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祝盟》

《祝盟》是《文心雕龍》的第十篇。本篇以論述祝文為主,同時講了與祝文相近的盟文。祝和盟都是古代“祝告於神明”的文體。盟文在歷史上出現較晚,也沒有多少文學意義。祝詞在上古人民和自然鬥爭中就經常用到,後世流傳下來的祝詞,有的是在沒有文字以前便產生了。在有了文字以後,又多以長於文辭的人擔任“祝史”,正如魯迅所說:“連屬文字,亦謂之文。而其興盛,蓋亦由巫史乎。”祝詞的寫作,又注意“練句協音,以便記誦”(《漢文學史綱要·自文字至文章》)所以,祝詞對文學的產生和發展,是有密切關係的。

內容提要

祝盟祝盟
本篇分祝和盟兩大部分。第一段講祝詞的產生及其發展情況,第二段講祝詞的寫作特點,第三段講盟文的產生及其流弊,第四段講盟文的寫作特點。
劉勰在本篇所論,並不否定鬼神的存在,這是他落後於當時先進思想家的地方。但有兩點值得注意:一、他講祝詞的產生,是“兆民”在生產活動中出於對風雨諸神的敬仰,而要有所報答或祈求,這反映了上古人民和自然鬥爭的淳樸思想。劉勰強調“利民之志”而反對移過於民,不滿於向鬼神獻媚取寵,或利用鬼神以自欺欺人。二、劉勰總結史實,從而認識到興廢在人,鬼神是靠不住的,所以明確提出“忠信可矣,無恃神焉”,要後人警戒。

原文+譯註

(一)
天地定位,把遍群神。六宗既禋1,三望鹹秩2。甘雨和風3,是生黍稷4,兆民所仰,美報興焉。犧盛惟馨5,本於明德;祝史陳信6,資乎文辭。昔伊耆始蠟7,以祭八神8。其辭云:“土反其宅9,水歸其壑,昆蟲無作,草木歸其澤。”10則上皇祝文11,爰在茲矣12。舜之祠田雲13:“荷此長耜14,耕彼南畝,四海俱有15。”利民之志,頗形於言矣。至於商履16,聖敬日躋17,玄牡告天18,以萬方罪己19,即郊禋之詞也20;素車禱旱21,以六事責躬22,則雩禜之文也23。及周之大祝24,掌六祝之辭25,是以“庶物鹹生”26,陳於天地之郊;“旁作穆穆”27,唱於迎日之拜;“夙興夜處”28,言於祔廟之祝29;“多福無疆”30,布於少牢之饋31;宜社類禡32,莫不有文。所以寅虔於神祗33,嚴恭於宗廟也。春秋已下,黷祀諂祭34,祝幣史辭35,靡神不至。至於張老成室36,致善於歌哭之禱37;蒯瞶臨戰38,獲佑於筋骨之請39;雖造次顛沛40,必於祝矣。若夫《楚辭·招魂》41,可謂祝辭之組纚也42。漢之群祀,肅其旨禮43,既總碩儒之儀44,亦參方士之術45。所以秘祝移過46,異於成湯之心47;侲子驅疫48,同乎越巫之祝49:禮失之漸也50。至如黃帝有祝邪之文51,東方朔有罵鬼之書52,於是後之譴咒53,務於善罵。唯陳思《誥咎》54,裁以正義矣55。若乃《禮》之祭祀56,事止告饗57;而中代祭文58,兼贊言行,祭而兼贊,蓋引神而作也59。又漢代山陵60,哀策流文61;周喪盛姬62,“內史執策”63。然則策本書贈64,因哀而為文也。是以義同於誄65,而文實告神,誄首而哀末,頌體而祝儀,太史所作之贊,因周之祝文也66。
〔譯文〕

