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邏輯學》

《簡單的邏輯學》

《簡單的邏輯學》,看似枯燥難懂邏輯學內容,被作者以貼近生活、通俗易懂的方式講述得明明白白。本書是香港中文大學推薦的40本英文經典著作之一,廣受哈佛大學教授和學生的歡迎。

基本信息

作者: (美)麥克倫尼 著,趙明燕 譯出 版 社: 人民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
    《簡單的邏輯學》簡單的邏輯學
  • 字數: 83000
  • 版次: 1
  • 頁數: 134
  • 印刷時間: 2008/01/01
  • 開本:
  • 印次:
  • 紙張: 膠版紙
  • I S B N : 9787300088532
  • 包裝: 平裝
所屬分類: 圖書 >> 哲學/宗教 >> 哲學 >> 邏輯學

編輯推薦

成為優秀諮詢顧問有五本必讀圖書,第一本就是《簡單的邏輯學》,著名行為學家孫路弘高度推薦。

內容簡介

我們知道有些人平時表現得非常聰明伶俐,但是邏輯性卻不是很突出。他們有邏輯思考的能力,但是這種能力顯然還沒有成為本能。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可能是因為他們進行邏輯思考的能力從來沒有被系統地培訓過,這是他們所受教育中的缺陷。實際上,邏輯學是教育的真正支柱,但是目前在學校里它卻很少被提及。生活中,邏輯無處不在。無論我們是有意還是無意,邏輯無時不在服務於我們的生活。然而邏輯到底是什麼,也許並沒有太多的人有很清楚的概念。對門外漢或是初學者來說,本書都有切實的幫助。這本書的目的是向讀者介紹邏輯學的初步知識和基本技巧。
這是本小書。之所以說它小,第一是因為本書確實不厚,與市面上長篇宏論的大部頭相比,它確實很小;第二是因為閱讀本書並不需要太多的專業知識,可讀性很強。其內容並不艱難晦澀,作者儘可能採用最直白的語言來解釋邏輯中的基本原理、觀點、產生謬誤的原因、謬誤的形式等等基礎的邏輯問題。
邏輯,作為一個整體,是個寬廣、深奧、精彩紛呈的領域,這本書既沒有刻板的理論論述也不是正規的教科書,這是一本現實套用的指南,對那些初次接觸邏輯的人介紹邏輯的基本原理。《簡單的邏輯學》期待造就實踐者,而不是理論家。
本書將邏輯分為五部分,就是書中的五個章節,每一章節以前一章節的知識為基礎。第一章是準備,為成為一個邏輯思考者而要搭建的必要思想框架。第二三章是邏輯的核心,如何建立正確的邏輯思考。第二章闡述了引導邏輯思考的基礎事實,第三章重點是“論證—邏輯思考”的外在表現形式。第四章,探討導致非邏輯思考的態度及思維模式。最後一章,第五章圍繞“謬誤—非邏輯思考”的細節展開。

