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織經》

《羅織經》

據《新唐書》和《資治通鑑》記載,唐朝曾有一本專門講述怎樣羅織罪名迫人認罪的奇書:《羅織經》。連武則天讀後都拍案驚奇道:“如此心機,朕未必過也。”後這書莫名其妙地消失了,至今不見廬山真面目。大概,皇家也不好意思珍藏,以至成了一個神秘的傳說。

書籍簡介

《羅織經》《羅織經》

《羅織經》是唐朝酷吏來俊臣萬國俊所著的一部專講如何羅織罪名,角謀鬥智的書籍。酷吏周興臨死之際,看過此書,自嘆弗如,竟甘願受死;一代人傑宰相狄仁傑閱罷此書,冷汗直冒,卻不敢喊冤;雄才女皇武則天面對此書,嘆道:如此機心,朕未必過也。殺機遂生。唐朝酷吏來俊臣、萬國俊所撰的《羅織經》,是一部專講羅織罪名、角謀鬥智的書籍。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上,它是一道獨特的“風景”,一次必然的孽生,有著不同尋常的意味。其一,它是人類有始以來,第一部製造冤獄的經典。其二,它是酷吏政治中,第一部由酷吏所寫,赤裸裸的施惡告白。其三,它是文明史上,第一部集邪惡智慧之大成的詭計全書。其四,它第一次揭示了奸臣何以比忠臣過得更好的奧秘——權謀厚黑。

史料記載

據史載,整人專家周興臨死之際,看過《羅織經》自嘆弗如,甘願受死;一代人傑宰相狄仁傑閱罷《羅織經》,冷汗迭出,卻不敢喊冤;雄才女皇武則天面對《羅織經》,嘆道:“
如此機心,朕未必過也。”遂生殺機。難怪柏楊在《中國人史綱》中頗具諷刺意味地寫道:“南周王朝在歷史上出現短短十六年,對人類文化最大的貢獻是一部《羅織經》。”來俊臣、萬國俊之流早已喪命,但不可否認,他們的害人哲學和封建遺毒並未徹底消亡。本著讓世人認清奸人面目,識破惡人伎倆,存留歷史真實,從反面認知人性的目的,人們在保留本書原貌的基礎上,批判性地對全書作了逐段逐句的解釋評議。為了讓讀者更深入、更形象地了解和識別惡人的手段,吸取教訓,人們在每一釋評之後,又根據史實,編寫了相關的事典。這樣使讀者可以從反面汲取有益的東西,在紛繁複雜的世象中,能防誣反騙,識破伎倆,勿受其害,此為本書出版之目的。

《羅織經》《羅織經》

歷史經驗告訴大家,奸人的“智慧”不可忽視。他們害人無數,一方面源於他們心狠手辣、無恥之極;另一方面,奸人的心機和手段實不乏“高明”。正直善良的人們如果小看了他們,難免會吃虧上當、遭其暗算。從這個意義上說,揭穿奸人的害人把戲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使人們洞悉其奸,勿受其害。正所謂,防天花需種牛痘;只有了解邪惡,才能戰勝邪惡。

從另一個角度看,《羅織經》是中國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酷吏自己總結的書,對人們今天了解酷吏政治具有重要意義,通過閱讀這些文字能夠使我們更感性的認識酷吏政治,從而更進一步的了解則天一朝的歷史原貌。因此,不可否認,這部書還是有相當的史學價值的。

作者簡介

來俊臣,唐武則天時代的酷吏。少時兇險,不事生產,他因告密得武則天信任。他和羽黨共撰《羅織經》,作為告密的典範,羅織人罪,陷害無辜。他們實行廣泛的秘密偵查,集整人之大成,是請君入甕的發明者。

