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am what i am[銳步廣告詞]

i am what i am 不僅是銳步2005年的廣告詞,同時也是已故巨星張國榮的歌曲《我》裡面的一句歌詞,該歌曲收入在張國榮2000年發行的個人專輯《大熱》中,由林夕作詞,張國榮作曲並演唱。

銳步的廣告詞“I am what I am”

大聲說出自己的主張,大步邁向自己的道路,大膽秀出自我的風格,“I AM WHAT I AM!我就是我!”2005年,這是Reebok銳步的宣言。充滿創新獨立精神的時代,為傳統的運動品牌Reebok銳步注入了新的內涵。做自己想做的事,說自己想說的話,按照自己的意願去規劃未來。用充滿的自信去堅持自我的獨立,用清醒的認識去決定自己的未來,以國際視野融合多元文化。

2005年,Reebok銳步帶著全新概念與世界對話。1895年Reebok銳步創始人英國的福斯特親手製作出一雙帶釘跑鞋,1908年愛佛舒特穿著Reebok銳步的充氣式跑鞋創造了三項世界紀錄,Reebok銳步從此開始了創新科技推動職業運動的旅程。無數成功的名字與Reebok銳步一起鐫刻在人們心中,留在世界的每一個角落。有運動、音樂與科技,就有年輕人。自如操控籃球的少年、充滿創意的獨立音樂人、在街舞中迸射活力的年輕人。用無限的青春詮釋著“I AM WHAT I AM!我就是我!”的Reebok銳步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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