作者簡介

麥克倫尼,美國知名的邏輯學教授,從事教學多年,曾先後任教於聖母大學和肯塔基大學。現居住於內布拉斯加州林肯市。

目錄

第1章 學習邏輯學的思想準備
 1.全神貫注
 2.確認事實
 3.觀念與其對象
 4.留意觀念的本源
 5.溉念聯繫事竇
 6.將觀念付諸語言
 7.有效溝通
 8.避免使用模糊和多義的語言
 9.避免閃避式語言
 10.真相
第2章 邏輯學的基本原理
 1.基本原理
 2.灰色地帶及人為灰色地帶
 3.萬物終有其根源
 4.對原因的探尋不要半途而廢
 5.區分原因
 6.定義術語
 7.直言命題
 8.普遍命題
第3章 邏輯學的語言
 1.建立一個論證
 2.從全稱到特稱
 3.從特稱到全稱
 4.斷言
 5.否定命題
 6.比較
 7.比較和論證
 8.正確論證
 9.條件論證
 10.三段論
 11.前提的真實性
 12.前提的相關性
 13.事實命題,價值命題
 14.論證結構
 15.結論必須反映前提的量
 16.結論毖須反映前提的質
 17.歸納論證
 18.評定論證
19.構造一個論證
第4章 非邏輯思維的根源
1.懷疑論
2.逃避性不可知論
 3.玩世不恭和盲目樂觀主義
 4.眼界狹窄
 5.情感和論誑
 6.推理的原因
 7.論證不是爭吵
 8.真誠的局限性
 9.常識
第5章 非邏輯思維的主要形式
 1.否定前件
 2.肯定後件
 3.中項不周延
 4.偷換概念
 5.竊取論題
 6.虛假假設
 7.稻草人謬誤
 8.誤用傳統
 9.以暴易暴
 10.民主謬誤
 11.對人不對事
 12.壓制理性
 13.濫用專家意見
 14.質的量化
 15.以出身論英雄
 16.止於分析
 17.簡化主義
 18.分類錯誤
 19.混淆視聽
20.以笑飾非
21.以淚掩過
22.無力反駁不算證明
23.兩難陷阱
24.以先後論因果
25.情感誤導
26.功利誤導
27.避免結論
28.簡化推理
後記
譯後記

媒體評論

香港中文大學推薦的40本英文經典著作之一,廣受哈佛大學教授和學生的歡迎。
要把我們的思想正確地表達出來,第一件事是要講邏輯。
——著名語言學家 呂叔湘
邏輯對生活、認識和哲學都是必不可少的。
 ——著名文化學家 王元化
基礎學科包括數學、邏輯學、天文學和天體物理學、地理科學和空間科學、物理學、化學、生命科學。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書摘插圖

