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國

傅國(1576—1644),字鼎卿,號丹水,晚年號雲黃山人,臨朐縣七賢鄉貓林溝村人。明萬曆四十一年(1613)中進士,授河南通許知縣。其廉潔勤政,治理有方,不失為地方父母官。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明朝官吏,臨朐縣辛寨鎮貓林溝村人。1613年(萬曆四十一年)中進士,授河南通許知縣。他為官廉明,為使百姓免受催役威逼之苦,將徵收糧賦數額列榜張貼;為地方安寧,令客店置簿冊稽查客商;令農戶置下紙炮,遇有盜至,鳴炮為警,鄰戶即鳴炮接應,群起圍捉,行盜者幾無漏網。因其廉潔勤政,治理有方,升為戶部郎中。時遼東戰亂,他奉命督餉。明軍在遼陽戰敗,他削官歸里,居雲黃山下,建“凝遠樓”,富藏書,廣研讀,潛心著述。著有《雲黃集》、《四書中注》、《鹹平陽秋》、《春秋史駁》、《紫蒙秘錄》、《昌國艅艎》等10餘種。所著《昌國艅艎》,為臨朐第二部私修縣誌,凡12卷,計表3、志52、傳12,近10萬字。志中專設《利病》,用3000多字的篇幅列舉為害臨朐的八大弊端。其中記“窩訪之病”寫道,“即如部使之採訪奸豪,意豈不在鋤稂莠,滋嘉穀,以利民哉?”結果是“乃稂莠不得鋤,而以嘉穀為稂莠者不啻十之九矣”。了了數語,道破了封建官吏蒙上欺下,顛倒黑白的腐朽本質。所述“優免之病”,則揭露官府不仗對士紳本人減免力役,且擴及其父子甚至同族.,而平民百姓卻要加倍服役。在《祥異》中記述了1615年(萬曆四十三年)旱災造成餓殍遍野,骨肉相食的慘狀,使後人得以窺見臨朐人民這一段血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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