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立於2003年,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組織部”巡視組正式成立,設立5個巡視組,標誌著巡視工作進入正式運作階段,2009年更名為中央巡視組。目前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王岐山擔任。中央巡視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巡視組組長一般從已離開一線崗位、但尚未年滿70歲的省部級(正職)官員中選任。現任組長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2015年7月7日,中央第二輪巡視13個巡視組已全部進駐完畢,進駐26家單位開展為期2個月的專項巡視。

基本信息

組織機構

組成成員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王岐山擔任,中組部部長趙樂際與中紀委副書記趙洪祝任副組長。

中央巡視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一般從已離開一線崗位、但尚未年滿70歲的省部級(正職)官員中選任。

機構設定

黨的中央委員會成立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向中央負責並報告工作。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包括:

一是貫徹黨的中央委員會有關巡視工作的決議、決定;

二是研究決定巡視工作年度和階段計畫、方案;

三是聽取巡視工作匯報;

四是研究巡視成果的運用,提出相關意見、建議;

五是向黨中央報告巡視工作情況;

六是對巡視組進行管理和監督;

七是研究處理巡視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項。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為其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包括:一是承擔綜合協調、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等工作;

二是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巡視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向中央巡視組傳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作出的決策和部署;三是配合有關部門對巡視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調配、任免、監督和管理;四是配合巡視組對黨中央和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進行督辦;五是辦理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黨的中央委員會設立巡視組,承擔巡視任務,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並報告工作。中央巡視組負責對下列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巡視:一是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同級政府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二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政協委員會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三是中央要求巡視的其他單位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中央建立巡視組組長庫,由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每次巡視任務提出組長人選,一次一授權。

2015年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專項巡視,與十八大後已經進行的6輪中央巡視有所不同,此輪巡視首次採用“一正三副”架構,即每個巡視組配備了一名組長、三名副組長。

工作許可權

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賦予巡視組九大許可權:聽取工作匯報和有關部門的專題匯報;根據工作需要列席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會;受理反映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等;

召開聽取意見座談會;個別談話;調閱、複製有關檔案、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民主測評、問卷調查;走訪調研;對專業性較強或者特別重要問題的了解,可以商請有關職能部門或者專業機構予以協助。

監督方式

監督對象

中央巡視組的巡視對象主要是省部級領導幹部。《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規定,中央巡視組主要負責對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同級政府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巡視;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政協委員會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巡視。

工作方式

中央巡視組主要工作方式中央巡視組主要工作方式

(一)聽取被巡視地區、單位黨委(黨組)的工作匯報和有關部門的專題匯報;

(二)根據工作需要列席被巡視地區、單位的有關會議,列席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會;

(三)受理反映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等;

(四)召開聽取意見座談會;

(五)與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幹部民眾個別談話;

(六)調閱、複製有關檔案、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

(七)對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民主測評、問卷調查;

(八)以適當方式對被巡視地區、單位的下屬單位或者部門進行走訪調研;

(九)對專業性較強或者特別重要問題的了解,可以商請有關職能部門或者專業機構予以協助。

巡視組對反映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重要問題,可以進行深入了解。

巡視組不干預被巡視地區、單位的正常工作,不查辦案件。

中央巡視主要有三種巡視方式:“點穴式”:哪裡問題反映強烈,哪裡問題突出,就到哪裡開展巡視,類似公安的'110';巡查式:按照全復蓋要求巡行檢查,排查隱患,發現那些容易忽視、隱藏較深的突出問題;回訪式:對已巡視過的單位,事先不確定,殺個”回馬槍“,檢查整改成效,發現新的問題。

盯人盯事盯重點問題

2014年第三輪中央巡視的巡視點總計13個,在全國工商聯之前,其餘12個巡視點即文化部、環保部、中國科協、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南方航空、中國船舶、中國聯通、中國海運、華電集團、東風汽車、神華集團、中石化,已分別召開巡視動員會。

