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招調工政策

每獲得1項積30分。 10分 10分

2013年的招調工(積分入戶)政策

第一條:為最佳化人口結構,提高人口素質,改革和完善本市 人才引進積分入戶深圳工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關於加強和 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檔案的通知》(深府 〔2005〕125號)等檔案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工作按照取消幹部工人身份引 進界限,綜合評價、量化標準、公開透明、程式規範的原則,為 產業升級轉型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條:引進市外人才入戶本市,包括從市外調入幹部和招 調工人入戶本市的,適用本辦法。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 業生以及接收境外人才和留學人員業務的除外。
 第四條:積分入戶是指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量化指標體系, 對申請引進的市外人才進行多元評價、綜合打分。當擬引進人才 計分指標累計達到一定分值時,可依程式申請辦理引進入戶。
 第五條: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工作實行全市統一政策、統一審 核標準、統一信息管理。
 第六條: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本市引進人才積分入戶政策 的指導、協調和檢查,並將人才引進積分入戶計畫指標統一納入 全市年度戶籍人口機械增長計畫內管理。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負責本市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工作的政 策制定和統籌協調,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區人力資源部門(以 下簡稱“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具體實施。

2012年的招調工(積分入戶)政策

今年的人才引進政策將對外來務工人員統一採用積分入戶方式辦理,取消農業戶籍人員引進等限制。同時也意味著深圳人口政策越來越寬,人才進入深圳的門檻越來越低,辦理的程式越來越簡單。
“今年的人才政策一個是按照市場導向的原則所作的變化,簡單地說就是把用人的選擇權交給了用人單位。”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新聞發言人、副局長李明介紹說。
變化一:招調工政策併入積分入戶
記者了解到,“招調工”是過去深圳市人才引進的重要環節,是指外來務工人員通過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勞動局申請,將員工的工作關係及戶口,從其他省市遷移至深圳。而根據最新公布的《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外來務工人員入戶深圳,一律通過積分入戶,不再走招調工方式。
根據辦法,當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核准分值達到100分,即可通過所在工作單位或以個人身份委託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並提出積分入戶申請,不再設定入戶上限。記者了解到,與招調工政策同期“出生”的畢業生政策和調干政策依舊保留。
對於積分分值的調整,該市人力資源保障局人力資源配置處副處長王永傑介紹,今年積分指標體系主要是兩個大的要素,一個是個人素質,第二是納稅情況。還有四個輔助要素,參保、居住、年齡、獎勵。除新增的投資納稅積分外,參保積分今年有所調整,去年是30分,今年調到40分。另外居住分值,在深圳擁有合法房產,由去年15分提到30分。
變化二:高校生畢業生“無限制”引進
新政策取消城鄉和專業目錄等限制,高校畢業生的選擇將更加的“不拘一格”。未來,深圳不再發布畢業生個人申辦接收的畢業院校名單,不再發布市外人才重點引進專業目錄,也不再發布招調員工職業工種目錄,取消相應限制,凡符合城市建設發展需要的,一體對待辦理引進,並實現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無限制引進入戶。
變化三:取消農業戶籍人員引進限制
針對人才就業創業實際需求並擴大個人申辦範圍,取消農業戶籍人員引進限制。在畢業生接收工作中,將單位申辦和個人申辦條件等同;在市外調乾業務中,全日制本科學歷以上人員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學歷並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員,均可以個人身份申辦引進。
變化四:流程簡化,不進行配偶子女資料審查
同時,申報審批流程得到簡化。全市首次使用統一的人才引進系統辦理業務;取消立戶登記限制,實現用人單位無障礙辦理引進業務,且全市所有用人單位無引進指標限制。取消“已辦理就業登記”作為申辦積分入戶基本條件,取消配偶材料同審要求,取消不隨遷子女材料審查要求,簡化計畫生育證明材料。同時,經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指定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可同時代理含畢業生、調乾、積分入戶(含原招調工)在內的所有國內人才引進業務,徹底打通人才引進代理業務

