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福利會

中國福利會

中國福利會由孫中山夫人宋慶齡於1938年6月14日在香港創建。其前身是保衛中國同盟,是宋慶齡在香港成立的由貝特蘭、愛潑斯坦、鄧文釗、廖夢醒、希爾達·賽爾文-克拉克、諾曼·法朗士、廖承志等中外著名人士發起成立的國際抗日統一戰線組織。宋慶齡任保盟中央委員會主席,宋子文任會長。以宣傳抗戰、爭取外援為宗旨。保盟廣泛動員國內外熱愛和平、主持正義的人士,從道義上和物質上支持中國人民的抗日戰爭。1941年12月保盟遷往重慶。1946年1月保衛中國同盟遷到上海後改名為中國福利基金會。

基本信息

淵源

中國福
利基金會堅持"那裡需要援助,那裡的人民在自力解決困難,我們的援助就到那裡"的準則,和國民黨政府開展了有力的鬥爭。通過對外宣傳,從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提供的救濟資金和物資中,為解放區軍民爭取到應得的份額。為國際和平醫院、解放區的託兒所等,從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紐西蘭等援華機構和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取得大量資金和物資,並設法通過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和國民黨政府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的運輸車、船隊,把物資輸送到解放區。在這些物資中,包括醫院的整套醫療設備。在上海,中國福利基金會建立3個兒童福利站、一個兒童劇團。此外,中國福利基金會和美國戰災兒童義養會合作,通過30多個機構和團體,資助5000名孩子的學習和生活。

改稱

該會前身為保衛中國同盟改稱中國福利基金會1946年1月保衛中國同盟正式更名為中國福利基金會。該同盟以各種方式,爭取國內外各界進步力量對全國解放區軍民給予道義上的支持和物質援助。該同盟自去年8月從重慶遷至上海以來,於國統區救濟了大批貧病中的文教界人士,在全國建立各類收容所、孤兒院、兒童福利站和學校、託兒所等福利設施。

發展

1950年8月15日中國福利基金會改名為中國福利會,會址設在上海。中國福利會的主要任務是:在婦幼衛生保健、少年兒童文化教育事業方面開展實驗性、示範性的工作和科學研究,同時進行國際宣傳和對外交往與合作。中國福利會在上海創辦國際和平婦幼保健院,建立託兒所、幼稚園和少年宮。將兒童劇團擴建為兒童藝術劇院,並創建兒童藝術劇場。創辦綜合性兒童雜誌《兒童時代》,出版向國外友人及華僑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設成就與人民生活的綜合性月刊《中國建設》(現改名為《今日中國》)。宋慶齡逝世後,中國福利會繼承和發揚宋慶齡全心全意為婦女兒童服務的思想,各項事業不斷發展。1985年成立兒童電視教育製作中心。設立“宋慶齡樟樹獎”,表彰卓有貢獻的婦女兒童工作者。1986年成立上海宋慶齡基金會。1987年建立上海和平國際旅遊公司。1991年建成宋慶齡幼稚園。1994年與國家教委聯合設立“宋慶齡獎學金”,獎勵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中、小學生。1995建立中國福利會學前教育信息中心,現擴建為中國福利會信息與研究中心。2006年開始建設宋慶齡學校和中國福利會老年福利發展中心。
中國福利會的領導機構是執行委員會,先後由宋慶齡、廖承志、黃華任主席。1988年5月新的一屆執行委員會組成,由康克清任名譽主席,黃華任主席。現任主席胡啟立,副主席魯平、張文康、宋儀橋、許德馨、洪紐一,秘書長艾柏英。
中國福利會中國福利會

中國福利會章程

2003年12月18日 13:17
(2001年12月26日修訂)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中國福利會(曾名保衛中國同盟、中國福利基金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宋慶齡創建的人民團體。
第二條中國福利會致力於祖國統一與世界和平、發展和進步事業,廣泛動員國內外熱愛和平、主持正義的人士,從道義上和物質上支持中國人民的正義事業、為維護世界和平做貢獻。
第三條中國福利會繼承和發揚宋慶齡全心全意為婦女兒童服務的思想,在婦幼保健衛生、少年兒童文化教育福利方面進行實驗性、示範性工作,加強科學研究,擴大國際交往與合作。
第四條中國福利會遵守國家法律,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
第二章任務
第五條以具有婦幼保健、醫療、科學培訓等功能的研究和教學大型專科醫院以及計畫生育技術指導所、生殖健康技術指導培訓中心等機構為依託,大力實驗新項目、推廣新技術,為保障婦女兒童的健康服務,為貫徹政府關於優生、優育的計畫做貢獻。
第六條根據幼兒心理、生理特點,開展保育和教育工作,進行學齡前兒童的早期培養教育。
第七條通過科技、藝術興趣小組、愛好者俱樂部和民眾性文化娛樂活動,在少年兒童校外生活中開展思想品德教育和基本素質培訓。
第八條創作、製作和出版兒童劇、兒童電視節目和少兒讀物,為少年兒童提供精美的精神食糧。
第九條通過學術交流、參觀訪問、研討會、出版物、巡迴演(展)出等形式和現代傳媒、現代信息技術等手段,在婦幼保健、學前教育、校外教育和兒童文化事業方面廣泛開展示範推廣工作。同時,為老少邊和經濟欠發達地區提供服務。
第十條廣泛開展婦女兒童文化教育福利事業的對外宣傳工作。
第三章組織
第十一條中國福利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執行委員組成。
第十二條執行委員由與中國福利會事業密切相關的中央、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團體的領導人擔任。執行委員的歡務如有變動,由接任其職務的領導人自然替補。
第十三條中國福利會黨組書記和秘書長為執行委員。
第十四條中國福利會執行委員會會議由主席或副主席主持,一年舉行一次,研究決定重大工作。
第十五條中國福利會的日常工作由秘書長主持。
第十六條在秘書長領導下,設立各種經常工作的機構(處室)。
第四章執行委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中國福利會執行委員行使以下權利
(一)討論決定中國福利會的事業發展方向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監督檢查中國福利會貫徹宋慶齡辦會方針與落實執委會決定的情況。
第十八條中國福利會執行委員承擔以下義務:
(一)通過自己領導的部門,對中國福利會的事業直接進行方針政策和業務上的指導。(二)每年聽取一次工作匯報,了解中國福利會的工作進展,並給予具體指導。
(三)協助做好替任執委的交接工作。
第五章經費
第十九條中國福利會經費來源於政府撥款和事業經營,同時接受各種機構、團體和個人的捐款。
第二十條中國福利會經費使用管理情況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於中國福利會執行委員會。

現任領導

主席:胡啟立
副主席:魯平,張文康,宋儀僑,許德馨,趙丹妮
黨組書記、秘書長:趙丹妮
黨組副書記、副秘書長:闞寧輝
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季紅星
黨組成員、副秘書長:潘燕
黨組成員、巡視員:錢華飛
黨組成員、副巡視員:陳白樺
黨組成員、組織部長:王躍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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