虞舜虞舜

開天闢地以來,各種神靈都受到祭祀。天地諸神既受尊祀,名山大川都按一定次序致祭。於是風調雨順,各種穀物生長起來。由於億萬民眾的仰賴,便對神靈作美好的報答。但供獻馨香的祭品,要以光明的道德為根本;祝史陳說誠信,就必須以文辭為憑藉。相傳古代的神農氏,開始在歲末祭祀有關農事的八種神靈。他的祭辭說:“泥土返回自己的位置吧,水也歸還到山壑間去,危害莊稼的昆蟲不要興起,草木歸生於藪澤中去(不要生長在良田)!”這就是上古皇帝的祝文了。虞舜在春天的祭田辭中說:“扛著長耜,在南畝農田上努力耕作,四海之人都有穿有吃。”為民謀利的思想,已表現在言辭中了。到了商湯,德行一天一天高起來。他用黑色的牛來祭告上天,把四面八方之人的罪過,都歸在自己一人身上。這就是他的祭天之詞。商湯還曾駕著毫無裝飾的車馬,去禱求免於旱災,列舉六種過失來責備自己。這就是他求雨的祝文。到周代的太祝,掌管“順祝”、“年祝”等六種祝辭,用“萬物齊生”等話來祭天祭地;用“光明普照”等話來拜迎日出;用“早起晚睡”等話,祝告於祖孫合廟的祭祀;用“多福無疆”等話,寫進祭祖獻食的禱辭;此外,即使是出師打仗時的祭天祭地,也沒有不用祝文的。這些都是為了對神靈表示虔誠,對祖先表示恭敬。春秋以後,褻黷討好神靈的祭祀多起來,以致祭禮祝文,無神不至。如晉國大夫張老慶賀趙武建成新房子,有祝他長久安居於此的禱詞。衛公子蒯瞶身臨戰場,還作了請求祖先保佑勿傷筋骨的祈禱。可見即使在十分倉促和困難的情況下,也是要用祝禱的。至於《楚辭·招魂》,可說是祝辭最早講究文采的作品。到漢代的各種祭祀,對所有的禮儀都很重視。漢代帝王一方面蒐集儒家的議論,一方面又採納方士的辦法。於是內宮秘祝,遇有災變,就祝禱把降罪轉移到臣下或百姓身上,和商湯王把萬方罪過歸於自己的用意完全不同。又如漢代用侲子擊鼓驅疫,簡直就和越巫騙人的說法相同。春秋以來的祝祀已經變質了。相傳黃帝有對白澤獸的“祝邪之文”,東方朔寫過“罵鬼之書”,於是後來的譴責咒文,就極力追求善於責罵。只有曹植的《誥咎文》,才是正確的譴責咒文,又如《儀禮》中所講祭祀死者的祝辭,其內容只是告請死者來享受祭品;到漢魏時的祭文,就同時還要讚美死者生前的言行。祭文中兼用讚辭,是從祭文的意義引伸出來的。此外,漢代的帝王陵墓,還有關於遷移帝王靈柩的哀策文流傳下來;周穆王的妃子盛姬死後,有“內史主持策命”的記載。“策”原只是寫明送葬之物,為了表達哀傷之情才寫成文的。所以,哀策的內容和誄有相同之處,而這種哀文主要是稟告神靈的。它從讚揚死者的事跡開始,最後表達對死者的哀悼;內容上用近於“頌”的文體,卻以“祝”文的形式來表達。所以,漢代太祝所讀的哀策,其實就是同代祝文的發展。
〔注釋〕
1 六宗:六種受祭祀的神。六宗的說法很多,據《尚書·舜典》“禋於六宗”注,指四時、寒暑、日、月、星、水旱六種。宗:尊,指尊祀之神。禋(yīn因):祀天。
2 三望:祭泰山河海。《公羊傳·僖公三十一年》:“三望者何?望,祭也。然則曷祭?祭泰山河海。”這裡借指祭地上諸神。鹹秩:《尚書·洛誥》:“祀於新邑,鹹秩無文。”指都按次序祭祀了。秩:次序。
3 甘雨:有利於五穀生長的雨水。
4 黍稷(shǔjì暑記):黃米一類作物,這裡泛指五穀。
5 犧盛(chéng成):祭品。犧,指用於祭祀的牛羊。盛:指放在祭器中的穀類。馨(xīn新),香氣。《尚書》偽《君陳》:“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偽孔傳:“所謂芬芳,非黍稷之氣,乃明德之馨。”
6 祝史:負責祭祀祝辭的官名。
7 伊耆(qí奇):古帝名,一說為神農,一說為堯。蠟(zhà乍):年終的祭祀。
8 八神:《禮記·郊特性》鄭玄注為:先嗇司嗇、農、郵表畷(zhuò捉去)、貓虎、坊、水庸、昆蟲。《史記·封禪書》和《漢書·郊祀志》都說秦祀八神為:天主、地主、兵主、陰主、陽主、月主、日主、四時主。
9 反:返回。宅:住所,指土的本來位置。

