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RC

ISRC

ISRC是1992年5月,中國國家技術監督局批准了一項強制性的國家標準《中國標準音像製品編碼(CSRC)》(GB13396—92),該標準是由全國文獻工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出版物格式分委員會在參照國際標準《國際標準音像製品編碼(International Standard Recording Code—ISRC)》(IS03901—1986)基礎上結合中國實際情況起草制定的。標準規定,自1993年1月1日起中國所有音像出版社都必須在其生產的每一種音像製品(包括唱片、錄音帶、錄像帶、雷射視盤等)上,對所錄入的節目以及節目中每一項可以獨立使用的部分編加一個以“ISRC”為標識的國際標準音像製品編碼。

編碼結構

ISRC——音像製品國際標準編碼

1.ISRC的一般結構形式

大寫字母“ISRC”是國際標準音像製品編碼不可缺少的標誌,國家碼、出版者碼、錄製年碼、記錄碼和記錄項碼是組成ISRC編碼的5個數據段(2012年後改為國家碼、出版者碼、錄製年碼和名稱碼4個數據段 )。各段之間以一個連字元“-”相隔。5個數據段的總長度為12個字元,是一種不帶校驗位的定長編碼結構。

2.ISRC編碼中5個數據段的說明

(1)國家碼(Country Code)音像出版者所在國家偽代碼,由2個大寫字母組成。按ISO166《國家和地區名稱代碼》國際標準的規定給出。如SE=SWEDEN(瑞典)。

(2)出版者碼(Company Code)為對本音像記錄擁有第一著作權的公司代碼,又稱第一著作權擁有者代碼(First owner code),由3位字元組成,其中數字的取值範圍為0~9,字母的取值範圍為A~H,J~N和P~Z。在字母中不含“I”和“O”是為避免與數字1和0混淆。在一般情況下,3個字元中至少包含1個字母或數字。

根據排列組合規則計算.一個國家中的出版者代碼共可設

3X(10X10X24+10X24X24)=24824(個)

(3)錄製年碼(Year of Recording Code)為音像記錄的錄製完成或音像製品的首發年份代碼,取該年份的後兩位數字。例如92代表1992年,錄製年碼由音像出版者確定。

(4)記錄碼(Recording Code)標識一種音像記錄在該錄製年內的順序編碼,由出版者設定為3位或4位數字。

(5)記錄項碼(Recording Item Code)標識一個音像記錄中每一項可獨立的節目的代碼,由2位或1位數字組成。

必須特別注意:在一個ISRC編碼中,記錄碼和記錄項碼是兩個互相區別又互相聯繫的數據段,它們各自的長度是可變的,但其總長度必須恆為5位數字,這是不能變的。即當記錄碼為3位數字時,記錄項碼必須為2位數字(簡稱3-2組配或稱B型碼),而當記錄碼為4位數字時,記錄項碼應為1位數字(簡稱4-1組配或稱A型碼)。

ISRC的這一獨特的編碼設計是為了適應音像記錄所含獨立節目數有多有少的情況而制訂的。亦即當一個音像記錄中含有的可獨立節目數大於9時,記錄碼與記錄項碼取3—2組配,使記錄項碼值可從00—99。而當一個音像記錄中的可獨立使用的節目數少於10個時,記錄碼與記錄項碼取4-1組配,使記錄項碼在0—9之間取值。

2012年微調後的ISRC取消了記錄碼及記錄項碼,改用名稱碼(Item Code),名稱碼標識錄音製品中每一項獨立節目順序代碼,由出版者設定為5位數字。

中國標準

中國標準音像製品編碼(CSRC)的結構

中國標準音像製品編碼結構 中國標準音像製品編碼結構

《中國標準音像製品編碼(CSRC)》國家標準規定:一個中國標準音像製品編碼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國際標準音像製品編碼(ISRC),這是CSRC的主體。第二部分為音像記錄的類別代碼,是對音像記錄的記錄類型和主要內容的學科分類標識。為CSRC的補充成份。兩部分之間以“/”分隔。如圖所示:

1.CSRC中對ISRC的具體說明

在CSRC的標準及使用說明中,對ISRC的幾個數據段的取值作了具體研究。

(1)中國的國家碼為“CN”

(2)中國音像出版者碼取第一位字元為大寫字母、第2、3位為數字的組成方案。如:

A01——中國唱片總公司等等,共可標識2400家音像出版單位、我國音像出版單位300個,這個數字是足夠分配的。

(3)記錄碼與記錄項碼的組配關係如表所示:

組配關係記錄碼記錄項碼
4-1組配(A型碼)0000-29990-9
3-2組配(B型碼)300-99900-99

按表規定,每個出版者在每個錄製年中可以分配3700種音像記錄ISRC碼。其中可含0—9個記錄項的ISRC記錄3000個,可含00~99個記錄項的ISRC記錄700個。

出版公司序號

例如: 再說長江CN A03 06 356-00/V.K

由A03 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出版

詳細:

A03 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

A08 北京北影錄音錄像公司

A16 北京外語音像出版社/外研社

A63 公安部華盛音像出版社

A65 九洲音像出版公司

C18 內蒙古文化音像出版社

D16 長春電影製片廠銀聲音像出版社

D17 黑龍江文化電子音像出版社

E04 上海聲像出版社

E14 浙江文藝音像出版社

E20 廈門音像出版社

F18 廣東音像出版社

F21 廣州新時代影音公司

F23 珠影白天鵝音像出版社

F28 廣州音像出版社

H10 寧夏大地音像出版社

M01 人民教育電子音像出版社(1999年前為人民教育出版社)