第1章 學習邏輯學的思想準備
1.全神貫注
許多錯誤的產生源於我們注意力不夠集中,尤其是在面對相似的情景時。相似性使得我們忽略眼前的實際情況,對應該關注的地方視而不見,草率做出結論。一般情況下,我們總是想當然地認為相似的情景只不過是對曾經歷過的事物的簡單重複。但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世界上沒有兩片絕對相同的葉子。每個情景都有它的特殊性,而我們必須對此特殊性保持敏感。
俗話說,觀察是知識的重要來源,這正說明注意力是有價值的。注意力要求我們對所處的每個環境以及組成環境的每個要素都做出敏捷主動的反應。全神貫注與被動接受是不兼容的。不要對周邊的事務漠然處之,要用心去看,用心去聽。學會關注細節,不因事小而疏忽。古語有云: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
2.確認事實
事實是既成的,所以有其客觀性,它獨立於我們的觀念而存在。事實需要我們主動去認識,一旦我們忽略它的存在,它就會露出猙獰的面目。
事實的客觀存在有兩種基本形式:事物和事件。事物即存在的實體,如動物、蔬菜、礦藏等。例如,白宮就可以看做事物的代表,而林肯被刺則可以看做事件的代表。事物是比事件更基礎的存在形式,因為事件是由事物組成的,或者是由事物的表現形式組成的。白宮舉行國宴,首要條件是白宮和其他相關事物的存在,否則這個事件就不會存在。要存在無形的事件,有形的事物是其基礎。
要確認事物的存在,你只需實地去考察。如果它真實存在,就一定存在於某個地方;如果這個地方是你可以到達的,你就可以通過直接觀察來確認它的真實性。以白宮為例,為了證明白宮並非只存在於你的想像之中,你可以去華盛頓旅行,親眼看看它,這是最直接也最可靠的方法。不過你也可以通過間接方法證明,例如,從值得信賴的人口中證實白宮確實存在於華盛頓特區,或者,以照片為證也是個有效的方法。
但是,對於類似林肯被刺之類的事件,如何證明其真實性呢?我們說這是一個事實,依據是什麼?這個事件年代久遠,我們無法直接找到證人求證。顯然,我們自己不能證明其真實性,直接證據法已然失效。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只能求助於一些可以作為間接證據的事物。例如,官方記錄(警局記錄、死亡報告等)、當時的報紙、照片、回憶錄、日記、國會檔案等,所有這些不同領域的權威資料只能用林肯被刺是事實來解釋。在這些史料的基礎上,我們確認了此事件的真實性,由此,我們確認了一個歷史事件的存在。
事實可以被認為是客觀的,也可以被認為是主觀的。事物和事件都是客觀的,它們都存在於公眾領域,原則上可以為每個人所獲得。主觀事實是指由個人親身經歷的、或間接通過別人的經歷確認的事實。例如,頭痛就是一個主觀事實,如果我經歷過頭痛,我就有第一手資料證明其真實性。但是,如果是你而非我頭痛,我就只能間接地聽你說你頭痛的情形,來建立我對頭痛的概念。因此,主觀事實的確認完全依賴於聲稱頭痛者的可靠性。
  讓我們來總結一下如何直接確認事實:如果某個事物是我們可以親身體驗的,最可靠的方法就是親自投身其中,獲得第一手資料。如果沒有條件獲得第一手資料,我們就必須嚴格考察所獲間接資料的真實性及可靠性,在此基礎上確認事物的真實性。
現實生活中,我們能親身經歷的重要公共事件非常有限。這就意味著,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必須依靠間接證據。同間接求證一個事物真實性的方法一樣,在利用間接證據求證一個事件的真實與否時,我們必須投入足夠的注意力,因為認真審查證據來源的真實性及可靠性是最重要的。
源於主觀體驗的主觀事實,在通常條件下是自動呈現的。但是,由於人腦中的自我錯覺或理性化思維機制,人們甚至可能無法確認關於他們自身的事實。
由於主觀事實得以確認的基礎是對其他當事人的完全信任,所以你必須首先考慮對其他當事人完全信任的可能性。
3.觀念與其對象
我們大腦中的每個觀念最終都源於對事物的描摹,而真實存在的事物卻獨立於觀念之外。觀念是對客觀事物的主觀反映。正確觀念忠實地反映其對象的客觀秩序,與之相反。錯誤觀念則是對客觀世界的歪曲表達。
雖然我們對觀念的控制力有限,但並非無能為力。因此,我們在面對錯誤觀念的時候也並非無計可施。我們可以通過檢驗觀念與其對象的關係來確認觀念的正確與否。如果某一觀念與其對象的對應關係扭曲脆弱,我們就可確認該觀念是錯誤的。
