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河[河流名]

北河[河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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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出:

(1). 清以前黃河自今內蒙古磴口縣以下,分為南北二支,北支約當今烏加河,時為黃河正流,對南支而言,稱北河。

(2). 清雍正八年置直隸河道總督,掌防治直隸 (今河北省 )境內的南北運河、永定、大清、子牙、滹沱等河,時稱總督為北河總督,所管諸河為北河。乾隆十四年後北河總督例由直隸總督兼理。

(3).星官名,屬井宿。《晉書·天文志上》:“南河、北河各三星,夾東井。”《北史·隋煬帝紀》:“﹝大業三年﹞二月乙丑,彗星見於東井、文昌,歷大陵、五車、北河,入太微,掃帝座,前後百餘日而止。”

北河
拼音:
解釋:1.清以前黃河自今內蒙古磴口縣以下,分為南北二支,北支約當今烏加河,時為黃河正流,對南支而言,稱北河。 2.清雍正八年置直隸河道總督,掌防治直隸(今河北省)境內的南北運河�p永定�p大清�P子牙�p滹沱等河,時稱總督為北河總督,所管諸河為北河。乾隆十四年後北河總督例由直隸總督兼理。 3.星官名,屬井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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