條件的2.26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為鄉村旅遊扶貧重點,推進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實施鄉村旅遊後備箱工程、旅遊基礎設施提升工程等一批旅遊扶貧重點工程,打造精品旅遊線路,推動遊客資源共享。安排貧困人口旅遊服務能力培訓和就業。

大力發展休閒農業。依託貧困地區特色農產品、農事景觀及人文景觀等資源,積極發展帶動貧困人口增收的休閒農業和森林休閒健康養生產業。實施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提升工程,加強休閒農業聚集村、休閒農業園等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培育扶持休閒農業新型經營主體,促進農業與旅遊觀光、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引導和支持社會資本開發農民參與度高、受益面廣的休閒農業項目。

積極發展特色文化旅遊。打造一批輻射帶動貧困人口就業增收的風景名勝區、特色小鎮,實施特色民族村鎮和傳統村落、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與發展工程。依託當地民族特色文化、紅色文化、鄉土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大力發展貧困人口參與並受益的傳統文化展示表演與體驗活動等鄉村文化旅遊。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鼓勵民族傳統工藝傳承發展和產品生產銷售。堅持創意開發,推出具有地方特點的旅遊商品和紀念品。支持農村貧困家庭婦女發展家庭手工旅遊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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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電商扶貧

培育電子商務市場主體。將農村電子商務作為精準扶貧的重要載體,把電子商務納入扶貧開發工作體系,以建檔立卡貧困村為工作重點,提升貧困戶運用電子商務創業增收的能力。依託農村現有組織資源,積極培育農村電子商務市場主體。發揮大型電商企業孵化帶動作用,支持有意願的貧困戶和帶動貧困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辦網上商店,鼓勵引導電商和電商平台企業開闢特色農產品網上銷售平台,與合作社、種養大戶建立直采直供關係。加快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鼓勵郵政、供銷合作等系統在貧困鄉村建立和改造服務網點,引導電商平台企業拓展農村業務,加強農產品網上銷售平台建設。實施電商扶貧工程,逐步形成農產品進城、工業品下鄉的雙向流通服務網路。對貧困戶通過電商平台創業就業的,鼓勵地方政府和電商企業免費提供網店設計、推介服務和經營管理培訓,給予網路資費補助和小額信貸支持。

改善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加強交通、商貿流通、供銷合作、郵政等部門及大型電商、快遞企業信息網路共享銜接,鼓勵多站合一、服務同網。加快推進適應電子商務的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和可追溯體系建設以及分等分級、包裝運輸標準制定和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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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資產收益扶貧

組織開展資產收益扶貧工作。鼓勵和引導貧困戶將已確權登記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企業、合作社、家庭農(林)場與新型經營主體形成利益共同體,分享經營收益。積極推進農村集體資產、集體所有的土地等資產資源使用權作價入股,形成集體股權並按比例量化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政扶貧資金、相關涉農資金和社會幫扶資金投入設施農業、養殖、光伏、水電、鄉村旅遊等項目形成的資產,可折股量化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優先保障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機制,強化監督管理,確保持股貧困戶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享資產收益。創新水電、礦產資源開發占用農村集體土地的補償補助方式,在貧困地區選擇一批項目開展資源開發資產收益扶貧改革試點。通過試點,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模式和制度,並在貧困地區推廣,讓貧困人口分享資源開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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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科技扶貧

促進科技成果向貧困地區轉移轉化。組織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等開展技術攻關,解決貧困地區產業發展和生態建設關鍵技術問題。圍繞全產業鏈技術需求,加大貧困地區新品種、新技術、新成果的開發、引進、集成、試驗、示範力度,鼓勵貧困縣建設科技成果轉化示範基地,圍繞支柱產業轉化推廣5萬項以上先進適用技術成果。

提高貧困人口創新創業能力。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基本實現特派員對貧困村科技服務和創業帶動全覆蓋。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發揮科技優勢,為貧困地區培養科技致富帶頭人。大力實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畫科技人員專項計畫,引導支持科技人員與貧困戶結成利益共同體,創辦、領辦、協辦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貧困人口脫貧。加強鄉村科普工作,為貧困民眾提供線上線下、點對點、面對面的培訓。

加強貧困地區創新平台載體建設。支持貧困地區建設一批“星創天地”、科技園區等科技創新載體。充分發揮各類科技園區在扶貧開發中的技術集中、要素聚集、套用示範、輻射帶動作用,通過“科技園區+貧困村+貧困戶”的方式帶動貧困人口脫貧。推動高等學校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在貧困地區建設一批農村科技服務基地。實施科技助力精準扶貧工程,在貧困地區支持建設1000個以上農技協聯合會(聯合體)和10000個以上農村專業技術協會。

第三章轉移就業脫貧

加強貧困人口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保障轉移就業貧困人口合法權益,開展勞務協作,推進就地就近轉移就業,促進已就業貧困人口穩定就業和有序實現市民化、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未就業貧困人口實現轉移就業。

第一節大力開展職業培訓

完善勞動者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針對貧困家庭中有轉移就業願望勞動力、已轉移就業勞動力、新成長勞動力的特點和就業需求,開展差異化技能培訓。整合各部門各行業培訓資源,創新培訓方式,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通過農林技術培訓、訂單培訓、定崗培訓、定向培訓、“網際網路+培訓”等方式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加強對貧困家庭婦女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服務。支持公共實訓基地建設。

提高貧困家庭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精準度。深入推進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畫,加強對已外出務工貧困人口的崗位培訓。繼續開展貧困家庭子女、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俗稱“兩後生”)、農民工免費職業培訓等專項行動,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實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五年行動計畫(2016—2020年)、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畫。

第二節促進穩定就業和轉移就業

加強對轉移就業貧困人口的公共服務。輸入地政府對已穩定就業的貧困人口予以政策支持,將符合條件的轉移人口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完善隨遷子女在當地接受義務教育和參加中高考政策,保障其本人及隨遷家屬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支持輸入地政府吸納貧困人口轉移就業和落戶。為外出務工的貧困人口提供法律援助。

