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

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

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CHINA CONSTRUCTION MACHINERY ASSOCIATION,CCMA),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正式批准登記註冊的全國性工程機械行業組織,是由工程機械行業的製造企業、科研設計檢測單位、高等院校、維修、使用、流通單位及其它有關工程機械行業的企事業單位自願聯合組成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社會團體。 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基本信息

主要職能

協會的宗旨是為企業、政府及用戶服務,促進中國工程機械行業的發展。協會的任務是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反映會員願望與要求,協調行業內部關係,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行規、行約,提出有關促進行業發展的政策性建議,協助政府進行行業巨觀管理,進行行業發展規劃的前期工作,在政府和企業之間起橋樑和紐帶作用。

協會與企業及用戶聯繫密切,積極為企業及用戶服務,在規劃、信息、統計、產品開發、市場、組織結構調整、用戶服務、質量、諮詢、價格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與國外同行業協會和企業建立了廣泛的聯繫,並為我國企業引進外資、引進先進技術、開展國際技術合作和交流、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產品質量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組織結構

團體會員

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是由原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與原中國建設機械協會合併而成。現有會員單位2100多個,行業覆蓋率達85%以上。會員包括機械、城建、交通、鐵路、冶金、煤炭、建材、石油天然氣、水利、電力、林業、兵器、航空等10多個行業以及解放軍總裝備部的有關單位,遍布全國除台灣、西藏以外的各省、市、自治區。

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按產品類型和工作性質成立了29個分會和工作委員會。協會會員企業的產品包括:鏟土運輸機械、挖掘機械、起重機械、工業車輛、路面施工與養護機械、壓實機械、鑿岩機械、氣動工具、混凝土機械、掘進機械、混凝土製品機械、樁工機械、市政與環衛機械、高空作業機械、裝修機械、鋼筋及預應力機械、軍用工程機械、電梯與扶梯、其它專用工程機械、工程機械配套件等二十大類。

分會名錄

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組織機構 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組織機構

序號 分會名稱

1 標準化工作委員會
2 質量工作委員會
3 檢測技術工作委員會
4 學術工作委員會
5 用戶工作委員會
6 信息工作委員會
7 代理商工作委員會
8 挖掘機械分會
9 鏟土運輸機械分會
10 工程起重機分會
11 工業車輛分會
12 鑿岩機械與氣動工具分會
13 電站專用工程機械分會
14 築路機械分會
15 工程機械配套件分會
16 工程機械維修及再製造分會
17 軍工專用機械分會
18 建築起重機械分會
19 樁工機械分會
20 混凝土機械分會
21 市政與環衛機械分會
22 路面與壓實機械分會
23 裝修與高空作業機械分會
24 鋼筋及預應力機械分會
25 混凝土製品機械分會
26 施工機械化分會
27 停車及洗車設備分會
28 工程運輸機械分會
29 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租賃分會
30 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掘進機械分會

理事成員

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第四屆理事會理事名單

(以下排名不分先後,按姓氏筆畫排序)