我們只能通過觀念來了解世界,但並不能因此就認為我們只能把握觀念。觀念是人類認知的工具,而非最終目的。觀念是人與外部世界之間的橋樑,正確觀念能使此橋固若金湯。而最有效的確認觀念正確與否的方法,是透過觀念本身去觀察其所表現的對象。
4.留意觀念的本源
欣賞自己的觀念是人之天性,因為我們大腦所產生的想法就像自己的孩子,但這種觀念產生的根源只能是其對象在外部世界的際遇。歸根到底,觀念能感知的來源依舊是獨立於人腦意識的客觀事物。
與事物接觸得越多,對它的理解就越深刻;對它的理解越深刻,觀念就越清晰。如果我們認為觀念是不依靠客觀事物的無根之花,就永遠不可能真正理解它。理解觀念的關鍵點永遠應該是它在外部世界的根源。
越是忽略觀念的客觀根源,觀念就會變得越不可靠。如果超過了一定的限度,客觀與主觀的聯結紐帶將會斷裂。到那時,我們看到的外部世界只是大腦的創造品,而非世界本身的面貌,觀念將與世界脫節。
當我們說“確認事實”的時候,並不是說把這個關於現實的觀念在大腦中確立起來。大腦中的觀念,如我們所知,是主觀的範疇,而我們所關注並意欲確認的事實,是客觀的範疇。要確認事實,我們必須繞過觀念直觀外部世界。如果我們成功地為觀念在外部世界中找到了對應物,那我們就確認了一個事實。例如,我的大腦中有一個特定的觀念,我稱之為“貓”,其對應物是現實存在的貓。但是,如果我的大腦中另有一個觀念“牛頭馬面”,它就沒有對應的現實事物。類似牛頭馬面的觀念就是主觀事實,因為它僅存在於我的大腦中。
5.觀念聯繫事實
人類認知主要由3部分形成:(1)客觀存在的事物;(2)事物在大腦中的反映;(3)我們為其創造的語言,借之我們才能與他人交流。以貓為例,首先要有一隻貓,然後才會確立關於貓的觀念,隨後才有“貓”這個大家認可的詞。所有一切都來源於貓的客觀存在,如果沒有這個客觀存在,就無所謂關於貓的觀念和語言。我已經強調過正確反映客觀事物的主觀事實都是清晰明確的。我們這裡又講到,所有觀念在客觀世界中都有其特定的本源。現在,我們必須深入探討,觀念與客觀事物如何發生並非簡單的聯繫;接著,我們將解決這個問題:錯誤觀念是怎樣產生的。
有時觀念與客觀事物之間的聯繫直接明了,就如我們舉例中的貓。我們稱之為簡單觀念。符合我們大腦中“貓”的定義的是一種特殊的毛茸茸的會喵喵叫的動物,我們稱之為貓。簡單觀念相對容易被驗證,因為它所對應的客觀事物只有一個。比如我們提到的貓,它所包含的意思是明確具體的。
與簡單觀念相對應,複雜觀念指的是那些與客觀事物並非一一對應的觀念。這種觀念在客觀世界中通常具有多個來源。例如民主,它是明確具體的觀念嗎?至少在潛意識上來說,是的,因為我們可以把它聯繫到客觀世界。但是民主的內涵有其豐富的來源:人物、事件、憲法、立法行動、舊制度、新制度,等等。如果我要和其他人討論民主問題,為了避免因走入主觀主義的歧路而無法與別人溝通,我討論的必然是現實中大家都明白的事物;我必須不斷地涉及現實中的種種事件,而這些事件即是民主內涵的現實土壤。
我們如何解釋那些錯誤觀念的產生呢?錯誤觀念即對客觀事物做出偏離其本源的錯誤反映。沒有任何觀念可以完全脫離客觀世界,即便是最荒謬的想法。但是觀念與客觀世界的聯繫可以變得遙遠而難以捉摸。錯誤觀念已經偏離了事物的本源,它或許不能提供客觀事物的真實情況,但卻可以反映出產生錯誤觀念的人的精神狀態。錯誤觀念是我們在應該全神貫注時卻麻痹大意的產物,是我們對客觀世界做出一相情願的假設的結果,它只能由我們自己負責。
6.將觀念付諸語言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首先是事物,然後產生觀念,最後出現語言。即使一個觀念清晰明確而且忠實地反映了客觀事物,為了交流的方便,我們也應該用語言表達出來。觀念必須和語言緊密切合,人們才能暢順交流。然而,給觀念找到合適的語言並不是一個自發的過程,這一工作常常充滿挑戰性,我們不是都有詞不達意的經歷嗎?
我們如何確認自己找到了合適的語言?這個過程實際上與我們確認某個觀念是否清晰明確的過程一樣,必須尋其根源——客觀事物。很多時候,我們不能清楚表達我們的觀念,僅僅是因為沒有完全了解自己要表達什麼。所以,回頭重新審視觀念的外在來源,理清思路,合適的表達將隨之而來。