開展地區間勞務協作。建立健全勞務協作信息共享機制。輸出地政府與輸入地政府要加強勞務信息共享和勞務協作對接工作,全面落實轉移就業相關政策措施。輸出地政府要摸清摸準貧困家庭勞動力狀況和外出務工意願,輸入地政府要協調提供就業信息和崗位,採取多種方式協助做好就業安置工作。對到東部地區或省內經濟發達地區接受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的貧困家庭“兩後生”,培訓地政府要幫助有意願的畢業生在當地就業。建立健全轉移就業工作考核機制。輸出地政府和輸入地政府要加強對務工人員的禁毒法制教育。

推進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建立定向培訓就業機制,積極開展校企合作和訂單培訓。將貧困人口轉移就業與產業聚集園區建設、城鎮化建設相結合,鼓勵引導企業向貧困人口提供就業崗位。財政資金支持的企業或園區,應優先安排貧困人口就業,資金應與安置貧困人口就業任務相掛鈎。支持貧困戶自主創業,鼓勵發展居家就業等新業態,促進就地就近就業。

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

第四章易地搬遷脫貧

組織實施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確保搬遷民眾住房安全得到保障,飲水安全、出行、用電等基本生活條件得到明顯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遷出區生態環境得到有效治理,確保有勞動能力的貧困家庭後續發展有門路、轉移就業有渠道、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實現建檔立卡搬遷人口搬得出、穩得住、能脫貧。

第一節精準識別搬遷對象

合理確定搬遷範圍和對象。以扶貧開發建檔立卡信息系統識別認定結果為依據,以生活在自然條件嚴酷、生存環境惡劣、發展條件嚴重欠缺等“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對象,以省級政府批准的年度搬遷進度安排為主要參考,確定易地扶貧搬遷人口總規模和年度搬遷任務。

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應搬盡搬。在充分尊重民眾意願基礎上,加強宣傳引導和組織動員,保障搬遷資金,確保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應搬盡搬。統籌規劃同步搬遷人口。

第二節穩妥實施搬遷安置

因地制宜選擇搬遷安置方式。根據水土資源條件、經濟發展環境和城鎮化進程,按照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相結合、以集中安置為主的原則選擇安置方式和安置區(點)。採取集中安置的,可依託移民新村、小城鎮、產業園區、旅遊景區、鄉村旅遊區等適宜區域進行安置,並做好配套建設。採取分散安置的,可選擇“插花”、進城務工、投親靠友等方式進行安置,也可在確保有房可住、有業可就的前提下,採取貨幣化方式進行安置。地方各級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加強安置區(點)建設方案研究論證工作,將安置區(點)後續產業發展和搬遷人口就業等安排情況納入建設方案專章表述,並做好推進落實工作。鼓勵地方選擇基礎較好、具備條件的安置區(點),開展低碳社區建設試點。

合理確定住房建設標準。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適用”的原則規劃建設安置住房,嚴格執行建檔立卡搬遷戶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的標準。在穩定脫貧前,建檔立卡搬遷戶不得自行舉債擴大安置住房建設面積。合理制定建房補助標準和相關扶持政策,鼓勵地方因地制宜採取差異化補助標準。國家易地扶貧搬遷政策範圍內的建房補助資金,應以建檔立卡搬遷戶人口數量為依據進行核算和補助,不得變相擴大或縮小補助範圍。同步搬遷人口所需建房資金,由省級及以下政府統籌相關資源、農戶自籌資金等解決,安置區(點)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可一併統籌規劃、統一建設。

配套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按照“規模適度、功能合理、經濟安全、環境整潔、宜居宜業”的原則,配套建設安置區(點)水、電、路、郵政、基礎電信網路以及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完善安置區(點)商業網點、便民超市、集貿市場等生活服務設施以及必要的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

拓展資金籌措渠道。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力度,創新投融資機制,安排專項建設基金和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作為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資本金,發行專項金融債券籌集貸款資金支持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建立或明確易地扶貧搬遷省級投融資主體和市縣項目實施主體,負責資金承接運作和工程組織實施。地方政府要統籌可支配財力,用好用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政策,支持省級投融資主體還貸。易地扶貧搬遷資金如有節餘,可用於支持搬遷貧困人口後續產業發展。

第三節促進搬遷民眾穩定脫貧

大力發展安置區(點)優勢產業。將安置區(點)產業發展納入當地產業扶貧規劃,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支持搬遷貧困人口大力發展後續產業。支持“有土安置”的搬遷戶通過土地流轉等方式開展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特色產業。建立完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搬遷戶的利益聯接機制,確保每個建檔立卡搬遷戶都有脫貧致富產業或穩定收入來源。

多措並舉促進建檔立卡搬遷戶就業增收。結合農業園區、工業園區、旅遊景區和小城鎮建設,引導搬遷民眾從事種養加工、商貿物流、家政服務、物業管理、旅遊服務等工作。在集中安置區(點)開發設立衛生保潔、水暖、電力維修等崗位,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提供就地就近就業機會,解決好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問題。鼓勵工礦企業、農業龍頭企業優先聘用建檔立卡搬遷人口。支持安置區(點)發展物業經濟,將商鋪、廠房、停車場等營利性物業產權量化到建檔立卡搬遷戶。

促進搬遷人口融入當地社會。引導搬遷人口自力更生,積極參與住房建設、配套設施建設、安置區環境改善等工作,通過投工投勞建設美好家園。加強對易地搬遷人口的心理疏導和先進文化教育,培養其形成與新環境相適應的生產方式和生活習慣。最佳化安置區(點)社區管理服務,營造開放包容的社區環境,積極引導搬遷人口參與當地社區管理和服務,增強其主人翁意識和適應新生活的信心,使搬遷民眾平穩順利融入當地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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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教育扶貧

以提高貧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質和貧困家庭勞動力技能為抓手,瞄準教育最薄弱領域,阻斷貧困的代際傳遞。到2020年,貧困地區基礎教育能力明顯增強,職業教育體系更加完善,高等教育服務能力明顯提升,教育總體質量顯著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水平接近全國平均水平。