13場巡視動員會,13名巡視組組長都會做動員講話,講話中都談到同樣的一句話,“深入查找問題,盯住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13名中央巡視組組長均對“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作出了解讀。

“重點人”即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民眾反映強烈,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重點事”就是部門、企事業單位在資金管理、資產處置、資本運作、工程項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體事項;“重點問題”是指行政審批權、執法權、人事權以及國有企業“三重一大”等方面存在的權力腐敗問題。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教授許耀桐等受訪專家認為,不同於以往,2014年第三輪中央巡視全部採用專項巡視的巡視方式,巡視時常也縮短到一個月。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本輪巡視動員部署會上就強調,“與常規巡視不同,專項巡視要目標清晰,循著問題線索而去,聚焦問題、突出重點、挖深吃透,不求面面俱到”。13名中央巡視組的講話表明,十八大後頂風違紀的人員,將成為本輪巡視的重點。

簡訊舉報

巡視首次推出簡訊舉報

不僅是巡視方式從常規巡視為主、專項巡視為輔,轉為全部進行專項巡視,本輪巡視信息發布、人員構成也都有新變化。

13箇中央巡視中,進駐中船集團的中央第七巡視組、中國聯通的第八巡視組、中國華電集團的第十一巡視組等三個巡視組,不僅公布了聯繫電話和信箱,還公布了手機號碼,但手機號碼後註明“簡訊”字樣。也就是說,其公布的手機專門用來接受簡訊舉報。這是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組首次推出簡訊舉報。

而且,本輪巡視啟動之初,中央第六巡視組進駐中石化後,由中紀委主管的《中國紀檢監察報》次日就刊發詳細披露了巡視談話細節,包括談話內容都是實打實的“乾貨”:“2加1”談話模式即兩名巡視組工作人員同一名巡視點人員談話;談話時長自15分鐘至兩小時不等等等。

主要程式

巡視準備:向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和中央組織部、審計署、國家信訪局等了解被巡視地區、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有關情況,研究制定巡視工作方案,向被巡視地區、單位印發巡視通知等。

巡視了解:向被巡視地區、單位通報巡視目的和任務,公布巡視組監督的範圍、工作安排和聯繫方式,通過各種渠道了解被巡視地區、單位存在的問題。巡視期間,發現領導幹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等問題,及時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巡視匯報:巡視了解結束後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巡視情況,主要反映巡視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巡視反饋:向被巡視地區、單位反饋巡視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的意見建議。反饋工作應體現從嚴治黨的精神,嚴肅認真,形成震懾。

移交督辦:對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依據幹部管理許可權和歸口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分別移交中紀委、中組部有關部門或中央有關職能部門處理並及時督辦。對被巡視地區、單位的整改情況,以適當方式開展監督檢查。

在特殊情況下,那就應該是比那些副省部級官員的一般違紀違法行為更加嚴重和影響重大的情況,各巡視組可以直接向中共中央的主要領導匯報,比如直接向中共中央總書記匯報。

重點工作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

一是要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著力發現領導幹部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

二是要在貫徹落實八項規定方面,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問題,緊緊盯住,防止反彈;

三是要著力發現是否存在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問題;

四是要著力發現是否存在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2013年中央巡視組巡視重心由“相對全面”回歸其最主要的職能:發現和反映違法違紀線索。巡視工作也被賦予新的工作手段抽查領導幹部報告的個人重大事項。

工作成效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刊發《突出發現問題強化震懾作用——2013年巡視工作綜述》一文。文章指出,2013年第一輪巡視結束後,10個巡視組整理出的“問題清單”已移交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截至目前,中央紀委已對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江西省人大原副主任陳安眾,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原副總經理戴春寧等6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戴春寧曾任中國進出口銀行行長助理。2013年5月,中央向江西、湖北、內蒙古、貴州、重慶、中儲糧、水利部、中國出版集團、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人民大學派出10個巡視組進行巡視。