祝文祝文

10 這個祝辭載《禮記·郊特牲》。澤:藪澤,積聚之處。
11 上皇:指伊耆氏。
12 爰(yuán元):於是。
13 祠:春天的祭祀叫祠。
14 耜(sì四):一種翻土的農具。
15 四海俱有:唐寫本“四海”二字上有“與”字。《困學紀聞》卷十引《尸子》,這句原作“與四海俱有其利”。
16 履:商代第一個君主商湯的名。
17 聖敬:德高行慎。躋(jī機):上升。
18 玄牡(mǔ母):黑色公牛。
19 萬方罪己:《論語·堯曰》中記商湯用玄牡祭天說:“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
20 郊禋:也是祭天的意思。
21 素車禱旱:相傳商湯曾素車白馬,禱求救旱。素車,白色無漆飾的車。
22 六事責躬:《荀子·大略》載商湯的禱辭,其中用六件事責備自己:政不節、使民疾、宮室榮、婦謁(yè夜)盛(指內寵的乾求太多)、苞苴(bāojū包居)行(指賄賂公行)、讒夫興。
23 雩禜(yúyǒng於永):兩種祭祀名。雩:求雨。禜:禱晴。這裡主要指求雨除旱。
24 大(tài太)祝:殷周時期管理祭祀祝辭的官名。
25 六祝:六種祈禱。據《周禮·春官·大祝》,這六種是:順祝、年祝、吉祝、化祝、瑞祝、筴祝。
26 庶物鹹生:《大戴禮記·公冠》篇中所載《祭天辭》、《祭地辭》,有“庶物群生”等話,這裡用以代指《祭天辭》、《祭地辭》。庶物:即萬物。
27 旁作穆穆:《大戴禮記·公冠》篇中所載《迎日辭》,有“明光於上下,勤施於四方,旁作穆穆”等話,這裡用以代指《迎日辭》。旁:溥,廣大。穆穆:美好。
28 夙興夜處:“處”一作“寐”。這句是《儀禮·士虞札》中所載祔(fù附)辭中的話。祔:祭名。
29 祔廟:祭於後死者合於先祖之廟。
30 多福無疆:這是《儀禮·少牢饋食禮》中所載祭祖禱辭的一句。
31 少牢:羊豕二牲。諸侯的卿大夫祭祖用少牢。饋(kuì潰):祭祀用的熟食。
32 宜社類禡(mà罵):出師的兩種祭祀。宜社祭地,類禡祭天。
33 寅虔:誠敬。神祗(qi奇):泛指天地諸神。
34 黷(dú獨):褻慢,濫用。諂(chǎn產):奉承獻媚。
35 祝幣:一作“祀幣”。幣即幣帛,古稱送人以玉帛等禮品為幣帛。這裡指祭品。史辭,祝史所獻之辭。
36 張老成室:指張老祝賀新建成的宮室。張老:晉國大夫。
37 致善:唐寫本作“致美”。歌哭之禱:《禮記·檀弓下》載晉國趙武“成室”,張老的賀詞中有“歌於斯,哭於斯,聚國族於斯”等句。意為新建成的宮室,可作祭禮或喪禮會聚賓客之地。趙武接著講了兩句祈求免禍的禱詞。張老的頌和趙武的禱,被稱為“善頌善禱”。
38 蒯瞶(kuǎikuì快上愧):春秋時衛靈公之子。臨戰:蒯瞶逃亡晉國時,隨晉國趙鞅與鄭國軍隊作戰。
39 筋骨之請:《左傳·哀公二年》載蒯瞶臨戰時曾禱請祖先祐護晉師“無絕筋,無折骨,無面傷,以集(成就)大事”。
40 造次:倉促。顛沛:困頓。
41 《招魂》:《楚辭》中的一篇,王逸認為是“宋玉憐哀屈原”而作(見《楚辭章句敘》)。
42 組纚(xǐ喜):指文飾之始。組:冠纓。纚:束髮的織物。都是文飾於冠的絲織物。
43 肅:敬重,嚴肅。旨禮:唐寫本作“百禮”,指各種祭品。譯文據“百禮”。
44 碩:大。儀:唐寫本作“義”,義通議。譯文據“義”字。《史記·封禪書》說漢武帝曾與“諸生議封禪”。
45 參方士之術:《史記·封禪書》說:“天子既聞公孫卿及方士之言,……頗采儒術以文之。”方士:從事求仙、占卜等活動的方術之士。
46 秘祝:皇宮禁內祝官。移過:把罪過推給下屬或百姓。
47 成湯:即商履。成湯是以萬方之罪歸於自己,和漢代帝王“移過於下”不同。
48 侲(zhèn如震)子:童男童女。驅疫:《後漢書·禮儀志中》載漢代曾以十一二歲的幼童擊鼓驅疫。
49 越巫之祝:祝一作“說”,譯文據“說”字,《史記·封禪書》載一個叫“勇之”的越巫說:敬鬼能使人長壽,“其祠皆見鬼,數有效”。
5O 禮:一作“體”,指祝祀的大體。譯文據“體”字。漸:開始。
51 祝邪之文:傳為黃帝所作,今不存。據《雲笈七籤》卷一百《軒轅本紀》所載,“祝邪之文”是黃帝對一種通萬物之情而能說話的白澤獸的祝文。