序號 單位名稱 姓 名 單位職務
1 浙江諾力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丁 毅 董事長
2 山東鴻達建工集團公司 于歸赫 董事長
3 中國華電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馬駿彪 副總經理
4 浙江臨海海宏集團有限公司 方匡陽 總經理
5 福建南方路面機械有限公司 方慶熙 董事長
6 貴州詹陽動力重工有限公司 方崇平 總裁
7 四川長江工程起重機有限公司 王 力 董事長
8 徐州工程機械集團公司 王 民 董事長
9 天津建築機械廠 王 林 總經理
10 北京漢傑工程機械貿易有限公司 王 敢 總經理
11 小松(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王子光 總經理
12 廣州市京龍工程機械有限公司 王化龍 總經理
13 小松山推工程機械有限公司 王文超 副總經理
14 機械工業第一設計研究院 王玉珏 副院長
15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王偉炎 董事長
16 山東臨工工程機械有限公司 王志中 執行長
17 瀋陽三洋建築機械有限公司 王建力 董事長
18 河北宣工機械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王建軍 副董事長
19 廈門銀華機械廠 王恭尤 廠長
20 廣西柳州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王曉華 董事長
21 福田雷沃國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王桂民 執行總裁
22 上海工程機械廠有限公司 王嘉銘 總經理
23 四川現代建設機電集團有限公司 付尤東 董事長
24 北京建築機械化研究院 田廣范 副院長
25 撫順永茂建築機械有限公司 田若南 總經理
26 中建二局洛陽機械有限公司 申繼軍 總經理
27 安陽振動器有限責任公司 白光明 董事長
28 國家建築城建機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龍國鍵 主 任
29 一拖(洛陽)建築機械有限公司 喬 健 董事長
30 寧波浙東精密鑄造有限公司 任美康 總經理
31 中環動力(北京)重型汽車有限公司 劉久青 副總經理
32 安徽星馬汽車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劉漢如 董事長
33 馬尼托瓦克東嶽重工有限公司 劉汝濱 董事長
34 泰安工程機械總廠 劉際法 董事長
35 西安市同力液壓機電技術有限公司 劉學元 總經理
36 佛山市雲雀振動器有限公司 劉袁平 總經理
37 三一集團有限公司 向文波 總 裁
38 朝陽朝工建設機械有限公司 孫 遠 董事長
39 湘潭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朱廣輝 副主任
40 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 祁 俊 會長
41 浙江省建設機械集團有限公司 許惠銘 董事長
42 上海寶達工程機械有限公司 何振礎 總工程師
43 湖南山河智慧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何清華 董事長
44 江蘇申錫建築機械有限公司 吳仁山 董事長
45 杭州愛知工程車輛有限公司 吳勝締 董事長
46 鄭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 吳項林 董事長
47 中國福馬機械集團公司 吳培國 總經理
48 泰安泰山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宋衍慶 總經理
49 青海省高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張 明 總經理
50 中國建設基礎設施有限公司 張小軒 副總經理
51 山推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傳動分公司 張之鵬 總經理
52 北京首鋼重型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張慶志 總經理
53 山推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張秀文 總經理
54 鄭纜集團鄭州勘察機械有限公司 張法德 董事長
55 無錫總裝工程兵科研一所 張欲保 主 任
56 安徽叉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張德進 董事長
57 中交西安築路機械有限公司 李世坤 總經理
58 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建築機械化研究分院 李守林 院 長
59 杭州前進齒輪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李成武 副總經理
60 山東德工機械有限責任公司 李連華 董事長
61 國家工程機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李建友 主 任
62 內蒙古北方重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李建平 總經理
63 佛山順德區信昌機器工程有限公司 李建成 總經理
64 北京現代京城工程機械有限公司 李春升 總經理
65 北京市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李家魁 副 總
66 青島新型建設機械有限公司 李雪峰 董事長
67 中國工程機械總公司 李鶴鵬 總經理
68 北京卓眾出版有限公司 杜海濤 副總經理
69 天順長城液壓科技有限公司 楊 安 總經理
70 武漢千里馬工程機械有限公司 楊義華 董事長
71 北京恆日工程機械有限公司 楊馳升 董事長
72 成都神鋼工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 楊建川 總經理
73 山東山工機械有限公司 楊英根 總經理
74 成都大華路面機械有限公司 楊愛民 總經理
75 江蘇恆立高壓油缸有限公司 汪立平 總經理
76 合肥中建工程機械有限責任公司 沈紅霞 董事長
77 卡特彼勒(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孫晴 副總裁
78 廣東力士通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肖新民 總經理
79 北京京城重工機械有限責任公司 蘇 傑 董事長
80 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 蘇子孟 秘書長
81 浙江紅五環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蘇勇強 董事長
82 中國龍工控股有限公司 邱德波 總 裁
83 山東蒙凌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邵長學 董事長
84 浙江臨海機械有限公司 鄒衛健 總經理
85 北京起重運輸機械設計研究院 陸大明 院 長
86 蘇州工業區飛翔液壓附屬檔案廠蘇州液壓件廠 陸應科 董事長
87 廈門廈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陳 玲 董事長
88 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陳不非 總經理
89 安徽現松工程機械有限公司 陳天宇 董事長
90 中工工程機械成套有限公司 陳由鋒 副董事長
91 浙江天成座椅有限公司 陳邦銳 總經理
92 杭州賽奇高空作業機械有限公司 陳建平 總經理
93 新疆軍企工程機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周廷全 董事長
94 遼寧撫挖重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周志彬 常務副總經理
95 常州現代工程機械有限公司 周建懋 副總經理
96 大連叉車有限責任公司 孟祥亭 董事長
97 順德力源液壓股份有限公司 龐國達 副總經理
98 上海金泰工程機械有限公司 林 堅 總經理
99 廈門集團三明重型機械有限公司 歐文興 總經理
100 安徽驚天液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羅 銘 董事長
101 特雷克斯(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郎 華 總 裁
102 斗山工程機械(中國)有限公司 金東哲 總經理
103 日立建機(中國)有限公司 金原.正起 總經理
104 福建晉工機械有限公司 柯金鼎 總經理
105 江麓機電科技有限公司 柳秀導 總經理
106 上海華東建築機械廠有限公司 胡為平 總經理
107 威斯特(北京)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趙義軍 總經理
108 浙江杭叉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趙禮敏 董事長
109 瀋陽北方交通重工集團有限公司 趙彥軍 副董事長
110 中國一拖集團有限公司 趙剡水 總經理
111 河北新鑽鑽機有限公司 趙繼英 董事長
112 瀋陽風動工具廠有限公司 趙銘祿 總經理
113 山東華夏集團有限公司 夏春亭 董事長
114 廣西玉柴重工有限公司 張士勇 總經理
115 上海彭浦機器廠有限公司 徐 燕 總經理
116 廈門叉車總廠 徐全勇 廠長
117 上海鴻得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徐沛良 董事長
118 甘肅天水風動機械有限公司 耿志君 董事長
119 林德(中國)叉車有限公司 郭進鵬 執行長
120 馬鞍山方圓迴轉支承有限責任公司 錢森力 董事長
121 啟東三上發展機電製造有限公司 高 飛 董事長
122 方圓集團有限公司 高 秀 董事局主席
123 陝西建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高 峰 董事長
124 山東建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常光志 董事長
125 浙江開山股份有限公司 曹克堅 董事長
126 本溪北方機械重汽公司 曹國強 總經理
127 北京駿馬誠信機械有限公司 黃 寧 董事長
128 鼎盛天工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黃曉敏 總經理
129 寧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 儲吉旺 董事長
130 濟南建築機械廠 葛傳利 董事長
131 山東重工集團有限公司 董 平 副董事長
132 南京鋼加工程機械實業有限公司 謝邦榮 董事長
133 榆次液壓有限公司 謝志剛 總經理
134 石家莊天遠建設機械有限公司 韓曉明 總 裁
135 長沙中聯重工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詹純新 董事長
136 四川邦立重機有限責任公司 蔡 禺 董事長
137 廊坊德基機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蔡群力 總經理
138 無錫市小天鵝建築機械有限公司 潘榮度 副總經理
139 河南千里馬工程機械有限公司 戴燦勇 董事長
140 石家莊煤礦機械有限公司 魏景生 董事長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是: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英文名稱:CHINA CONSTRUCTION MACHINERY ASSOCIATION,縮寫:CCMA。