截至2013年11月底,各省(區、市)黨委巡視組共完成對69個市(地、州、盟)、480個縣(市、區、旗)及77個省直部門和98家省屬國有企業、高校的巡視,向紀檢監察機關移交領導幹部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1879件,其中廳局級和縣處級幹部線索562件;向組織(人事)部門移交選人用人方面的問題136件。

監督內容,突出“四個著力”,即著力發現領導幹部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對涉及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等重大政治問題公開發表反對意見、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買官賣官、拉票賄選、違規提拔幹部等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有價值線索增加5倍

2013年5月17日,中央巡視工作動員暨培訓會議召開,標誌著新一輪中央巡視工作正式啟動。此後幾個月,數名高級領導幹部相繼被立案調查,引起強烈反響。

隨後,10箇中央巡視組先後分兩輪對20個地方、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展開巡視,發現了被巡視黨組織在“四個著力”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特別是一些領導幹部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其中有價值的線索比過去增加了5倍。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先後6次主持召開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2次在中央巡視工作動員會上發表講話。

第一輪巡視結束後,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江西省人大原副主任陳安眾,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原副總經理戴春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據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新一輪巡視工作的特點是,巡視組組長不固定、巡視的地區和單位不固定、巡視組與巡視對象的關係不固定,組建巡視組組長庫、一次一授權。

復旦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上海市政治學會副會長浦興祖告訴《第一財經日報》,雖然巡視組前幾年已經開始設立,但最近一年效果比較明顯,制度上也越來越完善。“這也說明,只要中央在反腐問題上下足決心,反腐還是可以讓人看到希望的。”

巡視框架逐步形成

從上世紀90年代發展至今,巡視工作的制度框架逐步形成,巡視領域不斷拓展,監督力度不斷加大。陳良宇、侯伍傑等一些高級領導幹部腐敗案發,最初的線索來源都與巡視工作有關。

2013年,中央巡視工作開始發力。2013年6月,中央辦公廳轉發《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巡視工作的意見》和《中央巡視工作2013~2017年規劃》。十八屆三中全會也對巡視工作作出部署,決定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復蓋。

對於2014年的巡視工作,中央紀委網站文章稱:“今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開局之年,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巡視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按照中央要求,新一輪巡視工作緊緊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主要任務,遏制腐敗現象蔓延勢頭。巡視對象,突出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一把手。

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很贊成巡視制度,他認為,中央巡視組對地方的巡視周期2~3年比較合適,不過他也擔心,一旦巡視成為慣例後,地方可能會採取一些針對性措施為巡視工作製造障礙,或者人為掩蓋一些矛盾和問題。

華中科技大學政治學教授梁木生則對本報記者說:“巡視組選擇去哪個地方巡視,本身也有講究,恐怕相關線索早已為中紀委掌握,巡視只是讓調查確認更加順理成章。”在他看來,巡視的效果固然明顯,但還是需要一種長效治理,不僅要在反腐技術上加以完善,更要在制度層面築成反腐的籠子。

浦興祖也強調,中巡組只是反腐方式的一種,雖然效果明顯,但畢竟獨木難支,這種“自上而下”的方式也需要與“自下而上”的方式相結合,“現在網路渠道發達,去年網民公開舉報的反腐成效也不錯,這說明中央的反腐舉措需要和公眾的反腐力量互相配合,這樣才能起到最大的效果。”

巡視組將對巡視不得力等三類地區“回頭看”

2014年11月15日,中紀委官網進行了以“用好巡視這把利劍”為主題的線上訪談,介紹了巡視工作在十八大之後的新變化以及被巡視地區和單位的整改情況。

中央巡視組副局級巡視專員王瑛表示,2014年第二輪巡視任務已經完成,已經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作了匯報,“13箇中央巡視組即將向本輪接受巡視的10個省區市和3箇中央單位反饋。”王瑛稱,將根據需要對有關省區市開展巡視“回頭看”,還將重點對有關的中央單位進行專項巡視。