第一節提升基礎教育水平

改善辦學條件。加快完善貧困地區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農村學前教育服務網路,優先保障貧困家庭適齡兒童接受學前教育。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最佳化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辦好必要的村國小和教學點,建立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畫,加大對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新建改擴建的支持力度,擴大教育資源,提高普及水平。加快推進教育信息化,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建立健全雙語教學體系。

強化教師隊伍建設。通過改善鄉村教師生活待遇、強化師資培訓、結對幫扶等方式,加強貧困地區師資隊伍建設。建立省級統籌鄉村教師補充機制,依託師範院校開展“一專多能”鄉村教師培養培訓,建立城鄉學校教師均衡配置機制,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全面落實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邊遠艱苦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加大對邊遠艱苦地區農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的支持力度。繼續實施特崗計畫,“國培計畫”向貧困地區鄉村教師傾斜。加大雙語教師培養力度,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實施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畫教師專項計畫,每年向“三區”選派3萬名支教教師。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向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

第二節降低貧困家庭就學負擔

完善困難學生資助救助政策。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幫助農村貧困家庭幼兒接受學前教育。穩步推進貧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率先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以及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完善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新生入學資助、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崗位津貼、勤工助學、校內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元化高校學生資助體系,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優先予以資助,優先推薦勤工助學崗位,做到應助盡助。

第三節加快發展職業教育

強化職業教育資源建設。加快推進貧困地區職業院校布局結構調整,加強有專業特色並適應市場需求的職業院校建設。繼續推動落實東西部聯合招生,加強東西部職教資源對接。鼓勵東部地區職教集團和職業院校對口支援或指導貧困地區職業院校建設。

加大職業教育力度。引導企業扶貧與職業教育相結合,鼓勵職業院校面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教育。啟動職教圓夢行動計畫,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協調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和國家重點中職學校選擇就業前景好的專業,針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單列招生計畫。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協作計畫,支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國中畢業生到省外經濟較發達地區接受中職教育。讓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國中畢業生都能接受中等職業教育。鼓勵職業院校開展面向貧困人口的繼續教育。保障貧困家庭婦女、殘疾人平等享有職業教育資源和機會。支持民族地區職業學校建設,繼續辦好內地西藏、新疆中等職業教育班,加強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特困群體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培訓。

加大貧困家庭子女職業教育資助力度。繼續實施“雨露計畫”職業教育助學補助政策,鼓勵貧困家庭“兩後生”就讀職業院校並給予政策支持。落實好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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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提高高等教育服務能力

提高貧困地區高等教育質量。支持貧困地區最佳化高等學校布局,調整最佳化學科專業結構。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畫、長江學者獎勵計畫、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項目等國家專項計畫,適當向貧困地區傾斜。

繼續實施高校招生傾斜政策。加快推進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繼續實施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形成長效機制,暢通貧困地區學生縱向流動渠道。高校招生計畫和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畫向貧困地區傾斜。支持普通高校適度擴大少數民族預科班和民族班規模。

第六章健康扶貧

改善貧困地區醫療衛生機構條件,提升服務能力,縮小區域間衛生資源配置差距,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就醫費用個人負擔大幅減輕,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現均等化,因病致貧返貧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第一節提升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加強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加強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及疾病預防控制和精神衛生、職業病防治、婦幼保健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能力建設,提高基本醫療及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加強常見病、多發病相關專業和臨床專科建設。加強遠程醫療能力建設,實現城市診療資源和諮詢服務向貧困縣延伸,縣級醫院與縣域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互聯互通。鼓勵新醫療技術服務貧困人口。在貧困地區優先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計畫。實施全國三級醫院與貧困縣縣級醫院“一對一”幫扶行動。到2020年,每個貧困縣至少有1所醫院達到二級醫院標準,每個30萬人口以上的貧困縣至少有1所醫院達到二級甲等水平。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在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薪酬改革方案出台前,貧困縣可先行探索制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制定符合基層實際的人才招聘引進辦法,賦予貧困地區醫療衛生機構一定自主招聘權。加快健全藥品供應保障機制,統籌做好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藥品供應配送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的養老待遇。推進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到2020年,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

強化人才培養培訓。以提高培養質量為核心,支持貧困地區高等醫學教育發展,加大本專科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力度。以全科醫生為重點,加強各類醫療衛生人員繼續醫學教育,推行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做好全科醫生和專科醫生特設崗位計畫實施工作,制定符合基層實際的人才招聘引進辦法,提高薪酬待遇。組織開展適宜醫療衛生技術推廣。

支持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加強中醫醫院、民族醫醫院、民族醫特色專科能力建設,加快民族藥藥材和製劑標準化建設。加強民族醫藥基礎理論和臨床套用研究。加強中醫、民族醫醫師和城鄉基層中醫、民族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培養培訓,培養一批民族醫藥學科帶頭人。加強中藥民族藥資源保護利用。將更多具有良好療效的特色民族藥藥品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第二節提高醫療保障水平

降低貧困人口大病、慢性病費用支出。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等制度的有效銜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通過城鄉醫療救助給予補貼,全面推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提高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增籌資主要用於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逐步降低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基礎上,確定合規醫療費用範圍,減輕貧困人口醫療費用負擔。加大醫療救助力度,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範圍。對突發重大疾病暫時無法獲得家庭支持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貧困家庭患者,加大臨時救助力度。支持引導社會慈善力量參與醫療救助。在貧困地區先行推進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擴大病種範圍。

實行貧困人口分類救治。優先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單獨建立電子健康檔案和健康卡,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等簽約服務。以縣為單位,進一步核實因病致貧返貧家庭及患病人員情況,對貧困家庭大病和慢性病患者實行分類救治,為有需要的貧困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貧困患者在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實行先診療後付費的結算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市域和省域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先診療後付費的結算機制。

第三節加強疾病預防控制和公共衛生

加大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全面完成已查明氟、砷超標地區改水工程建設。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食用合格碘鹽給予政府補貼。綜合防治大骨節病和克山病等重點地方病,加大對包蟲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力度,加強對愛滋病、結核病疫情防控,加強腫瘤隨訪登記,擴大癌症篩查和早診早治覆蓋面,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篩查登記、救治救助和服務管理。治貧治毒相結合,從源頭上治理禁毒重點整治地區貧困縣的毒品問題。

