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洲共同市場

中美洲共同市場,1960年12月13日中美洲4國簽訂了《中美洲經濟一體化總條約》,1962年8月2日,哥斯大黎加、宏都拉斯、尼加拉瓜、薩爾瓦多、瓜地馬拉等五國在哥斯大黎加首都聖約瑟簽訂建立中美洲共同市場協定,並正式成立中美洲共同市場。1963年8月巴拿馬作為準成員國參加活動。該組織的宗旨在於:促進中美洲的經濟一體化,協調各成員國的經濟政策,逐步取消各成員國之間的關稅,統一對外關稅,最後實現地區貿易自由化,建立自由貿易區和關稅同盟。最高機構是部長委員會,由各成員國經濟部長和副部長組成。

內容

該組織的宗旨在於:促進中美洲的經濟一體化,協調各成員國的經濟政策,逐步取消各成員國之間的關稅,統一對外關稅,最後實現地區貿易自由化,建立自由貿易區和關稅同盟。最高機構是部長委員會,由各成員國經濟部長和副部長組成。設有三方委員會,由各成員國的經濟部長、財政部長和中央銀行行長等三方組成。總部設在瓜地馬拉。

介紹

中美洲共同市場從關稅同盟直接起步,取得了較大的成績,1960年至1980年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5%,出口總額由4億美元增加至45億美元,相互間出口占總出口比例由7%增至25.4%。70年代末,由於內部市場規模有限,合作領域很窄,加之薩爾瓦多與宏都拉斯之間的長期戰爭以及尼加拉瓜等一些國家內部的游擊戰和及石油危機,中美洲共同市場曾一度逐漸陷入停滯狀態。1986年簽訂“埃斯基普拉斯協定”後中美洲共同市場重新煥發了生機。90年代,中美洲共同市場致力於實行對外統一關稅和農業行動計畫,建立自由貿易區,爭取儘早建成經濟共同體,並積極發展區域貿易及與美國、歐盟等國的經貿關係。該地區重獲和平給人民帶來了更強的商業信心和樂觀前景,這也使得成員國之間的貿易正以兩位數的速度不斷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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