談及下一步的巡視工作思路時,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張本平說,要加快常規巡視的節奏,中央巡視組已從過去每年兩輪巡視增至三輪,各省區市也要相應地加快巡視節奏,“巡視組將修訂《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張本平還說,要加強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的領導,出台加強和改進省區市巡視工作的意見。

中國人民大學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輝認為,巡視組對部分省市區殺“回馬槍”的舉動是一種威懾,是為了發現更深層次的問題。通過一輪巡視不可能解決所有的問題,而且部分地區在巡視組巡視完之後甚至會出現反彈。關於需要“回頭看”的地區的標準,毛昭暉表示主要有三個標準:第一是對問題較多的地區,由中央總體安排;第二是巡視不夠得力,發現問題不夠深入的地區;第三是某類普遍性問題存在較為嚴重的地區。

派駐情況

2013年

2013年5月至8月,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首次派出巡查組,分別巡查中央向江西、湖北、內蒙古、貴州、重慶、中儲糧、水利部、中國出版集團、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人民大學,派出了10個巡視組。

小組 進駐單位 組長 副組長 發現問題
中央第一巡視組 中儲糧總公司 劉偉 李宏 中儲糧河南公司董事長 李長軒 腐敗案(中儲糧河南窩案)
中儲糧吉林公司總經理胥革非腐敗案(中儲糧吉林窩案)
中央第二巡視組 湖北省 杜德印 劉卒 湖北省副省長 郭有明 腐敗案
湖北省政協副主席 陳柏槐 腐敗案
湖北省國資委副主任魯力軍腐敗案
鄂州市政協主席 劉沐珍 腐敗案
鄂州市人大主任塗維發腐敗案
荊州市政協副主席余紅星腐敗案
荊州市宣傳部長幸敬華腐敗案
武漢市人大副主任羅長剛腐敗案
中央第三巡視組 水利部 孫曉群 郭林 、 胡新元
中央第四巡視組 內蒙古 薛延忠 馬瑞民 內蒙古統戰部部長 王素毅 腐敗案
巴新鐵路賄案(鐵路大亨 王春成 、軍委副主席 徐才厚 )
中央第五巡視組 重慶市 徐光春 賀家鐵 重慶市人大副主任譚棲偉腐敗案
中央第六巡視組 貴州省 張文岳 趙文波 貴州省安順市市長 王術君 腐敗案
貴陽副市長 吳軍 腐敗案
貴州遵義市委書記 廖少華 腐敗案
中央第七巡視組 中國出版集團 馬鐵山 黎曉宏 中國出版集團腐敗案(副總裁 王俊國 、中版教材總經理 羅爭玉 、世界圖書出版北京公司總經理 張躍明 )
中央第八巡視組 江西省 王鴻舉 寧延令 全國政協副主席、江西省委原書記 蘇榮 腐敗案 江西省副省長 姚木根 腐敗案 江西人大常務副主任 陳安眾 腐敗案
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 許潤龍 腐敗案
中共江西省委秘書長 趙智勇 腐敗案 江西吉安市政協副主席林翹銀腐敗案 江西水利廳副廳長文林腐敗案 江西省政府副秘書長 吳志明 案
江西萍鄉市腐敗群案
中央第九巡視組 中國進出口銀行 陳光林 佟延成 中國信保副總 戴春寧 腐敗案
中央第十巡視組 中國人民大學 陳際瓦 張化為 人大招生就業處處長 蔡榮生 腐敗案

