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里士多德錯覺

亞里士多德錯覺

亞里士多德錯覺是最古老的錯覺,而且也很容易實現。將食指和中指交叉,然後觸摸一個小的圓形物體,比如曬乾的豌豆,人們會感覺自己好像觸摸了兩顆豌豆。這個例子就是所謂的“感知分離”。當人們交叉手指時,這兩個手指平時不接觸的兩個側面便“相會”了,然後觸感覺從這兩個側面分別傳向大腦。由於正常狀況下兩個手指的這兩個側面是幾乎不會同時接觸同一個物體的,於是,人們的大腦意識不到手指已經交叉了,便“想當然”地以為是兩個豌豆。

原理

人們雙手交叉的信息沒有成功“ 映射”到 大腦中去。神經學家認為,當大腦試圖同時做很多事情的時候,就很容易發生錯覺。在這個例子中,大腦一方面要接收雙手交叉的狀態信息,同時又要關注敲打的先後順序,而後者常常會干擾前者的辨認。

運用木製湯匙也可以看到同樣的令人驚訝的現象。雙手各拿一個木製湯匙向前伸出,讓別人快速擊打湯匙末端,人們能夠很準確的識別出最先敲打的那隻湯匙。然後,當人們的手臂交叉時,人們的錯誤會遠遠增加。但是,當人們在交叉手臂的同時交叉木匙時,人們發現自己又能很準確地進行辨識了。這是因為兩次交叉的影響相互抵消了。

實例

舉一個更簡單的例子。將雙手掌心向下向前伸出,閉上眼睛,然後讓別人先後敲擊你的雙手背面(時間間隔要儘量短300毫秒)。然後睜開眼睛,將最先被敲到的手伸出來。在這種情況下,人們通常能百分之百地答對。但是,如果將兩臂交叉並進行同樣的實驗,結果發現大多的時候我們都會弄錯。還有和亞里士多德錯覺相反的一種現象。交叉 食指和 中指,然後觸摸牆壁或者盒子角落上的兩個面。這次,人們會感覺到手指觸摸到的是同一個面。原理是一樣的,因為這個時候牆(盒子)的兩面碰觸到的是兩個手指中間的兩個側面。

另外一個觸感錯覺則與距離感有關。取一個回形針,將其拉直,再彎曲,兩個末端相距約1厘米。然後閉上眼睛,將回形針的兩個末端接觸食指的 皮膚,並將其從食指移動至手掌、手腕、前臂。整個過程中,你會感覺回形針兩個末端的距離變得越來越短,甚至感覺兩個末端變成了一個。這是因為,我們皮膚的敏感性從手指到前臂是逐漸減弱的,前臂對精細結構的辨識遠不如指尖。

理論依據

亞里士多德的 哲學動搖於唯物論和唯心論兩條路線之間。他將一切事物都說成是由“質料”和“形式”構 成。“質科”是僅僅具有可能性的原料,必須取得一定的形式,其可能性才成為現實。這叫做“質料形式論” (hylomor Phism,hyle=matter,即質料,morphe=form,即形式)。他認為質料是消極的、被動的,形式是 積極的、主動的;形式是事物的能動的本質,這導致了他所謂“形式的形式”成為宇宙變化的第一動力。因此,他雖然批判了柏拉圖的“理念”,卻引進了與理念相同的“形式的形式”。他在《論靈魂》這部著作里將上述原理用到人的身上。他強調軀體和靈魂的統一,軀體作為原料,靈魂作為質料現實化的形式,靈魂是和具有器官的軀體不可分離的。他認為人的心靈原是空無所有的一塊白板,它是經驗的承受器,藉助於具有感官的軀體所提供的感性經驗,心靈才能發育滋長。因此,在認識論方面,他肯定認識來源於感覺,引起感覺的東西是外在的。但他同時又認為思維是可以自由作主的,理性是一種比感覺“高貴”的認識,片面誇大了理性的作用。他認為心靈是統一的,但在功能上可以分為營養功能、感受功能、思維和行動功能幾級不同的水平。

《論感覺》一篇中將感覺定義為辨別的官能。感覺分為5類,即觸覺、味覺、嗅覺、聽覺和視覺。其中以觸 覺作為最基本的一種,他並已認識到觸覺是一種複合的感覺。他又指出,有些客體的屬性,如 形狀、 大小、運動等,不只是一種感覺的對象,要把不同渠道得來的印象結合起來,就須依靠共同感覺(sensus communis)。 共同感覺這個概念接近於意識的概念。

《論記憶》一篇中將記憶過程中的保持和回想加以區分。認為記憶以感知為前提,時間的過渡是記憶的特 征。在感知過程中,所感知的事物留下印記,如同印章打下的印記一樣,這就是記憶。回想上所以可能,是由 於所感知的事物總是按某一先後順序發生的。以後再感知或想到前一件事,就會聯想到後一件事。他是把一個 提出聯想律的人。他的聯想律有3條,即相似律、對比律和接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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