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可持續發展

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是指企業在追求自我生存和永續發展的過程中,既要考慮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和提高企業市場地位,又要保持企業在已領先的競爭領域和未來擴張的經營環境中始終保持持續的盈利增長和能力的提高,保證企業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長盛不衰。

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理由

可持續發展是本世紀80年代隨著人們對全球環境與發展問題的廣泛討論而提出的一個全新概念,是人們對傳統發展模式進行長期深刻反思的結晶。1992 年在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和發展大會(UNCED)把可持續發展作為人類邁向21世紀的共同發展戰略,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將可持續發展戰略由概念落實為全球的行動。1987年Barbier等人發表了一系列有關經濟、環境可持續發展的文章引起了國際社會的注意。同年,布倫特蘭夫人(Ms Gro Harlem Brundtland )在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的《我們共同的未來》中正式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標誌著可持續發展理論的產生。此時的研究重點是人類社會在經濟成長的同時如何適應並滿足生態環境的承載能力,以及人口、環境、生態和資源與經濟的協調發展方面。其後,這一理論不斷地充實完善,形成了自己的研究內容和研究途徑。

隨著可持續發展的提出,人們對可持續的關注越來越密切,而且從環境領域滲透到各個領域中。

而企業可持續發展理論的誕生是比較晚但發展相對迅速的一個領域。

隨著社會環境的變化,企業面對著變化迅速的環境很難適應,而且隨著眾多企業失敗現象的出現,如何使企業保持目前,而且使企業在未期中依然取得良好的發展勢頭,越來越引起企業的重視。

目前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類型

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非常繁雜,但是眾多理論都是從企業內部某一方面的特性來論述的。根據國內外研究者和實際工作者的總結,可以把企業併購區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主要有創新可持續發展戰略、文化可持續發展戰略、制度可持續發展戰略、核心競爭力可持續發展戰略、要素可持續發展戰略。

(1)創新可持續發展戰略

所謂創新可持續發展戰略,即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是創新。企業的核心問題是有效益,有效益不僅要有體制上的保證,而且必須不斷創新。只有不斷創新的企業,才能保證其效益的持續性,也即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橫向併購,是指生產或經營同一類產品的企業間的併購。

(2)文化持續發展戰略

所謂文化可持續發展戰略,即企業發展的核心是企業文化。企業面對紛繁變化的內外部環境,企業發展是靠企業文化的主導。

(3)制度持續發展戰略

所謂制度可持續發展戰略,是指企業獲得可持續發展主要源於企業制度。

(4)核心競爭力可持續發展戰略

企業核心競爭力是指企業區別於企業而具有本企業特性的相對競爭能力。而企業核心競爭力可持續發展戰略是指企業可持續發展主要是培育企業核心競爭力。

(5)要素可持續發展戰略

要素可持續發展戰略認為企業發展取決於以下幾種要素:人力、知識、信息、技術、領導、資金、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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