2013年11月,中央巡視組派出第二輪巡視組,巡視吉林、山西、安徽、湖南、廣東、雲南六省和國土資源部、商務部、新華社、三峽集團四個單位。

小組 進駐單位 組長 副組長 發現問題
中央第一巡視組 商務部 陳光林 李宏 、 胡新元
中央第二巡視組 新華社 李景田 董宏
中央第三巡視組 國土資源部 楊曉渡 郭林
中央第四巡視組 吉林省 項宗西 馬瑞民 全國政協副主席 蘇榮 腐敗案
中央第五巡視組 雲南省 徐光春 賀家鐵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雲南省委原書記 白恩培 腐敗案 雲南省副省長 沈培平 腐敗案 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 張田欣 違紀案
中央第六巡視組 山西省 葉冬松 趙文波 山西省委原副書記、紀委原書記、人大副主任 金道銘 腐敗案 山西省政協副主席 令政策 腐敗案 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長 杜善學 腐敗案 山西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 聶春玉 腐敗案 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 陳川平 腐敗案 山西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白雲腐敗案 山西省副省長 任潤厚 腐敗案 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書記、中國科協常務副主席 申維辰 腐敗案 山西省紀委常務副書記 楊森林 山西省政協常委 安俊生 腐敗案 山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 任雲峰 腐敗案 運城市委書記 王茂設 腐敗案 長治市原市長 張保 腐敗案 呂梁市長 丁雪峰 腐敗案 呂梁原副市長 張中生 腐敗案 山西省監察廳原副廳長 謝克敏 腐敗案 山西省司法廳副廳長、太原市公安局原局長 蘇浩 腐敗案 太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 柳遂記 腐敗案 大同市原副市長 靳瑞林 腐敗案 陽泉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王民 腐敗案 晉城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王樹新 腐敗案 晉城市澤州縣委書記 秦建孝 腐敗案 朔州水利局原局長 胡彪 腐敗案 山西省地質勘查局原局長 安俊生 腐敗案
中央第七巡視組 安徽省 馬鐵山 劉卒 安徽省政協副主席滁州市委原書記 韓先聰 腐敗案 安徽省旅遊局局長 胡學凡 腐敗案 安徽省滁州市委書記 江山 腐敗案 安徽省淮南市委書記 方西屏 腐敗案
中央第八巡視組 廣東省 張文岳 寧延令 廣州市委書記 萬慶良 腐敗案
東莞市公安局局長嚴小康、副局長盧偉琪掃黃不力被免職
廣東省清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長凌子群參與賭博被免職
中央第九巡視組 三峽集團 侯凱 佟延成 三峽董事長 曹廣晶 和總經理 陳飛 被免
中央第十巡視組 湖南省 陳際瓦 張化為 衡陽破壞選舉案 (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 童名謙 )
湖南省政協副主席 陽寶華 腐敗案

2014年

2014年3月,中央巡視組派出第一輪巡視組,巡視地區和單位包括北京、天津、遼寧、福建、山東、河南、海南、甘肅、寧夏、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部、復旦大學、中糧集團。

小組 進駐單位 組長 副組長 發現問題
中央第一巡視組 甘肅 楊松 李宏
中央第二巡視組 北京 徐光春 李五四
中央第三巡視組 寧夏 馬鐵山 郭林
中央第四巡視組 山東 張文岳 馬瑞民
中央第五巡視組 天津 王明方 賀家鐵 天津市公安局長 武長順 腐敗案
中央第六巡視組 新疆、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張基堯 趙文波 、桑竹美
中央第七巡視組 海南 項宗西 劉卒
中央第八巡視組 河南 歐陽淞 寧延令 駐馬店 市委書記劉國慶案
開封市 委書記劉長春案
河南省住建廳廳長劉洪濤案
中央第九巡視組 福建 王正福 佟延成
中央第十巡視組 科技部 令狐安 胡新元
中央第十一巡視組 遼寧 陳光林 張化為 、 劉立憲
中央第十二巡視組 復旦大學 董宏 彭文耀
中央第十三巡視組 中糧集團 朱保成 王海沙

2014年7月,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常規巡視,地區包括有廣西、上海、青海、西藏、浙江、河北、陝西、黑龍江、四川、江蘇等10個省區市。專項巡視有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院、一汽集團。