全面提升婦幼健康服務水平。在貧困地區全面實施農村婦女“兩癌”(乳腺癌和宮頸癌)免費篩查項目,加大對貧困患者的救助力度。全面實施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農村婦女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新生兒疾病篩查等項目。提升孕產婦和新生兒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全面實施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實施0—6歲貧困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提供基本輔助器具。加強計畫生育工作。

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強衛生城鎮創建活動,持續深入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重點加強農村垃圾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有效提升貧困地區人居環境質量。加快農村衛生廁所建設進程,堅持因地制宜、集中連片、整體推進農村改廁工作,力爭到2020年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5%以上。加強健康促進和健康教育工作,廣泛宣傳居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和技能,使其形成良好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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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生態保護扶貧

處理好生態保護與扶貧開發的關係,加強貧困地區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修復,提升貧困地區可持續發展能力。逐步擴大對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生態保護補償,增設生態公益崗位,使貧困人口通過參與生態保護實現就業脫貧。

第一節加大生態保護修復力度

加強生態保護與建設。加快改善西南山區、西北黃土高原等水土流失狀況,加強林草植被保護與建設。加大三北等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天然林資源保護、水土保持等重點工程實施力度。加大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實施力度,加強生態環境改善與扶貧協同推進。在重點區域推進京津風沙源治理、岩溶地區石漠化治理、青海三江源保護等山水林田湖綜合治理工程,遏制牧區、農牧結合貧困地區土壤沙化退化趨勢,緩解土地荒漠化、石漠化,組織動員貧困人口參與生態保護建設工程,提高貧困人口受益水平,結合國家重大生態工程建設,因地制宜發展舍飼圈養和設施農業,大力發展具有經濟效益的生態林業產業。

開展水土資源保護。加強貧困地區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建立和完善耕地與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補償機制,推進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全面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和水肥一體化技術。加強農膜殘膜回收,積極推廣可降解農膜。開展耕地輪作休耕試點。鼓勵在南方貧困地區開發利用冬閒田、秋閒田,種植肥田作物。優先將大興安嶺南麓山區內黑土流失地區等地區列入綜合治理示範區。加強江河源頭和水源涵養區保護,推進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嚴禁農業、工業污染物向水體超標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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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建立穩定生態投入機制。中央財政加大對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中貧困縣的轉移支付力度,擴大政策實施範圍,完善轉移支付補助辦法,逐步提高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與恢復的資金投入水平。

探索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方式。根據“誰受益、誰補償”原則,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在貧困地區開展生態綜合補償試點,逐步提高補償標準。健全各級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研究制定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防沙治沙的政策措施。推進橫向生態保護補償,鼓勵受益地區與保護地區、流域下游與上游建立橫向補償關係。探索碳匯交易、綠色產品標識等市場化補償方式。

設立生態公益崗位。中央財政調整生態建設和補償資金支出結構,支持在貧困縣以政府購買服務或設立生態公益崗位的方式,以森林、草原、濕地、沙化土地管護為重點,讓貧困戶中有勞動能力的人員參加生態管護工作。充實完善國家公園的管護崗位,增加國家公園、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周邊貧困人口參與巡護和公益服務的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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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兜底保障

統籌社會救助體系,促進扶貧開發與社會保障有效銜接,完善農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制度,健全農村“三留守”人員和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實現社會保障兜底。

第一節健全社會救助體系

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低保對象認定辦法,建立農村低保家庭貧困狀況評估指標體系,將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貧困家庭全部納入農村低保範圍。加大省級統籌工作力度,動態調整農村低保標準,確保2020年前所有地區農村低保標準逐步達到國家扶貧標準。加強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及其他脫貧攻堅相關政策的有效銜接,引導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依靠自身努力脫貧致富。

統籌社會救助資源。指導貧困地區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全面實施臨時救助制度,積極推進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等專項救助制度銜接配套,推動專項救助在保障低保對象的基礎上向低收入民眾適當延伸,逐步形成梯度救助格局,為救助對象提供差別化的救助。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社會救助事權和支出責任,統籌整合社會救助資金渠道,提升社會救助政策和資金的綜合效益。

第二節逐步提高貧困地區基本養老保障水平

堅持全覆蓋、保基本、有彈性、可持續的方針,統籌推進城鄉養老保障體系建設,指導貧困地區全面建成制度名稱、政策標準、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四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探索建立適應農村老齡化形勢的養老服務模式。

第三節健全“三留守”人員和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

完善“三留守”人員服務體系。組織開展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推動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引入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志願者等方式,為“三留守”人員提供關愛服務。加強留守兒童關愛服務設施和隊伍建設,建立留守兒童救助保護機制和關愛服務網路。加強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和權益保護工作。研究制定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政策措施,推進農村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提升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支持各地農村幸福院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運營,開展留守老年人關愛行動。加強對“三留守”人員的生產扶持、生活救助和心理疏導。進一步加強對貧困地區留守婦女技能培訓和居家靈活就業創業的扶持,切實維護留守婦女權益。

完善貧困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將殘疾人普遍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予以保障和扶持。支持發展殘疾人康復、托養、特殊教育,實施殘疾人重點康復項目,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加強貧困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優先扶持貧困殘疾人家庭發展生產,支持引導殘疾人就業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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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社會扶貧

發揮東西部扶貧協作和中央單位定點幫扶的引領示範作用,凝聚國際國內社會各方面力量,進一步提升貧困人口幫扶精準度和幫扶效果,形成脫貧攻堅強大合力。

第一節東西部扶貧協作

開展多層次扶貧協作。以閩寧協作模式為樣板,建立東西部扶貧協作與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的精準對接機制,做好與西部地區脫貧攻堅規劃的銜接,確保產業合作、勞務協作、人才支援、資金支持精確瞄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東部省份要根據財力增長情況,逐步增加對口幫扶財政投入,並列入年度預算。東部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各界人士等要積極參與扶貧協作工作。西部地區要整合用好扶貧協作等各類資源,聚焦脫貧攻堅,形成脫貧合力。啟動實施東部省份經濟較發達縣(市)與對口幫扶省份貧困縣“攜手奔小康”行動,著力推動縣與縣精準對接。探索東西部鄉鎮、行政村之間結對幫扶。協作雙方每年召開高層聯席會議。

