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衛計畫大綱》

《防衛計畫大綱》

《防衛計畫大綱》是指導日本國家安全政策和自衛隊建設的綱領性檔案,決定了日本自衛隊和國防政策的現狀和走向。

歷史

《防衛計畫大綱》《防衛計畫大綱》

日本軍隊稱自衛隊,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美國扶植下重建和發展起來的。日本1945年戰敗投降後,軍隊被解散,軍事機構被撤消。

1950年韓戰爆發後,美國基於其自身需要,指令日本重新發展軍事力量。同年,日本組建“警察預備隊”,後改稱保全隊;

1952年成立“海上警備隊”;

1954年新建航空自衛隊,7月頒布《防衛廳設定法》和《自衛隊法》,將保全隊、海上警備隊分別改稱為陸上自衛隊海上自衛隊,將陸、海、空三軍正式定名為自衛隊,並成立了防衛廳和參謀長聯席會議,健全了統帥指揮機構。

1976年日本制訂《防衛計畫大綱》,提出防衛總體構想和擴軍方針:保持均衡發展的防衛態勢,堅持重視質量的建軍原則,使之能獨立應付有限的小規模戰爭。從此,日本以法律的條文的方式規定了其防衛的基本政策,為國防、軍隊和外交等提供依據。

2004年12月日本出台新防衛計畫大綱,明確提出將國際貢獻與本土防衛並列為自衛隊的主體任務。從此日本自衛隊開始可以在世界範圍內進行軍隊活動,如維和行動等。

2009年10月16日,日本政府召開由相關閣僚出席的閣僚委員會,正式決定將原計畫於年底前完成的新《防衛計畫大綱》制定期限延長一年,至2010年底。

2010年12月17日,日本政府在內閣會議上,確定了作為調整防衛力量依據的新版《防衛計畫大綱》。

基本政策

日本海上自衛隊進行海上分列式日本海上自衛隊進行海上分列式

日本的《防衛計畫大綱》是日本長期防衛政策的基本方針。其防衛的基本政策是:

(1)在和平憲法下,實行專守防衛;堅持日美安保體制;

(2)確保文官統治;

(3)遵守無核三原則;“無核三原則”:指“不擁有、不製造、不運進核武器”。這三項原則最早於1967年12月由當時的日本首相佐藤榮作在國會答辯中提出,日本國會1971年通過決議將其定為日本的國策。

(4)有節制地增強防衛力量;1976年制訂《防衛計畫大綱》,至1990年已基本達到大綱所定指標。

2010版《防衛計畫大綱》

2010版《防衛計畫大綱》有以下幾方面比較重大的改變:

威脅判斷上針對中國意圖明顯

日本航空自衛隊P-3C反潛巡邏機日本航空自衛隊P-3C反潛巡邏機

防衛大綱指出,中國積極推進軍事現代化,已成為地區和國際社會的擔憂事項。基於上述針對現實狀況的認識,自衛隊的整體部隊部署及規模也將發生巨大變化。在地理位置與中國較為接近的西南諸島離島上將派駐陸上自衛隊沿岸監視部隊並部署航空自衛隊的自行式雷達。

軍事戰略上強調“主動遏制”

新《防衛計畫大綱》完全否定了迄今為止構築“基礎防衛力”的方針,轉為強化“機動防衛力”的思路。在面對軍事威脅時,新思路主張加強針對特定區域的常態化警戒、監視活動等,通過機動靈活地部署運用部隊來提高遏制力。

軍隊建設上轉向“動態防衛力量”

新《防衛計畫大綱》認為,日本“不應繼續遵循以重視防衛力量的存在威懾效果為核心的傳統的‘基礎防衛力量構思’”而要“建設一支能更加有效防止和應對各種事態的,能更加能動地促進亞太地區安全保障環境穩定和國際安全保障環境改善的動態防衛力量”。這一新的防衛力量建設構想,意味首對日本既有防衛政策的重大突破。

作戰運用上更加重視聯合快反

日本海上自衛隊宙斯盾驅逐艦日本海上自衛隊宙斯盾驅逐艦

新《防衛計畫大綱》對聯全作戰予以大篇描述,稱“為確保聯合運用順利實施,除保持必要的情報蒐集態勢外,還需保持以高科技情報通信網路(包括衛星通信)為基礎的指揮控制功能、情報共享態勢及網路攻擊應對態勢”、“需在強化聯合參謀部功能的同時,加強指揮控制、情報蒐集、教育訓練等聯合運用的基礎”。“對運輸、衛生、防空、救險、採購、補給、保養、屯駐、基地業務等橫跨各自衛隊的功能,通過整理、統一、匯總、據點化等舉措,建設聯合高效體制。

