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股箱屍案

五股箱屍案為發生於1976年台灣的重大刑案。被害人屍體裝於行李箱,並丟棄於台北縣五股鄉河圳。因為台灣各式大眾媒體興起,從案發、錯認死者身份、刑求無關嫌疑者,到確認死者身分,進而追查出殺人真兇,歷經一百四十天的馬拉松式破案過程均由台灣新聞展現,成為台灣轟動一時的重大刑案,至今仍被視為台灣都市化與犯罪多樣化的指標刑案。另自本刑案後,警方偵辦案件開始採取科學辦案,刑求率亦開始下降。

偵辦進度表

1976年9月22日:於五股鄉河圳中發現女屍,警方研判死亡時間約在七天左右。目擊者表示兇嫌是一位年約30~40歲男子。
9月24日:台北縣警察局逮捕兇嫌楊清炳,其供認殺害一位化名為林小美的女子,但次日即翻供,並表示警方刑求。
10月2日:由於證明林小美根本沒死,楊清炳的冤屈得以洗刷,偵辦必須重起爐灶。
1977年2月9日:刑事警察局證實被害人身份為林菊,並根據林菊家人的證詞,指向其姐夫黃正雄行兇。
2月21日:黃正雄於花蓮市被發現已服毒自殺身亡。黃正雄是謀殺或過失殺人變得不可考。
3月17日:台北地檢署劉敬一檢察官偵結,認定黃正雄為唯一兇手,並由於其已死亡,裁定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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