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師

中醫師

官方: 歷代王朝都有設定,唯名稱、體制及官品各異,但都為治療、管理醫事所設。 周官有醫師上士、下士,當醫之政令。秦置太醫令。西漢、東漢及曹魏時太常、少府都有太醫令。屬太常者為百官治病,屬少府者為宮廷治病。隋唐時設太醫署。宋代設醫官院,金代改名為太醫院。元、明、清朝仍沿用。民間: 為師徒相傳的方式,醫術及醫德則只能自我要求。唐代名醫孫思邈在《備急千金要方》中的《大醫習業》及《大醫精誠》兩篇中,詳細論述醫者的醫德與治學方法。

方法

中國大陸

分為中醫師及助理中醫師,需通過中醫師資格考試(錄取率約80%左右)。

香港:

已開始舉辦中醫師執業考試,由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舉辦

。考試分兩部分:第I 部分筆試、第II部分臨床考試。2005年 筆試合格率為36%;臨床考試合格率為65.5%。

現時香港中醫師分為 "表列中醫師" 和 "註冊中醫師" 兩類。

澳門

澳門居民在中醫藥大學或學院畢業即可申請中醫生執照,不需考試。需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畢業成績單。認證通過後,需提供營業診所之詳細資訊,待衛生中心檢查通過後,即發中醫生執照,即可營業。

台灣:

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取得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的中醫學歷文憑後,參加並通過中醫師專技考試(錄取率約80%);這種方式包括了中醫系與學士後中醫系兩種不同學歷的畢業生。

第二類是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二歲,可參加中華民國考試院舉辦的中醫師檢定考試,通過之後給予及格證書,方能參加中醫師特種考試;中醫師特種考試通過後,需至中醫院所實習才能取得執業資格。中醫師特種考試錄取率約1-2%左右,是全世界最難通過的中醫師資格考試。檢定考試於2005年(民國94年)4月2日至3日舉辦最後一次“新案”考試,之後僅舉辦補考至2008年(民國97年)即停辦;特種考試預定於2011年(民國100年)停辦,此一中醫師資格取得的體系即告全面終結。

在日治時代之前並沒有中醫師的說法,而是漢醫師。

美國:

各州相關法令不同。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