軍事外交上強調建設以日美軍事同盟為核心的亞態同盟體系

新《防衛計畫大綱》除強調要繼續加強日美在情報信息、彈道飛彈防禦、裝備技術研發、聯合訓練等領域的合作外,還提出兩國要在維護太空、網路空間和海上交能線安全,以及應對氣候變化等新興領域加強合作。此外,新《防衛計畫大綱》還刻意強調了了確保美國提供有效的”延伸威懾“的重要性。

關於原則上禁止向海外出口武器等的《武器出口三原則》,大綱沒有寫入放寬限制的方針,僅表明就圍繞與海外共同開發和生產自衛隊裝備的問題展開討論。

修改“集體自衛權”解釋

以所謂朝鮮飛彈威脅為例,力主修改“集體自衛權”的憲法解釋。報告稱,如果朝鮮向美國方向發射飛彈,或在公海上執行飛彈警戒任務的美國軍艦遭飛彈攻擊,出於強化日美同盟考慮,日本自衛隊應該獲許攔截朝鮮飛彈,自衛隊艦船也應能為美軍船隻提供護衛。

大綱決定把陸上自衛隊定員人數減少1000人,減至15萬4000人,並大幅削減坦克數量等。但將加強海上和航空自衛隊力量,增加部署潛水艇等。

對亞洲周邊國家的影響

日本軍隊和國防的這個基本國策對周邊國家影響深遠,自從1945年後,日本基本上是“防衛”政策,基本上沒有軍隊,所以日本基本上不會在軍事上對臨近的國家造成任何影響。

2004和2010年的防衛大綱讓日本的軍國主義重新抬頭,這必然造成周邊國家特別是中國的不安。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2010年12月17日就日本出台新《防衛計畫大綱》答記者問時表示,中國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奉行防禦性國防政策,我們無意也不對任何人構成威脅。

日本以中國朝鮮為假想敵,在政治上大力鼓吹中國威脅論,加上釣魚島的領土問題的爭端事件,直接為其進行軍隊和國防建設提供說詞。隨著日本軍隊的進一步擴大,必將打破東亞及亞太地區的軍事平衡,造成一系列不穩定因素,為此亞洲國家都保持警惕。

中國學者解讀日本新《防衛計畫大綱》

日本陸上自衛隊機槍手參加作戰演練日本陸上自衛隊機槍手參加作戰演練

長期研究東亞問題的北京大學王新生教授認為,新大綱中“機動防衛能力”這一概念的提出同樣是針對中國。用“機動防衛能力”替代“專守防衛”,被日本媒體稱為新大綱的核心之一。“機動防衛能力”等於啟動了靈活調動軍力的方案,使遍布於各縣基地的自衛隊,能在局部發生危機時迅速調動。如果西南海域有緊急狀況,日本可以迅速調動北海道關東等地區的部隊來進行增援。“這就意味著加強西南島嶼的防衛,並不一定在西南集中增兵。”王新生解釋道。

清華大學國際關係學者劉江永介紹,2004年《防衛計畫大綱》修改之時,就已經有“把原來針對前蘇聯,或者俄羅斯的戰略思想調到重視西南諸島”的想法。這次修改只是更加明顯,《防衛計畫大綱》進一步將矛頭轉向中國。

“冷戰之後,日本一直以朝鮮半島為名來加強軍備。實際上,日本知道朝鮮半島的問題,一個韓國就可以應付,日本擔心的是朝鮮背後的中國。”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王新生說,“名義上防朝鮮,實際上防中國。”

王新生認為,“中國威脅論”在日本一直就很有市場。90年代中期以後,美國就開始用“中國威脅論”的藉口來要求日本增加軍力。“當時已經有針對中國的苗頭,只是說得比較含糊。現在我們看到新防衛大綱裡面的一些措辭,動態防衛也好,加強島嶼防衛,轉移防衛重點到西南,這些都是針對中國的,只是一步一步更明顯而已。實際上,針對中國是早有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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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5日上午,日本政府召開內閣會議,正式決定修改現行的《防衛計畫大綱》和《中期防衛力量整備計畫》。

日本政府在內閣會議上還決定了暫時的防衛力量整備計畫,以加強保衛領土、領海和領空,提高自衛隊應對各種事態的應急能力。

日本防衛省將馬上成立一個專門研究委員會,開展修改《防衛計畫大綱》和《中期防衛力量整備計畫》的工作,計畫於6月份提出中期報告,並爭取在今年制定出新的《防衛計畫大綱》和《中期防衛力量整備計畫》。

日本媒體分析,安倍新政權認為日本周邊安全保障環境發生變化,謀求擴充自衛隊人員編制、裝備和預算,這些將在新的《防衛計畫大綱》中得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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