小組 進駐單位 組長 副組長 發現問題
中央第一巡視組 廣西 項宗西 李宏 欽州市 副市長張鴻違紀案
河池市 副市長黃德意違紀案
桂林市 疊彩區 區長陳建國致陪酒人醉死案
中央第二巡視組 上海 張文岳 李五四
中央第三巡視組 青海 馬鐵山 郭林 海東 工業園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董璞案
中央第四巡視組 西藏 葉冬松 賀家鐵
中央第五巡視組 浙江 吉林 馬瑞民 台州市 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丁鏵案
中央第六巡視組 河北 王正福 趙文波 衡水市政協主席王寶軍案
唐山市 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趙山案
中央第七巡視組 陝西 劉偉 劉卒
中央第八巡視組 黑龍江 張基堯 寧延令 、 桑竹梅 黑龍江省農墾 齊齊哈爾 管理局原局長杜增傑案
黑龍江省農業機械工程科學研究院院長李國軍案
綏化市 政協原副主席王君案
黑龍江省政協辦公廳副巡視員許兆君案
黑龍江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張厚案
大興安嶺 地區 行署 專員 單增慶 案
中央第九巡視組 四川 杜德印 佟延成 四川省教育廳原巡視員何紹勇案
四川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趙德勝案
四川省經信委副主任唐浩案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研究室主任曾平案
成都市委常委孫平案
成都市市長助理陳爭鳴案
南充市委常委楊建華案
中央第十巡視組 中國科學院 令狐安 胡新元 、 劉實
中央第十一巡視組 國家體育總局 張化為 劉立憲
中央第十二巡視組 江蘇 徐光春 董宏 、 彭文耀
中央第十三巡視組 一汽集團 朱保成 王海沙 一汽集團原副總經理安德武腐敗案
一汽集團原副總經濟師 周勇江 腐敗案
一汽大眾 銷售公司原副總經理 靜國松 腐敗案
一汽大眾原黨委書記鍾立秋腐敗案
一汽大眾銷售公司總經理李武腐敗案
一汽大眾銷售公司原執行副總經理石濤腐敗案
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 奧迪 銷售事業部副總經理周純公款旅遊事件

2015年

2015年中央巡視組第一輪專項巡視已進駐20家單位。根據統一安排,首輪巡視將對26家央企開展專項巡視。

已進駐的20家單位包括:中央第二巡視組進駐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央第二巡視組進駐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央第五巡視組進駐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中央第五巡視組進駐國家核電技術公司、中央第十巡視組進駐中國通用技術集團公司、中央第十一巡視組進駐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央第十二巡視組進駐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央第十二巡視組進駐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央第十三巡視組進駐寶鋼集團有限公司、中央第三巡視組進駐國家開發投資公司、中央第四巡視組進駐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中央第四巡視組進駐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央第七巡視組進駐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中央第九巡視組進駐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中央第十巡視組進駐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央第十一巡視組進駐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央第十三巡視組進駐武漢鋼鐵(集團)公司、中央第八巡視組進駐國家電網公司、中央第九巡視組進駐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中央第七巡視組進駐中國華能集團公司。

巡視組將在各被巡視單位巡視2個月(2月28日—4月29日),巡視期間將設專門值班電話和專門郵政信箱,接受投訴舉報。巡視組每天受理電話的時間為:8:00—20:00。

2015年中央第二輪巡視將對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交通運輸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人民日報社、求是雜誌社、中國航空集團公司、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華潤(集團)有限公司、鞍鋼集團公司、中國鋁業公司、中國第一重型機械集團公司、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中國郵政集團公司、中國鐵路總公司等26家單位進行專項巡視。

2015年7月7日,中央第二輪巡視13個巡視組已全部進駐完畢,進駐26家單位開展為期2個月的專項巡視。

2016年

2016年中央第一輪巡視將對中央宣傳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委、民政部、法務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務院國資委、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旅遊局、國家宗教局、國家信訪局、國家糧食局、國家能源局、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家菸草專賣局、國家外專局、國家公務員局、國家郵政局、國家文物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全國老齡辦、中國農業科學院、等32家單位黨組織開展專項巡視,同時對遼寧、安徽、山東、湖南4個省進行“回頭看”。