有時,語言和觀念的結合是完美的。在這種情況下,語言和觀念完全切合,它們都忠實地反映了客觀事物,這種情況通常存在於簡單觀念中。例如我說:這座紀念碑是由花崗岩砌成的。我這裡所指的紀念碑確實是由花崗岩砌成的。這種情況下,語言和觀念完全統一。同樣的原則也適用於複雜觀念,雖然它比簡單觀念複雜得多。為了保證所運用語言的精確性,必須回歸語言的本源——客觀事物。
為了能準確地表情達意,我們的最終目的如下:語言要忠實表達出客觀事物的本來面貌,從而使我們的溝通有堅實的事實基礎。僅僅用語言表達相應的觀念是不夠的,它還應該用來表達明晰正確的觀念。或許我堅信小人國的存在,對它有全面的想像。或許我可以用豐富多彩的詞語來表達那些想像,但它們只能揭示我的思想狀態,而不是現實的真實情況;它們揭示的只是主觀事實,而不是客觀現實。
7.有效溝通
語言和邏輯是密不可分的,他們之間的緊密聯繫我們可以通過回顧語言和觀念之間的關係看得更清楚。儘管專家們對這個觀點頗有爭議,但我們似乎還是可以對一個只存在於大腦中的觀念不賦予明確的詞語。然而在任何情況下,只要我們試圖與別人就某個觀念進行溝通,語言就必然是不可或缺的。而且,就如前文所述,語言和觀念的匹配度越高,溝通就越清晰有效。
語言和觀念的匹配僅僅是溝通最基本的第一步。下一步是為觀念建立連貫的陳述。如果我對你說“貓”或者“狗”,你的反應必然是靜聽下文。你一定想知道,“貓”或者“狗”怎么了?雖然你明白我說的詞語的含義,但是你不知道我說這些詞語到底是想表達什麼。我僅僅是簡單地說出了詞語,但沒有說任何相關的信息。只有同時將相關的信息闡述出來,我們才可以做出積極或消極的反應。注意,如果一個人只說了一個詞“狗”,對此我們無法做出真假判斷。但是如果一個人說出某件和狗相連的事情,比如,停車場裡有隻狗,我們就可對此做出真假判斷。在邏輯學中,陳述有其特定的含義,它是語言上的特定表達方式,只針對可以做出真假判斷的命題。
詞語被稱為語言的基石,而邏輯的基石是命題。因為只有在命題的層面上才涉及真假問題,而邏輯本身就是發現真相併將其從謬誤中分離出來的學問。在命題易於理解的時候,我們可以輕易分辨出真假。但是,如果命題本身表達得含混晦澀,我們就會面臨雙重問題。因為我們必須先找出命題本身的含義,然後才能做出真假判斷。由此可知,清晰有效的表達非常重要。
思維混亂不可能帶來有效溝通。如果一個人連自己在想什麼都不明白,又怎么能夠清楚地表達給別人聽?然而,明確的觀念也並不會自動地保證有效溝通。或許我很清楚自己要說什麼,但是很可能一張口就詞不達意,表述混亂。
以下是一些能夠帶來有效溝通的基本原則:
不要想當然地認為你的聽眾會領悟你沒有直接表達的意思
問題越複雜,這個原則越重要。有時,我們想當然地認為聽眾和我們一樣了解問題的背景信息,可以牢牢把握所要討論的問題,但實際上,可能很多聽眾對這些信息根本一無所知。當我們拿不準的時候,最好能清楚地講明背景信息;嘮嘮叨叨總比掛一漏萬強。
 說完整的句子
  邏輯中最常見的是說明句,說明句類似於命題。如果我說“狗”、“海龜”、“7月下跌的股票價格”、“那座印第安建築風格的石灰石正面”,你可能會猜測我在試圖把不同的觀念聯繫在一起,但是你不知道它們是如何產生聯繫的。這是因為我沒有做出完整的陳述。我需要用完整的句子,例如“那隻狗攻擊那隻海龜”,“7月下跌的股票價格使小王很喪氣”,“那座印第安建築風格的石灰石正面被那幫流氓嚴重地損壞了”。
不要將主觀看法當做客觀事實
泰山在山東和山西之間,這是個基於客觀事實的命題,它要么是真的,要么是假的。但是如果我說泰山是秀美的,這個命題就糅合了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的因素。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絕不能對主觀命題的真假做出隨意的判斷,就像我們剛才所做的那樣。客觀命題的真假判斷是沒有爭議的,但主觀命題有。如果我想讓某個主觀命題被大家接受,我就必須為它做論證。
避免使用雙重否定
在西班牙語中,雙重否定用來加強語句中的否定意義。在英語中,雙重否定相互抵消,句子表達的是肯定的意思。有時候,這會帶來困擾,因為語句表面上聽起來是否定但實際上是肯定。為了避免歧義,最好直接表達本意,不要使用雙重否定句。不要說,“這裡不是不歡迎她來”,直接說,“歡迎她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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