東方朔東方朔

52 東方朔:西漢文人,字曼倩(qiàn欠)。罵鬼之書,東漢王延壽在《夢賦》的序中,說他幼年“嘗夜寢見鬼物,與臣戰,遂得東方朔與臣作罵鬼之書”(見《古文苑》卷六)。
53 譴(qiǎn淺):責備。咒:祝告。
54 陳思:陳思王曹植。《誥咎》:曹植曾感於大風為害,而借“天帝之命”作《誥咎文》(見《全三國文》卷十九),咎(jiù舊):罪過,災禍。誥:一作“詰”,詰咎即問罪。《誥咎文》中有對風神、雨神“害苗”、“傷條”等罪行的詰問。
55 裁:同“才”。正義:正確的意義。《誥咎文》的序中說:“天地之氣,自有變動,未必政治之所興致也。”文中經過對風雨之神的責問,最後使得風調雨順,“年登歲豐,民無餒飢”。所以說這才是“正義”的祝文。
56 《禮》:指《儀禮》,也稱《禮經》。祭祀:唐寫本作“祭祝”,指祭死者的祝辭。譯文據“祭祝”。
57 告饗(xiěng想):報請享受。饗:同享。
58 中代:本書《頌讚》篇稱晉代為“末代”,可見這裡是以“中代”指漢魏時期。
59 引神:一作“引伸”。而:一作“之”。譯文據“引伸之……”。
60 山陵:帝王的墳墓。
61 哀策:亦作“哀冊”,文體之一。據《文體明辨序說·冊》,這是遷移帝王及太子、諸王、大臣靈柩時用的一種文體。
62 周:指周穆王。盛姬:周穆王的妃子。
63 內史執策:《穆天子傳》卷六:“西至於重璧之台,盛姬告病(郭璞註:“疑說盛姬死也”),天子哀之。……於是殤(未成年而死)祀而哭,內史執策。”內史:主管爵祿廢置的官。策:策命,這裡指贈死者之文。
64 書贈:唐寫本作“書”。賵(fèng鳳):送給死者之物。
65 誄(lěi壘):以列舉死者德行為主的哀祭文
66 “太史”二句:唐寫本作“太祝所讀,固祝之文者也”。譯文據此。《後漢書·禮儀志下》講帝王喪禮中曾說:“太祝令跪讀謚策。”太祝:官名,主管祝辭祈禱,漢代設太祝令。謚(shì市)策:據死者生前德行加以封號之文,亦作“謚冊”。這種文體也是因哀為文,義同於誄。
(二)
凡群言發華,而降神務實,修辭立誠1,在於無愧。祈禱之式2,必誠以敬;祭奠之楷3,宜恭且哀:此其大較也4。班固之祀濛山5,祈禱之誠敬也;潘岳之《祭庾婦》6,奠祭之恭哀也。舉匯而求7,昭然可鑑矣8。
〔譯文〕