圖書目錄

閱人卷第一

事上卷第二

治下卷第三

控權卷第四

制敵卷第五

固榮卷第六

保身卷第七

察奸卷第八

謀劃卷第九

問罪卷第十

刑罰卷第十一

瓜蔓卷第十二

正文一覽

閱人卷一

人之情多矯,世之俗多偽,豈可信乎?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恥其匿怨而友人也。

人者多欲,其性尚私。成事享其功,敗事委其過。且聖人不能逾者,概人之本然也。

多欲則貪,尚私則枉,其罪遂生。民之畏懲,吏之懼禍,或以斂行;但有機變,孰難料也。

為害常因不察,致禍歸於不忍。桓公溺臣身死實哀;夫差存越,終喪其吳。親無過父子,然廣逆恆有;恩莫逾君臣,則莽奸弗絕。是以人心多詐,不可視其表;世事寡情,善者終無功。信人莫若信己,防人勿存幸念。此道不修,夫庸為智者乎?

事上卷二

為上者疑,為下者懼。上下背德,禍必興焉。

上者驕,安其心以順。上者憂,去其患以忠。順不避媚,忠不忌曲,雖為人詬亦不可少為也。上所予,自可取,生死於人,安可逆乎?是以智者善窺上意,愚者固執己見,福禍相異,鹹於此耳。

人主莫喜強臣,臣下戒懷妄念。臣強則死,念妄則亡。周公尚畏焉,況他人乎?

上無不智,臣無至賢。功歸上,罪歸己。戒惕弗棄,智勇弗顯。雖至親亦忍絕,縱為惡亦不讓。誠如是也,非徒上寵,而又寵無衰矣。

治下卷三

甘居人下者鮮,御之失謀,非犯,則篡耳。

上無威,下生亂。威成於禮,恃以刑,失之縱。私勿與人,謀必辟。幸非一人,專固害。機心信隱,交接靡密,庶下者知威而畏也。

下附上以成志,上恃下以成名。下有所求,其心必進,遷之宜緩,速則滿矣。上有所欲,其神若親,禮下勿辭,拒者無助矣。

人有所好,以好誘之無不取,人有所懼,以懼迫之無不納。才可用者,非大害而隱忍。其不可制,果大材而亦誅。賞勿吝,以墜其志。罰適時,以警其心。恩威同施,才德相較,苟無功,得無天耶。

控權卷四

權者,人莫離也。取之非易,守之猶艱;智不足弗得,謀有失竟患,死生事也。

假天用事,名之順也。自絕於天,敵之罪也。民有其愚,權有其智。德之不昭,人所難附焉。

亂世用能,平則去患。盛世惟忠,庸則自從。名可易,實必爭;名實悖之,權之喪矣。嗜權逾命者,莫敢不為;權之弗讓也,其求必極。機為要,無機自毀;事可絕,人倫亦滅。利祿為羈,去其實害;賞以虛名,收其本心。若此為之,權無不得,亦無失也。

制敵卷五

人皆有敵也。敵者,利害相衝,死生弗容;未察之無以辨友,非制之無以成業。此大害也,必絕之。

君子敵小人,亦小人也。小人友君子,亦君子也。名為虛,智者不計毀譽;利為上,愚者惟求良善。

眾之敵,未可謂吾敵;上之敵,雖吾友亦敵也;親之故,不可道吾親;刑之故,向吾親亦棄也。惑敵於不覺,待時也。制敵於未動,先機也。構敵於為亂,不赦也。害敵於淫邪,不恥也。敵之大,無過不知;禍之烈,友敵為甚。使視人若寇,待親如疏,接友逾仇,縱人之惡余,而避其害,何損焉?

固榮卷六

榮寵有初,鮮有終者;吉凶無常,智者少禍。榮寵非命,謀之而後善;吉凶擇人,慎之方消衍。 

君命無違,榮之本也。智者捨身亦存續。後不乏人,榮之方久,賢者自苦亦惠嗣。官無定主,百變以悅其君。君有幸臣,無由亦須接納。人孰無親,罪人慎察其宗。人有賢愚,任人勿求過己。