第二條 本團體是由中國工程機械行業的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社會團體等有關單位自願結成的行業性的全國性的非營利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遵守憲法,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協助政府實行行業管理,為政府、行業、會員、用戶服務;成為政府和企業、用戶的橋樑和紐帶;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願望和訴求;自律行業行為;促進中國工程機械行業的不斷發展。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和業務主管單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的住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26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研究探討工程機械行業的發展方向、技術政策、法律法規等,為政府制定行業重大決策提供預案和建議。

(二)總結交流企業的管理經驗;探索企業深化改革的新途徑;推廣企業管理的創新成果;促進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開展診斷諮詢服務等,不斷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三)受委託對行業內重大投資、改造、開發項目進行前期調研和論證並提出建議,為用戶的採購、項目招標提供推薦性意見。

(四)受政府或相關主管部門委託,組織或參與制修訂有關工程機械的各類標準和技術規範。

(五)開展用戶滿意度調研、企業產品質量調研等工作,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參與有關工程機械類產品各種許可證的發放、檢查和整改工作,為政府複查、換證提供依據。收集和反饋行業產品質量信息,協助政府作好質量管理工作,促進產品品種、性能和質量的不斷提高。

(六)對國內外經濟形勢和工程機械市場需求及發展趨勢進行分析研究,開展市場調研,進行市場預報和產品進出口監測,建立產業損害預警機制。

(七)開展國際交流活動,加強與各國同行業協會及企業的聯繫與溝通,提供工程機械行業相關的諮詢服務。

(八)制定“行規行約”;建立行業自律性機制;規範行業自我管理行為;提高企業形象和市場信譽。

(九)做好行業內部的價格協調和價格自律工作,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公平競爭。

(十)接受政府委託承辦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舉辦本行業的國內外展覽會、技術交流會、產品推廣會,組織會員參展、參觀;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進步,幫助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

(十一)經授權開展行業統計工作和網路信息工作,為政府制訂產業政策和行業規劃提供依據,為企業研究市場提供服務。

(十二)開展行業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和其它各類培訓工作,提高全行業職工隊伍素質。

(十三)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組織行業產品的技術鑑定,企業資質評審,科技成果評審等業務。

(十四)向政府反映行業及會員單位的願望和訴求,在行業中貫徹落實政府的有關政策法規,維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

(十五)承擔政府交辦和會員單位委託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可受權常務理事會代行審核會員入會;

(四)各分支機構可受協會委託辦理吸收會員手續,但入會程式同上;

(五)會員單位的代表是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人,會員單位法人代表變更時,協會會員單位代表相應變更。

(六)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2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並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5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本團體開展評比、評選、表彰等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資產來源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09年10月21日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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