祝辭祝辭

各種文章都表現出一定的文采,用於降神的祝文則要求樸實。祝辭的寫作必須真誠,要於內心無所慚愧。祈禱文的格式,須誠懇而恭敬;祭奠文的格式,應恭敬而哀傷。這就是寫祝禱文的大致要求。如班固的《涿邪山祝文》,就是誠敬的祈禱文;潘岳的《為諸婦祭庾新婦文》,就是恭哀的奠祭文。列舉這些同類作品加以研究,其特點是顯而易見的。
〔注釋〕
1 修辭立誠:《周易·文言》中說:“修辭立其誠。”原指修理文教以立誠信,這裡借指寫祝辭的真誠。
2 式:指祈禱文的格式。
3 祭奠之楷:祭奠文的法式。
4 大較:大略,大概。
5 濛山:唐寫本作“涿山”。班固有《涿邪山祝文》,今存四句,見《全後漢文》卷二十六。涿山在今蒙古人民共和國西部。譯文據“涿山”。
6 潘岳:西晉文人。《祭庾婦》:指潘岳的《為諸婦祭庾新婦文》。文殘不全,見《全晉文》卷九十三。
7 匯:類聚。
8 昭:明。鑒:察看。
(三)
盟者,明也。騂毛白馬1,珠盤玉敦2,陳辭乎方明之下3,祝告於神明者也4。在昔三王5,詛盟不及6,時有要誓7,結言而退。周衰屢盟8,以及要契9,始之以曹沫10,終之以毛遂11。及秦昭盟夷12,設黃龍之詛13;漢祖建侯14,定山河之誓15。然義存則克終,道廢則渝始16;崇替在人17,咒何預焉18。若夫臧洪歃辭19,氣截雲蜺20;劉琨鐵誓21,精貫霏霜22;而無補於晉漢,反為仇讎23。故知信不由衷,盟無益也。
〔譯文〕