拓展扶貧協作有效途徑。注重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推動東部人才、資金、技術向貧困地區流動。鼓勵援助方利用幫扶資金設立貸款擔保基金、風險保障基金、貸款貼息資金和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支持發展特色產業,引導省內優勢企業到受援方創業興業。鼓勵企業通過量化股份、提供就業等形式,帶動當地貧困人口脫貧增收。鼓勵東部地區通過共建職業培訓基地、開展合作辦學、實施定向特招等形式,對西部地區貧困家庭勞動力進行職業技能培訓,並提供就業諮詢服務。幫扶雙方要建立和完善省市協調、縣鄉組織、職校培訓、定向安排、跟蹤服務的勞務協作對接機制,提高勞務輸出脫貧的組織化程度。以縣級為重點,加強協作雙方黨政幹部掛職交流。採取雙向掛職、兩地培訓等方式,加大對西部地區特別是基層幹部、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的培訓力度。支持東西部學校、醫院建立對口幫扶關係。建立東西部扶貧協作考核評價機制,重點考核帶動貧困人口脫貧成效,西部地區也要納入考核範圍。

第二節定點幫扶

明確定點扶貧目標任務。結合當地脫貧攻堅規劃,制定各單位定點幫扶工作年度計畫,以幫扶對象穩定脫貧為目標,實化幫扶舉措,提升幫扶成效。各單位選派優秀中青年幹部到定點扶貧縣掛職、擔任貧困村第一書記。省、市、縣三級黨委政府參照中央單位做法,組織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定點幫扶工作。完善定點扶貧牽頭聯繫機制,各牽頭單位要落實責任人,加強工作協調,督促指導聯繫單位做好定點扶貧工作,協助開展考核評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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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企業幫扶

強化國有企業幫扶責任。深入推進中央企業定點幫扶貧困革命老區“百縣萬村”活動。用好貧困地區產業發展基金。引導中央企業設立貧困地區產業投資基金,採取市場化運作,吸引企業到貧困地區從事資源開發、產業園區建設、新型城鎮化發展等。繼續實施“同舟工程——中央企業參與‘救急難’行動”,充分發揮中央企業在社會救助工作中的補充作用。地方政府要動員本地國有企業積極承擔包村幫扶等扶貧開發任務。

引導民營企業參與扶貧開發。充分發揮工商聯的橋樑紐帶作用,以點帶面,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和其他所有制企業參與扶貧開發。組織開展“萬企幫萬村”精準扶貧行動,引導東部地區的民營企業在東西部扶貧協作框架下結對幫扶西部地區貧困村。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設立扶貧公益基金、開展扶貧慈善信託。完善對龍頭企業參與扶貧開發的支持政策。吸納貧困人口就業的企業,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等就業支持政策,落實相關稅收優惠。設立企業扶貧光榮榜,並向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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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軍隊幫扶

構建整體幫扶體系。把地方所需、民眾所盼與部隊所能結合起來,優先扶持家境困難的軍烈屬、退役軍人等群體。中央軍委機關各部門(不含直屬機構)和副戰區級以上單位機關帶頭做好定點幫扶工作。省軍區系統和武警總隊幫扶本轄區範圍內相關貧困村脫貧。駐貧困地區作戰部隊實施一批具體扶貧項目和扶貧產業,部隊生活物資採購注重向貧困地區傾斜。駐經濟發達地區部隊和有關專業技術單位根據實際承擔結對幫扶任務。

發揮部隊幫扶優勢。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優勢,深入貧困地區開展脫貧攻堅宣傳教育,組織軍民共建活動,傳播文明新風,豐富貧困人口精神文化生活。發揮戰鬥力突擊力優勢,積極支持和參與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治理、易地扶貧搬遷等工作。發揮人才培育優勢,配合實施教育扶貧工程,接續做好“八一愛民學校”援建工作,組織開展“1+1”、“N+1”等結對助學活動,團級以上幹部與貧困家庭學生建立穩定幫扶關係。採取軍地聯訓、代培代訓等方式,幫助貧困地區培養實用人才,培育一批退役軍人和民兵預備役人員致富帶頭人。發揮科技、醫療等資源優勢,促進軍民兩用科技成果轉化運用,組織87家軍隊和武警部隊三級醫院對口幫扶113家貧困縣縣級醫院,開展送醫送藥和巡診治病活動。幫助革命老區加強紅色資源開發,培育壯大紅色旅遊產業。

第五節社會組織和志願者幫扶

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幫扶。支持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各類組織從事扶貧開發事業。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參與扶貧開發的協調服務機制,構建社會扶貧信息服務網路。以各級脫貧攻堅規劃為引導,鼓勵社會組織扶貧重心下移,促進幫扶資源與貧困戶精準對接幫扶。支持社會組織通過公開競爭等方式,積極參加政府面向社會購買扶貧服務工作。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扶貧資源動員、資源配置使用、績效論證評估等工作,支持其承擔扶貧項目實施。探索發展公益眾籌扶貧模式。著力打造扶貧公益品牌。鼓勵社會組織在貧困地區大力倡導現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努力滿足貧困人口的精神文化需求。制定出台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的指導性檔案,從國家層面予以指導。建立健全社會扶貧監測評估機制,創新監測評估方法,及時公開評估結果,增強社會扶貧公信力和影響力。

進一步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志願者扶貧作用。制定出台支持專業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力量參與脫貧攻堅專項政策。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貧困地區系列行動計畫。鼓勵發達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組建專業服務團隊、興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為貧困地區培養和選派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實施脫貧攻堅志願服務行動計畫。鼓勵支持青年學生、專業技術人員、退休人員和社會各界人士參與扶貧志願者行動。充分發揮中國志願服務聯合會、中華志願者協會、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中國志願服務基金會和中國扶貧志願服務促進會等志願服務行業組織的作用,構建扶貧志願者服務網路。

