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佛發〔2009〕13號),設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信息

職責調整

(一)將原佛山市人事局、佛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劃入市衛生局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的職能。

(三)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職責.

(五)加強促進就業的職責,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學校管理,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

(五)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負責組織推行全市企業年金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的編制下達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八)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工作,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協助垂直管理部門公務員的管理工作;擬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表彰獎勵制度,審核以市人民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人員。

(九)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博士後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十)負責國(境)外人才、留學人才及智力項目引進和管理工作;管理來我市工作的外國專家和港、澳、台專家;實施公民境外就業和境外人員就業的政策,歸口管理境外企業駐我市機構僱請勞務人員的工作;管理各類出國(境)培訓項目(人員)和派遣出國研修生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負責管理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息化、檔案、財務、後勤等日常工作;承擔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人力資源戶頭管理;負責計畫生育、工、青、婦等工作;指導和參與制定各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的政策建議;分辦檔案、起草校核重要文稿和綜合材料;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宣傳、工作簡報和每周工作匯總預告等工作。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承擔人事年度計畫和統計;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建黨務工作。

信訪科

負責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及市委關於信訪工作的政策法規;承擔局信訪、接訪工作;協調、督辦本局信訪事務;依法受理舉報、投訴;承辦人大、政協定案、提案和建議工作;調查、協調、處理上級督辦重要信訪案件;協調、指導本局各科室和各區開展信訪工作。

法制科(掛審批服務科牌子)

承辦本局涉及法律、政策的事務;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制宣傳和綜合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法制培訓工作;協調全局的行政審批工作。

規劃財務與保險基金監督科

組織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整體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落實;對勞動保障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統計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貫徹國家和省制定的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規定,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 指導各區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工作,綜合平衡社會保險調劑金和儲備金,對全市各項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跟進社會保險基金的審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培訓就業科(掛職業能力建設科、農民工工作科牌子)

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組織實施整體性人才資源開發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相關工作;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負責技工招生教育管理工作;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和政策;擬訂職業技能分類、職業技能地方標準;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實施公民境外就業和境外人員就業的政策,歸口管理境外企業駐我市機構僱請勞務人員的工作; 負責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設立的管理;負責職業技能的綜合管理;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負責全市公務員、軍隊轉業幹部、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培訓的管理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的綜合管理;管理承辦市級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職業技能培訓施教機構;負責組織選派優秀人才赴國內或國(境)外培訓。

勞動關係科(掛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牌子)

擬訂勞動關係調整政策、制度建設、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的實施規範;指導本市勞動關係處理工作;審核指定的市屬和中央駐禪企業關閉破產、改制等職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導和協調本市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對企業職工工資進行巨觀調控和指導;擬訂全市最低工資標準、擬定企業工資指導線、公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指導企業做好人工成本核算管理;承擔企業相關人員工資水平調查的統籌協調與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工資政策。指導、管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實體工作。

公務員管理科

負責公務員法貫徹實施工作;負責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非領導職務管理;負責公務員科級幹部選拔工作方案的審核及任職資格審核;負責公務員錄用、調任、轉任、登記、辭職、辭退工作;承辦政府工作部門的領導職務任免手續;負責政府聘用人員政策的制定和招聘工作。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負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指導、組織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崗位聘用、契約鑑證;負責事業單位科級職務任職資格審核;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方案核准,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調動手續工作,事業單位人事政策諮詢及人員身份認定。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負責指導實施全市職稱改革工作;組建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指導管理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認定、評審和確認;擬訂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負責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材料的審核和申報,以及核准中、初級評審結果和核發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承辦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初次專業技術資格認定;辦理流動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企業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鑑證;負責專業人才庫和評審會的建庫工作;承辦核准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職數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職數工作。

外國人才和高級專家管理科(掛市人民政府專家顧問團服務辦公室牌子)

負責外國人才智力引進和高級專家的管理工作。負責外國人才、留學人才和高級專家資格審核和聘用管理工作;負責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國家級和省級有突出貢獻專家人選的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負責高級專家延緩退休的核准,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工資外津貼和安家補助費核發,回國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項目的審批;承辦市政府專家顧問團日常工作。

