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高級領導人。 根據憲法規定,國家副主席協助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工作;受主席的委託,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職權;在主席缺位的時候,由副主席繼任主席的職位;副主席缺位的時候,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進行補選。

基本信息

歷史沿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職務自1954年開始設立;1975年通過的《憲法》,決定取消“國家主席”和“副主席”的職位;1982年後重新恢復。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將憲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選舉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選舉產生,任期五年,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憲法同時規定:和主席一樣,副主席的候選人必須是年滿45周歲並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歷任列表

姓名任期開始任期結束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朱德、劉少奇、宋慶齡、李濟深、張瀾、高崗1949年9月30日1954年9月27日毛澤東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1954-1975)
1朱德1954年9月1959年4月毛澤東
2宋慶齡、董必武1959年4月1965年1月劉少奇
3宋慶齡、董必武1965年1月1966年劉少奇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1982至今)
6烏蘭夫1983年6月1988年4月李先念
7王震1988年4月1993年3月楊尚昆
8榮毅仁1993年3月1998年3月江澤民
9胡錦濤1998年3月2003年3月江澤民
10曾慶紅2003年3月2008年3月胡錦濤
11習近平2008年3月2013年3月胡錦濤
12李源潮2013年3月2018年3月習近平
13王岐山2018年3月現任習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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