盟

“盟”的意思就是“明”。用赤色的牛、白色的馬,盛放在珠玉為飾的祭器中,祝告於神像前的文辭,就是“盟”。早在夏、商、周三代時的帝王,沒有盟誓,有時須要約誓,用一定語言約定就分開。到周代衰弱之後,就經常進行盟誓了;其流弊所致,竟出現要挾、強制的手段。開始是魯國曹沫迫使齊桓公訂盟,後來有趙國毛遂要挾楚王訂盟。到秦昭襄王和南夷所訂盟約,用珍異的“黃龍”表示決不侵犯夷人;漢高祖分封諸王侯的誓辭,用山河不變之意來寄望諸侯保持長久。但任何盟誓,只有堅持道義才能貫徹到底,道義不存,就會改變原來的盟誓。可見國家的盛衰,事在人為,盟祝之辭有何相干?如漢未臧洪在討伐董卓時的《酸棗盟辭》,真是氣斷長虹;晉代劉琨的《與段匹磾盟文》,也寫得意志堅貞。但他們的誓辭,不僅未能挽救漢、晉的滅亡,當初訂盟的雙方後來反而成為仇敵。由此可見,信誓之辭如不出自真心誠意,訂了盟也是毫無用處的。
〔注釋〕
1 騂(xīng星)毛:唐寫本作“騂旄”。相傳周平王東遷時,曾作“騂旄之盟”(見《左傳·襄公十年》)。騂旄(máo毛),赤色的牛。白馬:《漢書·王陵傳》載王陵說,漢高祖劉邦曾殺“白馬而盟”。
2 珠盤、玉敦(duì對):盟誓用以盛血、食的器具,以珠玉為飾。
3 方明:用六面六色方木以象徵上下四方的神明,這裡泛指神像。《儀禮·覲禮》:“諸侯覲於天子,為官方三百步,四門,壇十有二尋,深四尺,加方明於其上。”鄭玄註:“方明者,上下四方神明之象也。”
4 神明:神靈,天地諸神的總稱。
5 三王:指夏、商、周三代帝王。
6 詛(Zǔ祖)盟:誓約。
7 要(yào腰):約。
8 周衰:指東周時期。
9 以及要契:唐寫本作“弊及要劫”。譯文據“弊及要劫”。弊:運用盟誓的流弊。要(yǎo腰)劫:要挾,強制,指下面所講曹沫、毛遂的行為。
10 曹沫:春秋時魯國人。《史記·刺客列傳》載曹沫領兵與齊國打仗,三戰三敗,在魯國應許獻地求和的盟會上,“曹沫執匕首劫齊桓公”,迫使齊桓公答應退還齊國已占領的魯國土地。
11 毛遂:戰國時趙國平原君趙勝的門客。公元前258年,秦兵圍困趙都邯鄲,平原君帶毛遂等二十人去楚國求救。因長期談判未決,毛遂便按劍而上,要挾楚王說:“今十步之內,王不得恃楚國之眾也,王之命縣(懸)於遂手。”迫使楚王訂立合縱之盟,出兵救趙(見《史記·平原君列傳》)。
12 秦昭:戰國時秦國的昭襄王。盟夷:和夷人訂立盟約。夷:古代對我國邊疆民族的稱呼。這裡指巴郡閬(làng浪)中(今四川閬中)一帶夷人。
13 黃龍之詛:《後漢書·同蠻列傳》載秦昭襄王與夷人所訂盟文是:“秦犯夷,輸黃龍一雙;夷犯秦,輸清酒一鍾。”黃龍:指難得之物,用以表示秦人絕不侵犯夷人。
14 漢祖:漢高祖劉邦。建:封。
15 山河之誓:漢高祖劉邦的《封爵誓》中說:“使河如帶,泰山若厲。”(載《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厲:同礪,磨刀石。意思是希望所封爵位能長期保持,如黃河不會小得像一條帶,泰山不會小得像磨刀石。
16 渝始:指違背最初的盟誓。
17 崇替:興廢。
18 預:參與。
19 臧洪:東漢人,字子源。歃(shà啥)辭:指臧洪的《酸棗盟辭》(題目據《全後漢文》)。歃:即歃血,古代盟誓時以雞狗或牛馬之血含於口,以示信用。漢未董卓亂起,一些州郡首領在酸棗(今河南延津縣北)會盟,臧洪首先登壇,作了慷慨激昂的盟誓。
20 截:斷。蜺(ní尼):同“霓”,這裡泛指虹霓。
21 劉琨:晉人,字越石。鐵誓:堅定的盟誓。劉琨有《與段匹磾(dī低)盟文》(載《全晉文》卷一○八),與段匹磾相盟,共同效忠垂危的西晉王朝。
22 精:精誠。霏(fēi非)霜:雪霜,這裡喻堅貞之意。
23 反為仇讎(chóu仇):臧洪後被同時起來討伐董卓的袁紹所殺,劉琨後被段匹磾所殺。讎:義同仇。
(四)