軍官轉業安置科(掛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市軍轉幹部接收安置工作,制訂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下達市直各單位和各區的安置任務,並檢查督促做好定職定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待遇規定;承擔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的編制下達工作;協調和督促檢查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計畫與考核科

負責審核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計畫、人員和工資總額增長計畫;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承擔全市人才資源信息的統計管理、數據發布等工作。制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考核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市直副處級以上幹部和企事業單位監察對象的相關考核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考核獎金的審核及管理工作;參與市政府對區領導班子目標管理考核工作;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獎勵表彰制度,審核以市人民政府名義進行的表彰獎勵相關事宜;承辦國家和省有關表彰獎勵對象的審核推薦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的審批和監督工作;承辦機關事業單位紀律、懲戒相關工作;承辦事業單位非監察對象行政開除處分、科級幹部的撤職處分工作。

工資福利科

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政策和標準,完善和規範機關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承擔公務員工資水平調查的統籌協調與組織實施;承辦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轉正定級、調資升級、調動、職務變動和軍隊轉業幹部的工資核准;承擔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發工作;承擔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調整核定工作;辦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確認參加工作時間、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和退休、退職相關手續以及出國定居離職費的審核;承擔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工作;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工資管理和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養老和失業保險科(掛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科牌子)

擬訂城鎮企業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和基金征繳政策;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個人賬戶管理政策進行監督管理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征地項目的社會保障落實情況的審核工作。指導開展政策性提前退休及地方性職級補貼的審批工作;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做好全市企業年金方案的審核和備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失業保險政策。擬訂失業保險費率、基金征繳政策、基金收支項目、基金支出項目給付條件和給付標準;落實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政策;擬訂全市失業調控、失業預警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醫療保險科(掛市公費醫療管理辦公室牌子)

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的基本政策、發展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組織擬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的藥品、診療和醫療服務設施的範圍和支付標準繳費及待遇;擬訂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組織擬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審定標準、審定辦法、監督管理辦法及費用結算辦法;擬訂參保人群就醫管理相關政策;擬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費醫療管理和市直公務員住院補助有關實施細則;對全市公費醫療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指導;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費醫療預算、決算工作;負責副廳以上領導公費醫療管理工作;負責公費醫療記帳處方的審核;編制市直公費醫療季報、年報;負責市直在職人員的公費醫療及其家屬統籌醫療人員的待遇核算工作;負責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工作。

工傷保險科(掛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擬訂工傷保險的基本政策、發展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工傷預防和康復政策;擬訂工傷保險基金調劑(儲備)金政策並提出分配計畫;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康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審定標準和管理政策;組織擬訂勞動能力鑑定相關政策和標準並依法實施;組織實施勞動能力複查鑑定和指導區級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勞動監察支隊

組織全市開展勞動保障監督檢查活動,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監督、指導各區開展勞動監察工作,依法查處和督辦全市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協同各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置因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引發的重大群體事件;宣傳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人員編制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編制83名(含派駐紀檢組監察室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5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8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9名。後勤服務人員數8名。

其他事項

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監察室的行政編制2名,由市紀委、監察局單列管理。

領導分工

鍾飛健 黨組書記 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

李明國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協助局長主持局日常工作;分管培訓就業科(職業能力建設科、農民工工作科)、軍官轉業安置科(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事科、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人才智力市場)、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對外勞務服務中心、勞動就業培訓中心、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勞務信息技術工人交流諮詢服務中心。

楊炳軍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分管公務員管理科、工資福利科、計畫與考核科、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人事編制信息管理辦公室。

黃曲君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分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外國人才和高級專家管理科(市人民政府專家顧問團服務辦公室)、博士後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及婦女工作。

張平安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法制科(審批服務科)、勞動關係科(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勞動監察支隊、信訪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勞動學會、勞動報社、工會、共青團及機關後勤工作。

劉國斌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分管規劃財務與保險基金監督科、養老和失業保險科(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科)、工傷保險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醫療保險科(市公費醫療管理辦公室)。

葉秀松 黨組成員 紀檢組長

分管紀檢監察工作。

余艷能 副調研員

協助分管培訓教育工作。

劉漫超 副調研員

協助分管軍官轉業安置工作。

單位地址

佛山市禪城區同濟西路七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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