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希必金釵記》

明代宣德年間的戲曲寫本。1975年12月23日,出土於廣東省潮安縣鳳塘公社西山溪一座明墓中。寫本用當地草紙,長39厘米,寬26厘米,封面左上角朱書“迎春集”三字,首頁題名《劉希必金釵記》,全劇占75個對摺頁,後面有〔三棒鼓〕和〔得勝鼓〕的鼓譜一頁,散曲〔黑麻序〕的《四季歌》二頁。劇本用楷書和行書直寫。末頁標明“新編全相南北插科忠孝正字劉希必金釵記卷終下”。

《劉希必金釵記》

正文

劇本內容,在第一出副末開場中說:“鄧州南陽縣忠孝劉文龍(按:劉文龍,字希必),父母六旬,娶妻蕭氏三日,背琴書赴選長安,一舉手攀丹桂,奉使直下西番,單于以女妻之,一十八載不回還。公姑將蕭氏改嫁,□□□夜淚偷彈;宋忠要與結情緣,奈文龍□□復續弦;吉公宋宗(忠)自投河,□□再□員(圓)。一時為勝事,今古萬年傳。”這部劇本採用分出體制,以角色上下場分出,共有67出,但中間缺第36、37、38三出。每一齣戲,長短不一,用一至數支曲子組成,每出戲末尾都有五言或七言的下場詩。全劇有、末、、外、占(按:占字是貼字的簡寫,即貼旦)、婆8種行當,扮演近30個人物。劇本中還注有不少科介提示的符號。劇本書寫的年代,在寫本第四出左邊裝釘線附近有一行文字寫著:“宣德六年六月十九日”,又在末頁寫著“宣德七年六月日在勝寺梨園置立”,可知這是一部從宣德六年(1431)九月至宣德七年(1432)六月的藝人抄寫的一種演出本。明徐渭《南詞敘錄》的“宋元舊篇”中列有《劉文龍菱花鏡》一目,劇本已佚。在《彙纂元譜南曲九宮正始》中,遺存“元傳奇”《劉文龍》殘曲,內容與《劉希必金釵記》基本相同,說明《劉希必金釵記》是據元代南戲《劉文龍菱花鏡》改編的。

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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