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選7

“29選7”是電腦體育彩票的一種,由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統一發行,自願購買。有單式票和複式票,投注倍數範圍為2—99倍,單張彩票最大投注數量限10000注,每注2元。設7個獎級,其中一、二、三等獎為浮動獎,其餘為固定獎,獎金不等,每周三開獎,兌獎期限28天。。

第一條 根據財政部《彩票發行與銷售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發行與銷售管理暫行辦法》以及《計算機銷售體育彩票管理暫行辦法》
,制定本遊戲規則。 第二條 “29選7”電腦體育彩票(以下簡稱“29選7”)由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統一發行,全國31個省區市在所轄區域
內承銷,採用計算機網路系統發行銷售。
第三條 “29選7”實行自願購買,凡購買該彩票者即被視為同意並遵守本規則。
第二章 遊戲方法
第四條 購買“29選7”時,由購買者從01—29共29個號碼中選取7個號碼為一注進行投注的彩票為單式票
從1—29中選取至少1個、至多6個號碼作為每注都有的號碼,稱膽碼,再選取除膽碼以外的號碼作為拖碼,由膽碼和拖碼組合(膽碼與拖碼數量之和必須等於或多於8個號碼)成基本號碼,進行投注,稱膽拖投注。
當膽碼為零、拖碼選取8個以上號碼(含8個),組合成多注彩票為複式票
購買者可對投注結果進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數範圍為2—99倍。
單張彩票最大投注數量限10000注。
第五條 購買者可在全國聯網電腦體育彩票管理中心設定的投注站進行投注。投注號碼可由投注機隨機產生,也可通過投注單將投注者選定的號碼輸入投注機確定。投注號碼經系統確認後列印出的兌獎憑證即為“29選7”電腦體育彩票,交購買者保存。
第六條 “29選7”每注2元人民幣。彩票不記名、不掛失,不返還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設獎
第七條 “29選7”設7個獎級,即一、二、三、四、五、六、七等獎。其中一、二、三等獎為浮動獎,其餘為固定獎。
第八條 獎金分配:
一等獎為當期獎金額減去固定獎總額後的80%,及獎池和調節基金轉入部分。
二等獎為當期獎金額減去固定獎總額後的10%。
三等獎為當期獎金額減去固定獎總額後的10%。
四等獎單注固定獎金為200元。
五等獎單注固定獎金為50元。
六等獎單注固定獎金為10元。
七等獎單注固定獎金為5元。
第九條 單注彩票中獎獎金最高限額500萬元。
第四章 獎金管理
第十條 銷售總額的50%為獎金, 分為當期獎金和調節基金。其中,49%為當期獎金,1%為調節基金。
第十一條 “29選7”設定獎池,獎池由未中出的浮動獎獎金和超出一等獎單注封頂限額部分的獎金組成。獎池與當期獎金中用於一等獎的部分及調節基金轉入部分合併為一等獎獎金。
第十二條 調節基金包括按返獎獎金2%提取部分、浮動獎獎金取整後的餘額、棄獎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調節基金專項用於支付各種不可預見情況下的獎金支出風險、調節浮動獎獎金,以及設立特別獎。
第十三條 一、二、三等獎按照該獎級實際中獎注數平均分配該獎級獎金。當上一獎級單注獎金低於下一獎級單注獎金時,上一獎級單注獎金補足至下一獎級單注獎金的兩倍,所需獎金自該玩法調節基金中支付,若調節基金不足時,從發行費列支。
第五章 中獎
第十四條 所購彩票與開獎結果對照,符合以下情況即為中獎。
一等獎,選中全部7個正選號碼;
二等獎,選中6個正選號碼及特別號碼;
三等獎,選中6個正選號碼;
四等獎,選中5個正選號碼及特別號碼;
五等獎,選中5個正選號碼;
六等獎,選中4個正選號碼及特別號碼;
七等獎,選中4個正選號碼。
第六章 獎金分配與管理
第十五條 當期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獎機會,不得兼中兼得,另行設立的特別獎除外。
第七章 開獎及公告
第十六條 “29選7”每周開獎三次,搖獎過程在公證人員監督下進行,通過電視台播出。
第十七條 每期開獎後,山東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需將中獎號碼、當期銷售總額、各獎等中獎情況以及獎池資金餘額等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並將開獎結果通知各銷售終端。
第八章 兌獎
第十八條 “29選7”兌獎當期有效。每期自開獎次日起28天為兌獎期,逾期未兌,視為棄獎納入調節基金。
第十九條 兌獎機構有權查驗中獎者的中獎彩票及有效身份證件,兌獎者應予配合。
第二十條 單注彩票中獎金額超過1萬元的中獎者須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由兌獎機構代扣代繳。
第二十一條 凡偽造、塗改中獎彩票,冒領獎金者,送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遊戲規則解釋權屬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二十三條 本遊戲規則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