辦好扶貧日系列活動。在每年的10月17日全國扶貧日期間舉辦專題活動,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舉辦減貧與發展高層論壇,開展表彰活動,做好宣傳推介。從2016年起,在脫貧攻堅期設立“脫貧攻堅獎”,表彰為脫貧攻堅作出重要貢獻的個人。每年發布《中國的減貧行動與人權進步》白皮書。組織各省(區、市)結合自身實際開展社會公募、慰問調研等系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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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國際交流合作

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引進資金、信息、技術、智力、理念、經驗等國際資源,服務我國扶貧事業。通過對外援助、項目合作、技術擴散、智庫交流等形式,加強與開發中國家和國際機構在減貧領域的交流合作,加強減貧知識分享,加大南南合作力度,增強國際社會對我國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的認同,提升國際影響力和話語權。組織實施好世界銀行第六期貸款、中國貧困片區兒童減貧與綜合發展、減貧國際合作等項目。回響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

第十章提升貧困地區區域發展能力

以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為重點,整體規劃,統籌推進,持續加大對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扶貧投入力度,切實加強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解決貧困村通路、通水、通電、通網路等問題,貧困地區區域發展環境明顯改善,“造血”能力顯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為2020年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提供有力支撐。

第一節繼續實施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規劃

統籌推進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規劃實施。組織實施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十三五”省級實施規劃,片區重大基礎設施和重點民生工程要優先納入“十三五”相關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集中建設一批區域性重大基礎設施和重大民生工程,明顯改善片區區域發展環境、提升自我發展能力。

完善片區聯繫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片區聯繫工作機制,全面落實片區聯繫單位牽頭責任,充分發揮部省聯繫會議制度功能,切實做好片區區域發展重大事項的溝通、協調、指導工作。強化片區所在省級政府主體責任,組織開展片區內跨行政區域溝通協調,及時解決片區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推進片區規劃各項政策和項目儘快落地。

第二節著力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

大力推進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脫貧攻堅。加大脫貧攻堅力度,支持革命老區開發建設,推進實施贛閩粵原中央蘇區、左右江、大別山、陝甘寧、川陝等重點貧困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規劃,積極支持沂蒙、湘鄂贛、太行、海陸豐等欠發達革命老區加快發展。擴大對革命老區的財政轉移支付規模。加快推進民族地區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和民生工程建設,實施少數民族特困地區和特困群體綜合扶貧工程,出台人口較少民族整體脫貧的特殊政策措施。編制邊境扶貧專項規劃,採取差異化政策,加快推進邊境地區基礎設施和社會保障設施建設,集中改善邊民生產生活條件,扶持發展邊境貿易和特色經濟,大力推進興邊富民行動,使邊民能夠安心生產生活、安心守邊固邊。加大對邊境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完善邊民補貼機制。加大中央投入力度,採取特殊扶持政策,推進西藏、四省藏區和新疆南疆四地州脫貧攻堅。

推動脫貧攻堅與新型城鎮化發展相融合。支持貧困地區基礎條件較好、具有特色資源的縣城和特色小鎮加快發展,打造一批休閒旅遊、商貿物流、現代製造、教育科技、傳統文化、美麗宜居小鎮。結合中小城市、小城鎮發展進程,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統籌規劃貧困地區城鄉基礎設施網路,促進水電路氣信等基礎設施城鄉聯網、生態環保設施城鄉統一布局建設。推進貧困地區無障礙環境建設。推動城鎮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逐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制度並軌、標準統一。

推進貧困地區區域合作與對外開放。推動貧困地區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三大國家戰略,與有關國家級新區、自主創新示範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立緊密合作關係,打造區域合作和產業承接發展平台,探索發展“飛地經濟”,引導發達地區勞動密集型等產業優先向貧困地區轉移。支持貧困地區具備條件的地方申請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積極承接加工貿易梯度轉移。拓展貧困地區招商引資渠道,利用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促進貧困地區外經貿發展,優先支持貧困地區項目申報借用國外優惠貸款。鼓勵貧困地區培育和發展會展平台,提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加快邊境貧困地區開發開放,加強內陸沿邊地區口岸基礎設施建設,開闢跨境多式聯運交通走廊,促進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發展,提升邊民互市貿易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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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加強貧困地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構建外通內聯交通骨幹通道。加強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對外運輸通道建設,推動國家鐵路網、國家高速公路網連線貧困地區的重大交通項目建設,提高國道省道技術標準,構建貧困地區外通內聯的交通運輸通道。加快資源豐富和人口相對密集貧困地區開發性鐵路建設。完善貧困地區民用機場布局規劃,加快支線機場、通用機場建設。在具備水資源開發條件的貧困地區,統籌內河航電樞紐建設和航運發展,提高通航能力。形成布局科學、乾支結合、結構合理的區域性綜合交通運輸網路。在自然條件複雜、災害多發且人口相對密集的貧困地區,合理布局複合多向、靈活機動的保障性運輸通道。依託我國與周邊國家互聯互通重要通道,推動沿邊貧困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著力提升重大水利設施保障能力。加強重點水源、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節水改造等工程建設,逐步解決貧困地區工程性缺水和資源性缺水問題,著力提升貧困地區供水保障能力。按照“確有需要、生態安全、可以持續”的原則,科學開展水利扶貧項目前期論證,在保護生態的前提下,提高水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加大貧困地區控制性樞紐建設、中小河流和江河重要支流治理、抗旱水源建設、山洪災害防治、病險水庫(閘)除險加固、易澇地區治理力度,堅持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結合,加快災害防治體系建設。

優先布局建設能源工程。積極推動能源開發建設,煤炭、煤電、核電、油氣、水電等重大項目,跨區域重大能源輸送通道項目,以及風電、光伏等新能源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在貧困地區規劃布局。加快貧困地區煤層氣(煤礦瓦斯)產業發展。統籌研究貧困地區煤電布局,繼續推進跨省重大電網工程和天然氣管道建設。加快推進流域龍頭水庫和金沙江、瀾滄江、雅礱江、大渡河、黃河上游等水電基地重大工程建設,努力推動怒江中下游水電基地開發,支持離網缺電貧困地區小水電開發,重點扶持西藏、四省藏區和少數民族貧困地區小水電扶貧開發工作,風電、光伏發電年度規模安排向貧困地區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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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加快改善貧困村生產生活條件