2016年2月23日召開的中央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議提出,在開展今年中央第一輪專項巡視的同時,對遼寧、安徽、山東、湖南4個省進行“回頭看”。對已巡視過的地方開展“回頭看”,這在黨的十八大以來還是第一次。

在2016年中央首輪巡視中,首次出現“一正四副”的配置。

中央巡視組:菸草專賣局“買官賣官”問題突出。

遭受威脅

2014年12月1日,湖南省衡陽市祁東縣工商局幹部龍向陽因阻擾威脅紀委辦案被行政拘留5日。龍向陽已寫檢討書致歉,正停職接受縣紀委調查。

11月23日晚,龍向陽“衝擊”紀委辦案場所,並威脅多名紀委幹部“把你們從窗戶丟下去!” 一名在場紀委官員稱,“龍向陽當時十分囂張,威脅了多名紀委幹部。”

中國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總結,“查處幹部之多、涉及領域之寬、行動密度之大、問責力度之強,應該說是空前的”。在落馬官員數據不斷被刷新的同時,也有一些阻礙紀委辦案情況出現。

近年來干擾各級紀委辦案的情況並不少見,主要有恐嚇、威脅、預報等多種不配合的方式。

阻礙方式一:威脅

2011年4月,正主持會議的雲南楚雄州州委副書記、州長楊紅衛被突然到來的雲南省紀委宣布“雙規”。雲南省專案人員透露,楊紅衛視紀律、法律為“兒戲”,還威脅雲南省委巡視組,“再查我斷了你們的財政供應。”

2011年11月,廣東佛山禪城區祖廟街道原黨工委書記鄭年勝因貪腐落馬。據報導,一名佛山市紀委官員稱,此案的偵辦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辦案的同志都受到阻力和勸告,甚至他本人都受到了威脅。

阻礙方式二:通風報信

除了威脅,還有以“通風報信”形式阻礙紀委辦案的。2012年,湖北荊門市紀委監察局官網曾在一篇公開資料中提到,近年來市紀委對違反規定在陪護期間為“兩規”對象通風報信、給“兩規”對象做反調查工作、嚴重影響辦案工作順利進行的兩名陪護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其中,在查辦市財政局經濟窩案過程中,陪護人員邵某向“兩規”對象灌輸辦案人員的談話方法和技巧,嚴重影響辦案突審工作,被給予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阻礙方式三:包圍、恐嚇信

中央巡視組的工作也曾受到妨礙,收到恐嚇信,被威脅“沒有好下場”。

2014年4月,中央第八巡視組駐地鄭州市一迎賓館被來自河南各市、縣、鄉鎮的政府工作人員“包圍”,僅4月7日迎賓館西門外就有100人。這些基層公務員的任務是“保衛”中央巡視組,“攔下本轄區內試圖非正常進入迎賓館的人”。

中紀委原常委祁培文表示,中紀委在案件調查中遇到很多難以想像的困難,承擔了巨大的風險,“安全問題的確需要考慮”。

祁培文介紹,巡視組在地方還曾收到恐嚇信,被威脅沒有“好下場”:“我們在一個省里巡視,有人給我寫信說,這個地方沒有你做的事兒,玩一玩回去吧,你要是不回去,沒有好下場”。

處理方式

湖南紀委幹部:區別情況,嚴肅處理

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表示,私下干擾辦案的情況比較常見。如到辦案場所附近打探情況,伺機傳遞訊息;拒不提供有關情況,阻礙調查;當事人家屬或親友、同事到辦案機關或辦案地點吵鬧,影響辦案。還有通過各種關係找辦案人員說情、寫匿名信或傳送手機簡訊威脅辦案人員及其家人、請人毆打辦案人員等情況。

