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惡意犯規

二級惡意犯規

惡意犯規被視為不必要,或者過度的犯規,主要分為兩種: 一級惡意犯規:不必要的接觸,通常是指防守方故意左右擺動,對進攻方進行故意的重度接觸以及後續動作。 二級惡意犯規:指不必要的或過度的身體接觸,通常是故意的重度碰撞以及後續動作。

兩種惡意犯規都會讓對方獲得兩次罰球的機會,並得到控球權,通常被稱為“兩罰一擲”。二級惡意犯規者,將在犯規後被立即驅逐出場;如一名球員在單場比賽內,被判兩次一級惡意犯規,也符合被驅逐出場的條件。

此外,二級惡意犯規者在單賽季首次被判罰之後,還會被聯盟追加處以最高不超過35000美元的罰款,並根據聯盟審查,決定是否禁賽。

聯盟惡意犯規判罰決定(採用計分制,一級惡意犯規得1分,二級得2分):

無累計分,或已經累積1分的球員,如被判一次二級惡意犯規,將按照聯盟審查,決定是否禁賽。

已經累積2分的球員,如被判一次二級惡意犯規,將自動禁賽一場。

已經累積3或4分的球員,如被判一次一級惡意犯規,將自動禁賽一場。

已經累積3或4分的球員,如被判一次二級惡意犯規,將自動禁賽兩場。

已經累積5或5分以上的球員,無論是被判一級還是二級惡意犯規,都將自動禁賽兩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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