全面推進村級道路建設。全面完成具備條件的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設,優先安排建檔立卡貧困村通村道路硬化。推動一定人口規模的自然村通公路,重點支持較大人口規模撤併建制村通硬化路。加強貧困村通客車線路上的生命安全防護工程建設,改造現有危橋,對不能滿足安全通客車要求的窄路基路面路段進行加寬改造。加大以工代賑力度,支持貧困地區實施上述村級道路建設任務。通過“一事一議”等方式,合理規劃建設村內道路。

鞏固提升農村飲水安全水平。全面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全面推進“十三五”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做好與貧困村、貧困戶的精準對接,加快建設一批集中供水工程。對分散性供水和水質不達標的,因地制宜實行升級改造。提升貧困村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證率、水質達標率,推動城鎮供水設施向有條件的貧困村延伸,著力解決飲水安全問題。到2020年,貧困地區農村集中供水率達到83%,自來水普及率達到75%。

多渠道解決生活用能。全面推進能源惠民工程,以貧困地區為重點,加快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實施配電網建設改造行動計畫。實行骨幹電網與分散式能源相結合,到2020年,貧困村基本實現穩定可靠的供電服務全覆蓋,供電能力和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大力發展農村清潔能源,推進貧困村小水電、太陽能風能、農林和畜牧廢棄物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因地制宜發展沼氣工程。鼓勵分散式光伏發電與設施農業發展相結合,推廣套用太陽能熱水器、太陽灶、小風電等農村小型能源設施。提高能源普遍服務水平,推進城鄉用電同網同價。

加強貧困村信息和物流設施建設。實施“寬頻鄉村”示範工程,推動公路沿線、集鎮、行政村、旅遊景區4G(第四代移動通信)網路基本覆蓋。鼓勵基礎電信企業針對貧困地區出台更優惠的資費方案。加強貧困村郵政基礎設施建設,實現村村直接通郵。加快推進“快遞下鄉”工程,完善農村快遞攬收配送網點建設。支持快遞企業加強與農業、供銷合作、商貿企業的合作,推動在基礎條件相對較好的地區率先建立縣、鄉、村消費品和農資配送網路體系,打造“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雙向流通渠道。

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按照精準扶貧要求,重點解決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安全問題。統籌中央和地方補助資金,建立健全分類補助機制。嚴格控制貧困戶建房標準。通過建設農村集體公租房、幸福院,以及利用閒置農戶住房和集體公房置換改造等方式,解決好貧困戶基本住房安全問題。

加強貧困村人居環境整治。在貧困村開展飲用水源保護、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農村面源污染治理、亂埋亂葬治理等人居環境整治工作,保障處理設施運行經費,穩步提升貧困村人居環境水平。到2020年,90%以上貧困村的生活垃圾得到處理,普遍建立村莊保潔制度,設立保潔員崗位並優先聘用貧困人口。開展村莊衛生廁所改造,逐步解決貧困村人畜混居問題。提高貧困村綠化覆蓋率。建設村內道路照明等必要的配套公共設施。

健全貧困村社區服務體系。加強貧困村基層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整合利用現有設施和場地,拓展學前教育、婦女互助和養老服務、殯葬服務功能,努力實現農村社區公共服務供給多元化。依託“網際網路+”拓展綜合信息服務功能,逐步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農村社區服務新模式。統籌城鄉社區服務體系規劃建設,積極培育農村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社區社會工作服務。深化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加強貧困村移風易俗、鄉風和村規民約等文明建設。

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按照公共文化建設標準,對貧困縣未達標公共文化設施提檔升級、填平補齊。加強面向“三農”的優秀出版物和廣播影視節目生產。啟動實施流動文化車工程。實施貧困地區縣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制播能力建設工程。為貧困村文化活動室配備必要的文化器材。推進重大文化惠民工程融合發展,提高公共數字文化供給和服務能力。推動廣播電視村村通向戶戶通升級,到2020年,基本實現數字廣播電視戶戶通。組織開展“春雨工程”——全國文化志願者邊疆行活動。

著力改善生產條件。推進貧困村農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產田改造和高標準農田建設。抓好以貧困村為重點的田間配套工程、“五小水利”工程和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建設,抗旱水源保障能力明顯提升。結合產業發展,建設改造一批資源路、旅遊路、產業園區路,新建改造一批生產便道,推進“交通+特色產業”扶貧。大力整治農村河道堰塘。實施貧困村通動力電規劃,保障生產用電。加大以工代賑投入力度,著力解決農村生產設施“最後一公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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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保障措施

將脫貧攻堅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採取超常規舉措,創新體制機制,加大扶持力度,打好政策組合拳,強化組織實施,為脫貧攻堅提供強有力保障。

第一節創新體制機制

精準扶貧脫貧機制。加強建檔立卡工作,健全貧困人口精準識別與動態調整機制,加強精準扶貧大數據管理套用,定期對貧困戶和貧困人口進行全面核查,按照貧困人口認定、退出標準和程式,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加強農村貧困統計監測體系建設,提高監測能力和數據質量。健全精準施策機制,切實做到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健全駐村幫扶機制。嚴格執行貧困退出和評估認定製度。加強正向激勵,貧困人口、貧困村、貧困縣退出後,國家原有扶貧政策在一定時期內保持不變,確保實現穩定脫貧。

扶貧資源動員機制。發揮政府投入主導作用,廣泛動員社會資源,確保扶貧投入力度與脫貧攻堅任務相適應。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社會組織與企業合作等模式,建立健全招投標機制和績效評估機制,充分發揮競爭機制對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率的作用。鼓勵社會組織承接東西部扶貧協作、定點扶貧、企業扶貧具體項目的實施,引導志願者依託社會組織更好發揮扶貧作用。引導社會組織建立健全內部治理機制和行業自律機制。圍繞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推進部門之間、政府與社會之間的信息共享、資源統籌和規劃銜接,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

