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

《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

 恩格斯關於古代社會發展規律的著作。副標題為《就路易斯·亨·摩爾根的研究成果而作》。寫於1884年3月底~5月26日,1884年10月在蘇黎世出版。馬克思曾經在1881~1882年,對摩爾根的《古代社會》一書作了詳細的摘要,並且寫了許多批語和其他補充材料,表明他曾打算聯繫唯物史觀評述L.H.摩爾根的研究成果。

《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

正文

恩格斯關於古代社會發展規律的著作。副標題為《就路易斯·亨·摩爾根的研究成果而作》。寫於1884年3月底~5月26日,1884年10月在蘇黎世出版。馬克思曾經在1881~1882年,對摩爾根的《古代社會》一書作了詳細的摘要,並且寫了許多批語和其他補充材料,表明他曾打算聯繫唯物史觀評述L.H.摩爾根的研究成果。所以,恩格斯把本書的寫作,看作在某種程度上執行馬克思的遺願。本書於1891年底在斯圖加特發行第 4版,恩格斯作了重要的補充和某些修改。該書的中譯本收入人民出版社1965年出版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
著作通過論述原始社會中家庭氏族的演變,闡明物質生活的生產和再生產同樣是人類史前歷史的決定性因素。人類物質生活的生產有兩種:一種是生活資料和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產;另一種是人自身的生產,即種的蕃衍。一定歷史時代的社會制度受這兩種生產的制約,而勞動愈不發達,勞動產品的數量愈受限制,社會歷史就愈在較大程度上受人自身生產的支配。人類在蒙昧時代和野蠻時代,從最初的雜亂性交依次進到血緣家庭、普那路亞家庭、對偶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氏族則是從普那路亞家庭直接發生的,它經歷了從母系氏族到父系氏族的發展。原始時代家庭的發展,在於不斷縮小兩性共同婚姻的範圍,依次排斥親屬通婚。而氏族起源於共同的祖先,以血緣親屬為紐帶。這些特徵主要由人自身的生產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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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還通過部析階級和國家的產生過程,闡明物質資料生產在人類歷史發展中日益占據主要地位。在母系氏族社會,公有制經濟是社會的基礎。當遊牧部落從野蠻人群中分離出來後,生活資料的生產有了發展,出現了剩餘產品和經常的交換,產生了私有財產,從而帶來了奴隸制。隨著手工業和農業之間的社會大分工,生產力有了新的提高,出現了直接為交換而進行的生產,出現了商人和貨幣。自由民和奴隸、窮人和富人之間發生了尖銳的對立與衝突。由於生產條件的變革及其所引起的社會結構的變化,使得氏族制度由人民直接掌握的公共權利演變成脫離人民的公共權力。這種從社會中產生,但又自居於社會之上,並且日益同社會脫離的力量,就是國家。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它也將隨著階級的消滅而消失。
著作揭示了原始社會的歷史進程、發展規律和家庭、私有制、國家的起源,進一步豐富和證明了唯物史觀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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