盟

夫盟之大體,必序危機,獎忠孝,共存亡,戮心力1,祈幽靈以取鑒2,指九天以為正3,感激以立誠4,切至以敷辭5,此其所同也。然非辭之難,處辭為難6。後之君子,宜在殷鑑7,忠信可矣,無恃神焉8!
〔譯文〕
“盟”這種文體的主要特點,是必須敘述有關危急情況,獎勵忠孝的品德,約定同生共死,要求合力同心,請求神靈來監視,指上天來作證,以激動之情來確立誠意,並用懇切的意思來寫成盟辭,這就是它的共同點。但“盟”這種文體,不在文辭難寫,而難在用實際行動來對待所寫之辭。對於後來的盟誓者,這是值得引以為鑑的;講求忠信就行了,不要依靠神靈!
〔注釋〕
 1 戮(lù路)心力:合力同心。戮:同,並力,合力。
2 幽靈:鬼神。
3 九天:九方之天,這裡泛指天。正:證。《離騷》:“指九天以為正兮。”
4 感激:有所感動而奮發的心情。
5 敷辭,指寫作盟辭。敷:陳,散布。
6 處辭:指用實際行動來對待盟誓之辭。
7 宜在:唐寫本作“宜存”。譯文據“宜存”。殷鑑:借鑑,原意是殷人以夏之滅亡為戒。
8 恃(shì市):依靠。
(五)
贊曰:毖祀欽明1,祝史惟談2。立誠在肅,修辭必甘3。季代彌飾4,絢言朱藍5。神之來格6,所貴無慚。
〔譯文〕
總之,慎重的祭祀基於祭祀者自己的道德,祝史的職責主要是寫祝辭。道德的實誠在於嚴肅,祝盟的文辭必須寫得美善。晉代以後更重文飾,祝盟就寫得華麗多采。要是真的能感召神靈,應以誠信無愧為貴。
〔注釋〕
1 毖(bì必):謹慎。欽明:《尚書·堯典》中說,堯有“欽、明、文、思”四種道德,所以能安其所當安者。孔穎達疏:欽是“心意恆敬”,明是“智慧甚明”。這裡藉以泛指祝盟者應有的道德。
2 談:說,指祝辭。這裡用“談”字是為了和“甘”、“藍”、“慚”等字押韻。
3 甘:美。
4 季代:末代,和本書《時序》篇中“季世”同,指晉代以後。彌(mí迷):更加。
5 絢(xuàn渲):文采,華麗。
6 格:來,至。

後人評價

祝文祝文

有的學者提出,劉勰將“祝”“盟”作為文體,未免分得過於煩瑣,“祝文”和“盟辭”不必成為一體,他們可以分別歸入詩、雜文等。對於此論,筆者不予認同。文體作為歷史的產物,它積澱著文化的、審美的傳統心理,不僅具有較為豐富的體系和內涵,而且各種文體之間又相互交叉、緊密聯繫,故而,我們在評論某種文體理論時,不應該用今天的眼光去做定量的、絕對的分析,從而過多的苛責古人,而是要持一種辨證的、通達的思想,既要緊密結合文壇實際,也要立足於作者的本意,把握作者論述文體的主導思想。