榮所眾羨,亦引眾怨。示上以足,示下以惠,怨自削減。大仇必去,小人勿輕,禍不可伏。喜怒無蹤,慎思追遠,人所難圖焉。

保身卷七

世之道,人不自害而人害也;人之道,人不恕己而自恕也。

君子惜名,小人愛身。好名羈行,重利無虧。名德不昭,毀謗無損其身;義仁莫名,奸邪不以為患。陽以贊人,置其難堪而不覺;陰以行私,攻其諱處而自存。

庶人莫與官爭,貴人不結人怨。弱則保命,不可作強;強則斂翼,休求盡善。罪己宜苛,人憐不致大害。責人勿厲,小惠或有大得。惡無定議,莫以惡為惡者顯;善無定評,勿以善為善者安。自憐人憐,自棄人棄。心無滯礙,害不侵矣。

察奸卷八

奸不自招,忠不自辯;奸者禍國,忠者禍身。

無智無以成奸,其智陰也;有善無以為奸,其知存也。

智不逾奸,伐之莫勝;知不至大,奸者難拒。忠奸堪易也。上所用者,奸亦為忠;上所棄者,忠亦為奸。

勢變而人非,時遷而奸異,其名難恃,惟上堪恃耳。好惡生奸也。人之敵,非奸亦奸;人之友,其奸亦忠。

道同方獲其利,道異惟受其害。奸有益,人皆可為奸;忠致禍,人難以為忠。奸眾而忠寡,世之實也;言忠而惡奸,世之表也。

惟上惟己,去表求實,奸者自見矣。

謀劃卷九

上不謀臣,下或不治;下不謀上,其身難晉;臣不謀僚,敵者勿去。官無恆友,禍存斯須,勢之所然,智者弗怠焉。料敵以遠,須謀於今;去賊以盡,其謀無忌。欺君為大,加諸罪無可免;枉法不容,縱其為禍方懲。

上謀臣以勢,勢不濟者以術。下謀上以術,術有窮者以力。臣謀以智,智無及者以害。事貴密焉,不密禍己;行貴速焉,緩則人先。其功反罪,彌消其根;其言設謬,益增人厭。行之不輟,不亦無敵乎?

問罪卷十

法之善惡,莫以文也,乃其行焉;刑之本哉,非罰罪也,乃明罪焉。

人皆可罪,罪人須定其人。罪不自招,密而舉之則顯。上不容罪,無諭則待,有諭則逮。人辯乃常,審之勿憫,刑之非輕,無不招也。或以拒死,畏罪釋耳。人無不黨,罪一人可舉其眾;供必不缺,善修之毋違其真。事至此也,罪可定矣。

人異而心異,擇其弱者以攻之,其神必潰。

身同而懼同,以其至畏而刑之,其人固屈。憐不可存,憐人者無證其忠。友宜重懲,援友者惟招其害。

罪人或免人罪,難為亦為也。

刑罰卷十一

致人於死,莫逾構其反也;誘人以服,非刑之無得焉。刑有術,罰尚變,無所不施,人皆授首矣。

智者畏禍,愚者懼刑;言以誅人,刑之極也。明者識時,頑者辯理;勢以待人,罰之肇也。

死之能受,痛之難忍,刑人取其不堪。士不耐辱,人患株親,罰人伐其不甘。人不言罪,加其罪逾彼;證不可得,偽其證率真。刑有不及,陷無不至;不患罪無名,患上不疑也。人刑者非刑也,罰人者非罰也。非人乃賤,非罰乃貴。賤則魚肉,貴則生死。人之取捨,無乃得此乎?

瓜蔓卷十二

事不至大,無以驚人;案不及眾,功之匪顯。上以求安,下以邀寵,其冤固有,未可免也。

榮以榮人者榮,禍以禍人者禍。榮非己莫恃,禍惟他勿縱。罪無實者,他罪可代;惡無彰者,人惡以附。心之患者,置敵一黨;情之怨者,陷其奸邪。

官之友,民之敵;親之友,仇之敵,敵者無常也。榮之友,敗之敵;賤之友,貴之敵,友者有時也。是以權不可廢,廢則失本,情不可濫,濫則人忌;人不可密,密則疑生;心不可托,托則禍伏。智者不招己害,能者尋隙求功。餌之以逮,事無悖矣。