M26 人民音樂電子音像出版社

R22 浙江電子音像出版社

2.CSRC類別代碼的結構

中國標準音像製品編碼中的類別代碼由記錄類型代碼和學科分類代碼部分組成,兩者之間用一中圓點“.”隔開。

(1)記錄類型代碼:一位大寫字母,A或V

A——音頻記錄(Audio)

V——視頻記錄(Video)

(2)學科分類代碼:按(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的X個大類號(1個大字母),以及文化教育(G類)、藝術(J類)兩類的二級類號對音像記錄主要內容給出的分類代碼。

例如:類別代碼“A·G4”表示語言教學錄音帶。

類別代碼“V.J6”表示音樂錄像片。

必須強調指出:類別代碼只用於音像記錄的整體,而對於其中每個可獨使用的節目項的ISRC則不需要附加這一部分。

3.編碼實例

通過兩個編碼實例,我們可以對中國標準音像製品編碼的結構有更清晰了解。

例1:若XX音像出版社的出版者碼被分配為A05,它在1987年錄製了盒題為《紅樓夢——電視連續劇主題歌》的盒式錄音帶,帶中包含了13首歌曲節目。由於它的節目數多於9項,所以必須使用B型記錄碼,(設記錄碼為317),則該盒錄音帶的ISRC編碼及相應內容表示如下:

ISRC CN-A05-87-317-00/A.J6 (紅樓夢——電視連續劇主題歌)(整體記的編碼)

ISRC CN-A05-87-317-01 晴雯歌(A面第1首歌曲)

ISRC CN-A05-87-317-02 聰明累(A面第2首歌曲)

ISRC CN-A05-87-317-07 嘆香菱(B面第1首歌曲)

ISRC CN-A05-87-317-13 紅樓夢曲(B面最後一首歌曲)

例2:若XX音像出版社分配的出版者碼為C18,它在1990年錄製了盒題為《黃山風光集錦》的錄像帶,其中包括6個黃山景點風光,則於獨立目數少於10項,所以應使用A型記錄碼(設記錄碼為0009),則該錄像帶的ISRC編碼及相應節目內容表示如下:

ISRC CN-C18-90-0009-0/V.J4《黃山風光集錦》(整體記錄的編碼)

ISRC CN-C18-90-0009-1 黃山風光景點之一

ISRC CN-C18-90-0009-6 黃山風光景點之六

管理使用

1.ISRC管理系統,

從國際標準音像製品編碼(ISRC)的結構中可以看到它和國際標準書號(ISBN)類似,是一個有鮮明層次關係的管理系統(見圖4)。

(1)國際ISRC中心:負責ISRC在全世界的推行和管理,是ISRC的國際註冊機構。1988年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指定設在英國倫敦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phonographic lndustry)。

(2)國家ISRC中心:主要任務是向在本國註冊的音像公司分配出版者碼,並定期向國際中心報送出版者名錄。除英、法、德、荷蘭;瑞典、威、丹麥、奧地利、比利時、瑞士、西班牙等西歐國家均已建立了國家ISRC中心外,美、日、加、澳、印等國家也都先後在1990年前後建立了本國的ISRC中心。

中國ISRC中心於1992年成立,設在新聞出版署。

(3)音像出版公司:負責音像製品ISRC的分配和管理,並將已分配ISRC的製品通知國家中心。

毫無疑問,ISRC將在這一龐大的國際性信息管理系統中發揮重要作用

2.ISRC的使用規則

為了保證音像製品ISRC編碼的唯—性和可靠性。國際ISRC中心編印了《ISRC實用指南》,對ISRC的分配、使用提出了若干規定和建議,其中最基本以下幾點:

(1)一個音像製品的ISRC碼一旦被分配即終生不變。不管時間、地點或著作權的文化都不能改變它。

(2)音像製品的任何內容發生變化都應另行分配一個新的ISRC碼。

(3)ISRC碼不允許重複分配,一個ISRC碼只能分配給一個音像製品。

(4)ISRC碼應在音像記錄(製品)的套封、片芯、片頭等重要位置印刷成顯示。

(5)應建立完整的ISRC記錄資料庫,每個ISRC記錄應包括目錄號、題名、表演者、著作者、播放時間等基本信息。

調整

2012年微調後的中國ISRC編碼結構 2012年微調後的中國ISRC編碼結構

2012年起,中國的ISRC碼進行微調 ,不再使用原有的“國家碼-出版者碼-錄製年碼-記錄碼-記錄項碼”的數據段模式,而採用統一的國際標準,使用“國家碼-出版者碼-錄製年碼-名稱碼”的四數據段模式。錄像製品(除音樂錄像外)不再使用ISRC編號,改用專有的ISBN號。

編碼實例

例:若XX音像出版社分配的出版者碼為E15,它在2015年錄製了《中國好聲音歌曲精選集》的CD,其中包括17首歌曲,所以需要17個名稱碼,設該出版社分配的ISBN出版社代碼是88863,則該CD的ISRC編碼及相應節目內容表示如下:

ISBN 978-7-88863-100-7(中國好聲音歌曲精選集)(整體記的編碼)

ISRC CN-E15-15-00001(光碟第一首歌曲)

ISRC CN-E15-15-00017(光碟第17首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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