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職

副職,與“正職”相對,僅次於正職的職位,為同一職務之正職,副職為特定職位助手。與“正職”相對,僅次於正職的職位,為同一職務之正職,副職為特定職位助手。

基本信息

引證解釋

【釋義】副的職位,與“正職”相對,僅次於正職的職位,副職為特定職位助手,亦可理解為“正職”接替者。
又有副的職業的意思,比如兼任了多種職業,而有分主次。
【出處】唐·王昌齡《留別岑參兄弟》詩:“副職守茲縣,東南擢孤舟。”此指縣丞,為令之副職。
【示例】侯秀芬《永久的青年--瞿秋白》:“秋白告別了魯迅,輾轉到了中央蘇區瑞金後,任中央政府教育部長和蘇維埃大學校長,徐特立任副職。”

詳細解釋

一.擺正心態,造就良好的品質。

作為副職,要有良好的品德修養,主要包括職業道德、工作作風和健康心態。在實際工作當中,做事應該先做人,而做人必須德為先。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礎。

二.演好角色,站好自己的位置。

做好副職的關鍵是擺正位置,正確認識副職的地位和作用,以積極的態度配合正職工作,而不是時時計較自己如何高明,對方如何不行。

1.主動而不越位

2.輔佐而不離位。

3.服從而不偏位。

4.周密而不空位。

三.明確職責,發揮應有的作用。

1.當好參謀,發揮“清醒劑”作用

2.填空補缺,發揮“粘合劑”的作用

3.承擔責任,發揮“鎮定劑”作用

4.化解矛盾,發揮“潤滑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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