現代評論

《羅織經》是一部專講羅織罪名,角謀鬥智的書籍,是由武則天時唐朝酷吏來俊臣,萬國俊所著,實際上就是“整人經”,“害人經”,交他們的門徒如何編造罪狀,安排情節,描繪細節,陷害無辜的人。他們還爭相發明了刑訊辦法,名目繁多,可謂整人有數。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上,它是一道獨特的"風景",有著不同尋常的意味。其一,它是人類有始以來,第一部製造冤獄的經典。其二,它是酷吏政治中,第一部由酷吏所寫,赤裸裸的施惡告白。其三,它是文明史上,第一部邪惡智慧之大成的詭計全書。其四,它第一次揭示了奸臣為何比忠臣過得更好的奧秘:權謀厚黑。
也許,真的像有人所說的,中國文化是一種謀略型的文化。但是,當下謀略類書籍的流行,卻似乎與所謂的“謀略型中國文化”並無太大的關係,起碼沒有本質的聯繫。因為文化的深處未必是謀略,而“謀略”的深處一定是文化。

在中國歷史上,存在著儒、道、兵、法、墨、縱橫、陰陽等許多學派。這些主要的學派不僅都非常關心政治,還都不約而同地指向了“治人”;而治人就必須講究方法,講究方法就是智謀,就是謀略,就是權術。然而,當時的實際情形是智謀被提升為一種牢不可破的社會制度性的規範和原則,各種學派和文化都在智謀中找到了自己的定位,納入了謀略的範疇,成為智謀的不同組成部分。這樣以來,中國的智謀型文化就形成了。

在歷史上,對中國的智慧、謀略、政治有影響的學派雖有十幾家,但影響最大的主要是儒、道、法三家。中國的智慧和政治雖然常常呈現出紛紜複雜的狀態,其實萬變不離其宗,只要掌握了這三家的思想精核,也就把握住了中國的謀略和智慧。

儒家的智慧是極為深刻的。它是一種非智謀的大智謀,其運謀的方法不是謀智,不是像法家或兵家那樣直接以智慧迫使對方服從;而是謀聖,即從征服人心著手,讓人們自覺自愿地為王道理想獻身。用今天的話講,就是非常注重做“政治思想工作”,首先為人們描繪一幅美好的藍圖,並百折不撓地到處宣傳這種理想,直到人們心悅誠服。其實,這已經不是儒家謀略的高明,更不是儒家謀略比別的學派的謀略狡詐,在這裡,它已經上升到了人性、人道的範疇。這就是儒家智謀的合理性之所在,也是其成為真正的大智謀的根本原因。

法家的智慧很特殊。法家之法作為君主統治天下的手段,是建立在非道德的基礎上的。法家之法的根源在於封建集權制,因此,它就特彆強調“勢”。“勢”就是絕對的權威,是不必經過任何詢問和論證就必須承認和服從的絕對的權威。有“法”無“勢”,“法”不得行;有“勢”無“法”,君主不安。但如何才能保證“勢”的絕對性呢?這就需要“術”。“術”就是統治、防備、監督和刺探臣下以及百姓的隱秘的具體權術和方法。中國的“法制”最發達的地方就在於“法”與“術”聯手創造的御臣、牧民的法術系統。“法”的實質是強力控制,“勢”的實質是強權威懾,“術”的實質則是權術陰謀。這些都是直接為維護封建王權服務的。

道家的智慧是極為聰明的。黃老的有關著作處處流露出智慧的優越感,處處顯示出對別的學派的鄙夷和不屑。黃老道術自以為是最聰明的學說,它認為天地萬物都受道的支配。道是絕對的,永恆的,是永遠不可改變和褻瀆的;世間的人是有限的,對於道只可以體味、尊重和順應。那么,如何體味和遵循道呢?黃老哲學認為,那就是要順應自然,要無為,然後才能無不為。所謂“聖人無心,以天地之心為心”,說的就是聖人沒有自己的主張,萬物的自然運行就是聖人的主張。人如果不能體察道,就不能“知常”,不能順應自然,在現實中就容易招致禍害。