綜觀《文心雕龍》“論文敘筆”部分的思想和內容,劉勰將“祝”“盟”分別列為文體,首先是符合當時的文壇實際,以及作者論文的目的的。在劉勰時代,文壇盛行著浮詭訛濫的形式主義文風,用劉氏之言,可謂“文體解散,辭人愛奇,言貴浮詭,飾羽尚畫,文繡鞶帨,離本彌甚,將遂訛濫”,對此流弊,雖也有曹丕、摯虞等一些文論家間有所論,但大都是“各照隅隙,鮮觀衢路”,並不能“振葉以尋根,觀瀾而索源”,故此,為了充分發揮文學“經緯區宇,彌綸彝憲,發揮事業,彪炳辭義”之作用,從而扭轉文壇不良之風,劉氏“搦筆和墨,乃始論文”。然而,當時的浮糜之風積習已久,不僅瀰漫於整個時代,而且擴及詩、詞、賦等各個領域,再加上各種文體之間又具有著難以分割的聯繫,因此,僅憑對幾種文體的辨析和論述,是很難一時改變整個文壇的不良風氣的。在此情況下,劉勰盡其所能地全面論述一切文體,客觀上便成為當時改變整個文壇浮濫之風的一種必要,也正是符合劉氏扶偏救弊的論文目的的。
當然,不可否認,劉勰對文體的劃分,確實是達到了較為精細的程度,綜觀《文心雕龍》“論文敘筆”的全部內容,劉氏在其中以占全書2/5的篇幅,分別論述了“有韻之文”和“無韻之筆”,總計34類,其名目之多,分類之細,遠遠超過了前人所論,真如黃侃所言:“所載文體,幾於網羅無遺”。然而,劉氏對文體的劃分,是講求一定的原則和標準的,吳承學在《中國古代文體形態研究》中曾言:“從哲學的角度看,每種事物都有保持自己質的穩定性的數量界限——度,在其界限之內,量的增減不會改變事物的質,但超過界限事物就失去了質的穩定性而轉化為其他事物——文的‘大體’也就是文的‘度’,在這個‘度’內,作家可以‘契會相參,節文互雜’,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力,而一旦失去了大體,超過‘度’,也就失去了文體的特色了——或者說,也就破壞了這種文體”。劉氏劃分文體的原則和標準,便是恰當地掌握文之“度”,即將某種文體置於整個文體坐標系中,在與其他文體的對比參照中,更注重對這種文體之“大體”的突出和強調,正如其所言:“雖復契會相參,節文互雜,譬五色之錦,各以本採為地矣。”這裡,文之“大體”,就是指某種文體的本色、藝術特性,表現在創作中便是某種文體的寫作原則和要求。綜觀《祝盟》全篇,“祝文”和“盟辭”雖與詩、雜文等有著諸多融合相參之處,但二者的“大體”,仍然被鮮明的表現出來:
對於“祝”之“大體”,《祝盟》篇言:
“凡群言發華,而降神務實,修辭立誠,在於無愧.祈禱之式,必誠以敬;祭奠之楷,宜恭且哀,此其大較也。”
“大較”,亦即“大體”,劉勰論文,一貫強調以“述志為本”,反對“采濫忽真”,面對祝文的寫作,他緊扣祝文之特點,在主張“華實相扶”的整體思想下,更突出強調的是“實”。他指出,一切文章都講究文采的煥發,但作為請神降臨享祭的祝文,則務必樸實,修飾文辭時,作家要有真誠的心意,做到於心無愧,具體為:祈禱神靈的祝文,要誠懇而虔敬;祭奠祖先的祝文,要恭謹而哀傷。

盟辭盟辭

對於“盟”之“大體”,《祝盟》篇言:
“夫盟之大體,必序危機,獎忠孝,共存亡,戮心力;祈幽靈以取鑒,指九天以為正;感激以立誠,切至以敷辭,此其所同也。”
“感激以立誠,切至以敷辭”,主要是就盟辭作者的主觀態度而言,“序危機”、“獎忠孝”、“共存亡”、“戮心力”等,比較具體地闡明了作家在寫作盟辭時必須寫到的內容。不難看出,對於盟辭的寫作,劉氏不僅提出作家在具體的創作中要保證文章內容的純正,感情的真摯,更重要的是強調盟誓者要苛守誓言,這實際是對作家的人格和品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可見,劉勰對“祝”、“盟”之寫作,著重強調的是創作者的態度和品德修養的問題,這表面上似乎有偏於文體的寫作要領,而實際恰恰如紀昀所云,“宕出題外,正是鞭緊題中”,劉勰在此處,不僅突出了“祝”、“盟”之“大體”,而且抓住了"論文之本",即作文與做人的關係,又加上二者皆乃“容告於神明”者,故而劉氏將二者列為一篇。不可忽視的是,“祝”、“盟”雖都強調的是創作者的態度和品德修養,但側重又有所不同:“祝文”更強調作家的情感,“盟辭”則更傾向於盟誓者的人品,再加上二者在內容、文辭等方面又有不同的要求,所以,劉氏雖將二者列為一篇,卻又各分為體。
總之,劉勰將“祝”、“盟”列為文體,首先是符合文壇發展的需要以及劉氏論文的目的的,如果否定了二者的存在,就等於否定了二者“糾偏扶弊”的現實作用,脫離了劉氏的論文目的;另外,劉氏將二者劃分出來,是以突出二者的藝術特性為主導思想的,反映了劉氏對文體風格多樣性的追求,如果僅僅因二者與其他文體有相近之處,而將其化入其他文體,那么任何文體也將不會存在,因為任何文體都不是絕對獨立的。故此,否定劉勰將“祝”、“盟”分別列為文體的作法,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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