“公開干擾紀委辦案的情況不多,但也時有發生”。據陸群介紹,湖南曾發生不明身份人員深夜對正在辦案的幹部家裡投擲石塊,還有人趁辦案人員送調查對象到醫院看病時把調查對象搶走的情況。

陸群介紹,干擾紀委辦案一般都會根據黨紀政紀有關規定,區別情況,嚴肅處理;因干擾加重處罰不存在,處理人必須有依據,嚴肅處理是必須的。如果是體制外人員干擾辦案,涉嫌違法的,會依法處理。

相關規定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八章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作為“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部門,紀委的工作“必須受到該機關黨的領導組織的支持”。

妨礙案件查處的行為處罰也有明文規定。《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對妨礙違紀案件查處的黨組織和黨員黨紀處分的規定》明確,“凡屬妨礙案件查處的行為,都是違犯黨的紀律的;其中情節嚴重的應給予黨紀處分。同時違犯政紀或違犯法律的,黨組織可建議並移送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予以處理。”

相關事件

隨著中央巡視組全部進駐,各個巡視點也公布了各自的聯繫電話和信箱,昨日,北京青年報記者按照聯繫電話列表,依次撥打了各個巡視組的值班電話。除少量巡視組電話可以接通外,多數皆存在占線現象,一位值班人員坦言,自從電話公布以來,來電十分繁忙,“基本上是撂下一個電話,就接入下一個。”

多數巡視組電話很忙

昨日,北京青年報記者按照聯繫電話列表,依次撥打了各個巡視組的值班電話。

負責巡視一汽集團的是中央第十三巡視組。值班工作人員表示,巡視組不僅接受總公司情況的反映,也接受有關下一級子公司領導班子的情況反映。自從值班電話公布以來,來電十分繁忙,“基本上是撂下一個電話,就接入下一個。”

為了方便打不進電話的民眾反映情況,不少巡視組都有自己的對策。進駐廣西的第一巡視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的值班室有五部電話接聽來電。

北青報記者隨後撥通了中央第三、第四巡視組的值班電話,詢問有關情況,對方給出的回答都是只受理情況,不能接受諮詢,著重強調了巡視工作的保密性。

昨天下午2時至6時,北青報記者嘗試了多次,除了上述四個組別的電話可以接通外,其他巡視組均存在占線現象。

國家體育總局語音留言信箱明確受理問題範圍

本輪13個巡視點中,國家體育總局受到輿論關注。近日有報導稱,體育總局門口聚集了不少希望見到巡視組的民眾,但多數人反映的問題與體育總局並無關聯。

北青報記者撥打了第十一巡視組的電話,電話撥通後自動接入了語音留言信箱,人工提示音對問題的受理範圍做出了詳細介紹。“您好,我們是中央第十一巡視組,負責國家體育總局相關問題的反映,其他問題請您向當地紀委信訪部門或中央紀委信訪室、國家信訪局反映,與國家體育總局相關的問題反映,聽到嘀聲後可以留言,謝謝。”

第八、第十一和第十二巡視組在網頁上公布值班電話之餘,還公布了一個手機號,專門用來接收簡訊。北青報記者試著給這三個巡視組發了簡訊,負責巡視江蘇的第十二巡視組回復了如下內容:“您的簡訊已收到,感謝您向中央第十二巡視組反映問題。來信請寄南京市板倉11號信箱,中央第十二巡視組收,郵編210042。”

截至發稿時,其他兩個可以接收簡訊的組別暫未給出回復。

揭秘

收到的民眾反饋信息如何處理?

根據中央要求和巡視工作職責,中央巡視組主要受理反映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下一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執行政治紀律和選拔任用幹部方面的舉報和反映。

當被問及民眾反映的問題線索何時可以給出回饋時,第十三巡視組工作人員表示,這得視具體情況而定,目前暫時不能給出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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