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戶開放”政策

19世紀末美國國務卿J.M.海提出的侵略中國的政策。在中日甲午戰爭後出現的瓜分中國狂潮中,西方列強競相在中國租借土地,劃分勢力範圍。海(1838~1905)於1899年9月照會英、德、俄、日、意、法各國,提出對中國實行“門戶開放”政策,即承認各國在中國的“勢力範圍”、租借地和既得利益,各國所屬口岸和鐵路對一切船隻貨物通用現行中國約定關稅率,並按同一標準收取路費。1900年7月3日海再次照會各國,主張保持中國領土和行政的完整,維護各國在中國各地平等公正貿易的原則。這是把最初的開放“勢力範圍”和租借地的政策套用到整箇中國,形成“門戶開放”政策。

“門戶開放”政策

正文

“門戶開放”政策的提出,標誌著美國一改追隨英國侵略中國的作法,提出獨立的對華政策。這是1844年《中美望廈條約》規定的“利益均沾”原則,在帝國主義時代的新發展。美國企圖通過它迅速增長的經濟力量,進行暢通無阻的滲透和擴張,繞過其他國家的軍事優勢,最終達到獨占中國的目的。英、德、俄、日、意、法 6國出於不同考慮,程度不同地接受了“門戶開放”政策。其中英國是切望藉助美國阻止其他國家的競爭,日本企圖獨占中國,只有俄國一度持遲疑態度。帝國主義各國接受“門戶開放”政策,不僅是由於義和團運動阻遏了它們的瓜分活動,還由於它們誰都無力獨吞中國,因而寧願維持現狀徐圖擴張。這反映帝國主義在華勢力呈現勢均力敵的局面。“門戶開放”政策以確認對中國的不平等條約為前提,表面上提倡“機會均等”,實際上是一項十足的帝國主義政策。所謂保持中國領土和行政的完整,實質上是保持一個完整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國,以適應美國擴張的需要。日俄戰爭衝擊了“門戶開放”政策。1915年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條”,更破壞了門戶開放政策。1922年的華盛頓會議上,“門戶開放”原則得到列強正式承認,並作為列強對華侵略的政策原則被載入《九國公約》。中國革命的勝利,使“門戶開放”政策隨著舊中國的覆滅而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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