貧困人口參與機制。充分發揮貧困村黨員幹部的引領作用和致富帶頭人的示範作用,大力弘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精神,激發貧困人口脫貧奔小康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引導其光榮脫貧。加強責任意識、法治意識和市場意識培育,提高貧困人口參與市場競爭的自覺意識和能力,推動扶貧開發模式由“輸血”向“造血”轉變。建立健全貧困人口利益與需求表達機制,充分尊重民眾意見,切實回應民眾需求。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立健全貧困人口參與脫貧攻堅的組織保障機制。

資金項目管理機制。對納入統籌整合使用範圍內的財政涉農資金項目,將審批許可權下放到貧困縣,最佳化財政涉農資金供給機制,支持貧困縣圍繞突出問題,以摘帽銷號為導向,以脫貧攻堅規劃為引領,以重點扶貧項目為平台,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加強對脫貧攻堅政策落實、重點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跟蹤審計,強化財政監督檢查和項目稽察等工作,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建立健全扶貧資金、項目信息公開機制,保障資金項目在陽光下運行,確保資金使用安全、有效、精準。

考核問責激勵機制。落實脫貧攻堅責任制,嚴格實施省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辦法,建立扶貧工作責任清單,強化執紀問責。落實貧困縣約束機制,杜絕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加強社會監督,建立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建立年度脫貧攻堅逐級報告和督查巡查制度。建立重大涉貧事件處置反饋機制。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

第二節加大政策支持

財政政策。中央財政繼續加大對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實現較大幅度增長,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各類涉及民生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和中央預算內投資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傾斜。加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對扶貧的支持力度。農業綜合開發、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等涉農資金要明確一定比例用於貧困村。各部門安排的惠民政策、工程項目等,要最大限度地向貧困地區、貧困村、貧困人口傾斜。擴大中央和地方財政支出規模,增加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投入。各省(區、市)要積極調整省級財政支出結構,切實加大扶貧資金投入。

投資政策。加大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中央投資支持力度。嚴格落實國家在貧困地區安排的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縣級和西部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地市級配套資金的政策。省級政府統籌可支配財力,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投入力度。在扶貧開發中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模式。

金融政策。鼓勵和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扶貧開發的金融支持。發揮多種貨幣政策工具正向激勵作用,用好扶貧再貸款,引導金融機構擴大貧困地區涉農貸款投放,促進降低社會融資成本。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積極開展扶貧貼息貸款、扶貧小額信貸、創業擔保貸款和助學貸款等業務。發揮好開發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扶貧金融事業部的功能和作用。繼續深化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穩定和最佳化大中型商業銀行縣域基層網點設定,推動郵政儲蓄銀行設立三農金融事業部,發揮好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的農村金融服務主力作用。建立健全融資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扶貧貸款風險補償基金。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扶貧開發產業投資基金,支持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主機板、創業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區域股權交易市場等進行股本融資。推動開展特色扶貧農業保險、小額人身保險等多種保險業務。

土地政策。支持貧困地區根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及最新年度變更調查成果,調整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優先保障扶貧開發用地需要,專項安排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中央在安排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和分配中央補助資金時,繼續向貧困地區傾斜,並積極指導地方支持貧困地區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政策支持扶貧開發及易地扶貧搬遷力度,允許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其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將增減掛鈎節餘指標在省域範圍內流轉使用。積極探索市場化運作模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土地整治和扶貧開發工作。在有條件的貧困地區,優先安排國土資源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支持開展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和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

幹部人才政策。加大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貧困地區工作的力度,加大中央單位和中西部地區、民族地區、貧困地區之間幹部交流任職的力度,有計畫地選派後備幹部到貧困縣掛職任職。改進貧困地區基層公務員考錄工作和有關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加大貧困地區幹部教育培訓力度。實施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畫,在職務、職稱晉升等方面採取傾斜政策。提高博士服務團和“西部之光”訪問學者選派培養水平,深入組織開展院士專家諮詢服務活動。完善和落實引導人才向基層和艱苦地區流動的激勵政策。通過雙向掛職鍛鍊、扶貧協作等方式,推動東、中、西部地區之間,經濟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之間事業單位人員交流,大力選派培養與西部等艱苦地區優勢產業、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關的專業技術人才。充實加強各級扶貧開發工作力量,扶貧任務重的鄉鎮要有專門幹部負責扶貧開發工作。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

第三節強化組織實施

加強組織領導。在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扶貧開發任務重的省、市、縣、鄉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脫貧攻堅作為中心任務,層層簽訂脫貧攻堅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制。重點抓好縣級黨委和政府脫貧攻堅領導能力建設,改進縣級幹部選拔任用機制,選好配強扶貧任務重的縣黨政班子。脫貧攻堅任務期內,縣級領導班子保持相對穩定,貧困縣黨政正職領導幹部實行不脫貧不調整、不摘帽不調離。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脫貧攻堅中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加強對貧困民眾的教育引導,強化貧困民眾的主體責任和進取精神。大力倡導新風正氣和積極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扭轉落後習俗和不良生活方式。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健全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切實提高村委會在脫貧攻堅工作中的組織實施能力。加大駐村幫扶工作力度,提高縣以上機關派出幹部比例,精準選配第一書記,配齊配強駐村工作隊,確保每個貧困村都有駐村工作隊,每個貧困戶都有幫扶責任人。

明確責任分工。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省級黨委和政府對脫貧攻堅負總責,負責組織指導制定省級及以下脫貧攻堅規劃,對規劃實施提供組織保障、政策保障、資金保障和幹部人才保障,並做好監督考核。根據國家關於貧困退出機制的要求,各省(區、市)統籌脫貧進度,制定省級“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明確貧困縣、貧困村和貧困人口年度脫貧目標。縣級黨委和政府負責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並對規劃實施效果負總責。市(地)黨委和政府做好上下銜接、域內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扶貧工作行動計畫或實施方案,出台相關配套支持政策,加強業務指導和推進落實。

加強監測評估。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負責本規劃的組織實施與監測評估等工作。加強扶貧信息化建設,依託國務院扶貧辦扶貧開發建檔立卡信息系統和國家統計局貧困監測結果,定期開展規劃實施情況動態監測和評估工作。監測評估結果作為省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對本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務,要明確責任主體、實施進度等要求,確保如期完成。對納入本規劃的重大工程項目,要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簡化審批核准程式,優先保障規劃選址、土地供應和融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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