當然,在具體的歷史進程中,這三家的智慧從來沒有單獨存在過,總是相互融合,甚至進而吸收其他學派的思想,只是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和不同的背景下各個學派的思想相互消長而已。

智謀型文化對於塑造中華民族的性格有著很大的影響,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我們民族的性格特徵。當然,這裡不僅有正面的影響,也有負面的影響。在一定意義上講,中國人的學問往往被理解成謀略,“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就是很有代表性的話。有許多中國人把自己的一生都花在謀劃、算計別人上,給社會帶來了極大的內耗。遺憾的是,謀劃和算計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不僅有用,而且早已上升為一種根深蒂固的為人們所稱許的處世態度。它已經不是一種“術”,而是人生的“道”,已成為中國人難以改變的文化精神。一般所說的中國人善於“窩裡鬥”,就由此而來。

然而,中國的智慧首先是道而不是術,也就是說,術只是道的表現形式,道則是術的根本,是術的決定因素。只要掌握了道,術就會無師自通,就會自然而然地顯現出來。無論是儒家、道家,還是法家、兵家,他們都是正大光明的“陽謀”學派,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都要求首先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加強自己的人格修養,然後才是智慧謀略。如果顛倒了這一關係,那就無論如何也弄不懂中國的智慧。

所以魯迅先生說:搗鬼有術也有效,然而有限,成大事者,古今未有。

因為,權謀決不僅僅是一種技術,中國權智在本質上是一種至為深刻的文化,只有人的身心內外都滲透了這種文化,才能自然而然地達到內謀謀聖、外謀謀智的境界,才能成為真正的聖、智兼備的謀略家。

傳說畢竟是傳說,從編撰者之一來俊臣的行為來看,應更貼近事實。他因告密得到武則天的信任,成為當時炙手可熱的人物。可撰寫一本玩弄技巧整人有術的專著,難以登上大雅之堂,因為“刑不上大夫”的律法在唐朝依然奉行。於是乎,來俊臣與同夥,便以貫徹武則天“整肅官氣”“整頓朝綱”的指示精神為名義,完成此書。高舉聖上的理論大旗忽悠,自然名正言順。
但實際貫穿全書的關鍵字,可用“刑訊逼供”四字個概括。從殘存的文字描述看具體操作:如用椽子串連人手腳,再朝一個方向鏇轉,叫做“鳳凰曬翅”;如讓人跪在地上,在枷上壘瓦,叫做“仙人獻果”;如讓人立在高木台子上,從後面拉住脖子上的枷,叫做“玉女登梯”。動用手段花樣翻新,起的名稱雅致悅耳。但這般折騰,縱是清白之人,也要精神崩潰乖乖認罪。史載,官員入朝即與家人告別:“不知復相見否?”結果,懲治了一些貪官,也冤枉了不少清官。
深諳內情的同事周興被密告,來俊臣明白,靠一封信不易定案,書中的手段也難以奏效。逐備一桌豐盛的酒席,邀請周興來家裡赴宴,酒過三巡,嘆道:“兄弟我平日辦案,常遇到個別犯人死不認罪,不知老兄有何辦法?”周興得意地說:“這還不好辦!找一個大瓮,四周炭火烤熱,再讓犯人進瓮里,你想想,還有什麼犯人不招供呢?”來俊臣哈哈大笑,命人按周興說的那樣去做,抬來一大瓮,四周燒炭火,然後對周興說:“有人告你謀反,上邊命我嚴查。實在對不起,就請老兄自己鑽進瓮里吧。”周興一聽,撲通一聲,跪倒在地,連連磕頭說:“我有罪,我招供。”來俊臣作為《羅織經》的執筆者少人知道,倒是這段“請君入甕”的典故,使其成為唐代酷吏的代表人物。
此書的宗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但由於頻頻製造白色恐怖,連武則天也看不下去了,遂尋了個理由,借來俊臣的腦袋一用而化解眾憤。讓人震驚不是《羅織經》的神秘傳說,而是被認罪的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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