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15

AR-15

AR-15是M16的前身。1964年2月8日,空軍把裝備的AR-15正式命名為“美國5.56mm口徑M16步槍”(United States Rifle, Caliber 5.56mm, M16)。 美國5.56mm口徑M16槍族的研製是始於美國陸軍的作戰研究辦公室(Operations Research Office,簡稱ORO)的一項研究,ORO於1948年9月在約翰斯·霍浦金斯大學成立,是陸軍資助的一個民間研究機構,其目的是進行提高軍事作戰能力的相關研究,當時在英國也有類似的作戰研究組織。

M16前身

ORO的第一個研究項目是“怎樣設計出防護性能更好的戰鬥防彈衣”,簡稱ALCLAD計畫。為此ORO調查了超過300萬個在第一、二次世界大戰中傷亡報告,又向參加過韓戰的士兵進行訪問。在調查中他們發現,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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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手經常在1200米距離上射擊,但大多數被射殺的人都在100米範圍內中彈的;而參加過韓戰第602步兵團接受訪問的士兵中有大約87%的士兵表示:受地形及其他環境因素的制約,他們的射擊目標的距離有95%是在300碼以內,許多士兵更說他們所射殺的敵人都在100米以內。

在往後幾年裡他們發表了一系列關於他們調查結果的報告,他們的基本結論是戰鬥絕大多數在近距離發生。在高機動性的戰爭中,作戰分隊的戰鬥形式以遭遇戰為主,而有較強火力的作戰分隊容易贏得戰鬥。他們也發現在戰鬥中被命中的機會是隨機的——也就是說,因為“目標”不是坐著不動讓你打,不經過瞄準的反應式射擊和經過正確瞄準的射擊同樣可以將敵人擊傷或殺死,命中率沒有太大的差別,而要造成一個人員的傷亡需要發射大量的子彈。這些結論實際上是暗示步兵們應該裝備一種全自動步槍,以增加射速。然而它也清楚表明必須增加彈藥的消耗,一個步槍手必須為一次戰鬥而攜帶大量的彈藥,因此他們必須攜帶的裝備應當減輕重量。ORO認為.22口徑步槍發射能控制散布形式的成群射彈在300米射程內有相當理想的效果。值得注意的是,這項研究是在美國陸軍軍械署人員和英國軍械人員為了.28和.30口徑子彈的優劣吵得不可開交時秘密進行的,ORO的研究結果實際上跟德國人10年前研製的7.92mm×33短彈的原理相同。

當時研製的T44步槍(M14前身)能夠全自動射擊,一定程度上符合了ORO的研究結論,但它的彈藥太重導致單兵攜行量不能提高,槍的長度和重量也使它不適合近距離戰鬥。負責輕武器研究和發展的美國陸軍軍械署領導瑞納·斯塔德勒(René Studler)注意到ORO的報告,於是他向亞伯丁試驗場要求提供一份關於小口徑武器的研究報告。

唐納德·霍爾(Donald Hall)在這個研究計畫中發現一種.22英寸(5.59mm)槍彈在大多數戰鬥情形中與較大的彈頭有相同的表現。而且由於後坐力較低可以提供較高的射速,這樣的武器可能會使敵人有較多的傷亡。在他的研究小組成員中的威廉·C·戴維斯二世(William C. Davis Jr.)和G.A.格斯塔森(G.A. Gustafson)開始研製.224英寸(5.69mm)彈並進行一系列的實驗,但萬事俱備只欠東風,當他們要求提供資金作進一步的研製時,這個請求在1955年被否決了。

同時,美國陸軍軍械署於1953年至1957年之間實施了一項名為“齊射”(SALVO)計畫的研究工作。“齊射”計畫共分為兩個階段,在第一階段的“齊射”中最後建議武器連發射擊時4發彈散布在20英寸(0.5m)範圍內將比現存的半自動武器成倍地增加命中率。而在第二階段的“齊射2”中試驗了一些概念性的武器,如AAI的Irwin Barr推出的一系列鋼矛武器,開始時是在霰彈槍的彈殼內包含32枚飛鑣,最後改為單發鋼矛的步槍彈。溫徹斯特公司和春田兵工廠則提供了多管武器,而ORO自己設計了兩種新槍彈,一種是把.22彈頭裝入一個.308溫徹斯特彈殼內,另一種是把.25或.27彈頭裝入一個.30-06彈殼內。還有其他一些創新的設計,例如同時射出兩個彈頭的雙頭彈,春田的埃利·哈維(Earle Harvey)所設計的通過改變彈頭形狀而使彈道發生變化的設計等等。

在這同時,T44的測試仍在繼續,而FN公司也經由美國的哈林頓-理查森武器公司(Harrington & Richardson)代理他們的FAL,提供T48樣槍參與T44的競爭。最後的結果大家都知道,美國人選擇了T44作為新的制式步槍M14,而在這之前,尤金·斯通納帶著他的步槍半路中途殺入了這個新步槍選型的競爭計畫。

T48和T44 T48和T44

尤金·斯通納(Eugene Stoner,1922-1997),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他從海軍陸戰隊退役便開始設計步槍。1955年(另一些資料是1954年,可能是開始研製的時間),在阿瑪萊特(Armalite)公司工作的斯通納研製了AR-10自動步槍,AR-10採用瑞典AG42楊曼(Ljungman)步槍的導氣管(也稱為氣吹式或直接導氣式)原理,發射與春田T44步槍相同的T65步槍彈。

早期的AR-10原型槍 早期的AR-10原型槍

AR-10的設計無論是材料、內部結構還是外形設計在當時看來是相當前衛的,相比之下,T44無論在結構上外形上還是材料上都顯得比較傳統。AR-10的槍管是複合的,裡面是拉有膛線的不鏽鋼內襯管,外面是鋁合金套管。機匣由鋁而不是鋼鑄造而成。槍托和握把是用玻璃纖維增強塑膠,甚至消焰器是用鈦製造的,只有槍機和槍機框是採用鍍鉻鋼製件。射擊時,火藥燃氣通過槍管上方的導氣管直接進入機框中,機框本身就相當於導氣活塞。在當時的傳統設計中,通常是讓瞄準具貼近槍管,為此而採用下彎造型的槍托,由於抵肩點低於槍膛軸線,因此射擊時容易導致槍口上跳。而AR-10借用了德國FG42和美國詹森輕機槍的直槍托設計,使抵肩點處在槍膛軸線上,準星用一個三角形結構抬高,而照門則安裝在一個提把上,因此使瞄準基線升高在一個合理的位置,抵肩瞄準時非常舒適。同時拉機柄也設計在提把內,左右手均能操作。

改進特點

瑞典的AG42半自動步槍 瑞典的AG42半自動步槍

AR-10空槍重僅3.4公斤,比它的競爭者輕了超過2磅(約900g),此外它在後坐控制方面也比其他兩個競爭者要好。然而,它出場得太晚,在1956年才加入美國陸軍的選型試驗,當時T44E4和T48步槍已經進入最後的測試階段。而且前衛並不一定總是好的,在1957年,AR-10在試驗中因槍管過熱導致槍口裝置鬆動,連續撞擊鋼襯管而嚴重開裂,於是被取消資格。而且這種複合槍管也被認為是製造複雜、成本高而不被看好。

斯通納的設計在當時來說是太急進了,然而AR-10的出現為後來小口徑步槍的高速發展提供了基礎。AR-10引起了美國陸軍威萊德·維曼(Willard G.Wyman)將軍的注意,他要求斯通納和阿瑪萊特公司設計高初速的.22口徑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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