2013年深圳市積分入戶指標及分值表


一級指標

二級指標

三級指標

指標分值

實施說明

備註

基本要求

年齡情況

18-35周歲

5分

以申請時實際年齡為準。

基本要求各項二級指標每項都必須有積分,否則不能對後續指標進行積分。

36-40周歲

1分

41-48周歲

每增長1歲減2分

身體狀況

身體健康

1分

提供本人近六個月《深圳市招調人員入戶體檢表》,結論為合格。

居住情況

持有深圳市居住證

1分

持有深圳市居住證的得分,持有深圳市臨時居住證或沒有辦理深圳市居住證的不得分。

就業情況

納入深圳市就業登記且當前正在深圳市繳納社會保險

1分

由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直接從就業登記和社會保險系統讀取。

計畫生育

未超生

1分

提供相關計畫生育證明材料。

守法情況

無違法犯罪記錄

1分

提供本人戶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個人素質

文化程度及
技能水平

1.博士研究生學歷;
2.碩士研究生學歷並具
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3.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4.高級技師
5.專項職業能力一級

100分

1.高中學歷層次包括:普通 高中、職高、中專、中技;大專學歷層次包括:大專、高技.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另加10分.有學士以上學位的,另加5分。
2.屬於夫妻分居的,另加40 分.
3.由申請人提供學歷、學位 和技術技能水平證書原件,經驗證或公證後得分。
4.持有非我市評定的專業技 術資格(不含經全國統考取得),須經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審核確認;持有非在我市參加考試的技能職業資格證 書的(含全國、全省統考類〕,需進行公證後,方可得分.
5、本項指標最髙積分不超過
100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則計分,不累計加分.

本表專業技術資格和技 能等級也包括了專技人才的職業資格和技能人才的職業資格,其中專業技人才的職業水平評價類的職業資格劃分為 高、中、初級職業資格,分別等同於專業技術資
格的高、中、初級職稱;技能人才的職業水平評價類的職業資格劃分為
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職業準入類的執業資格 對應的等級按相關的法 律法規確定.專項能力 證書是指由我市組織的新職業新工種專項能力 考核後取得的專項職業 能力證書.
 

1.碩士研究生學歷;
2.本科學歷並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
3.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4.技師
5.專項職業能力二級;

90分

1.本科學歷;
2.大專學歷並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工;

80分

1.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助理級);
2.高級工;
3.專項職業能力三級;

70分

1.大專學歷;
2.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員級);

60分

中級工

50分

初級工

30分

高中學歷

20分


技能競賽

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 獎;在廣東省、深圳市、區人力資源 保障部門舉辦或經上述部門備案核准 由有關行業協會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

國家級一等獎60分;國家級二 等獎或省級一等獎50分;國家 級三等獎、省級二等獎或市級 一等獎40分;省級三等獎、市 級二等獎、區級一等獎30分; 市級三等獎、區級二等獎20 分;區級三等獎10分。

由本人提供榮譽證書,經驗證 後得分。近五年內有效,不累 積。

技能競賽、發明創造兩類指標只能任選其中一類進行積分,不疊加積分。

發明創造

發明專利

每獲得1項積50分。多人共有專利的,申請人所得分數按50/(人數+1)計算,申請人為第一專利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由本人提供國家專利證書,經驗證後得分。可累積,但最高不超過80分。

實用新型專利

每獲得1項積30分。多人共有專利的,申請人所得分數按30/(人數+1)計算,申請人為第一專利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外觀設計專利

每獲得1項積20分。多人共有專利的,申請人所得分數按20/(人數+1)計算,申請人為第一專利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表彰榮譽

獲得國家部委及以上單位或廣東省委省政府、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

獲得國家部委及以上單位或廣東省委省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積30分;獲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積25分

由本人提供榮譽證書,經驗證後得分。近五年內有效,不累積。


居住情況

在深居住條件

在深擁有合法產權住房

未設立抵押權30分,
設有抵押權的加20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房地產權證 書,經比對市房產登記部門相 關信息後得分。

只能任選其中一類進行積分,不疊加計分。

在深居住時間

持深圳市居住證年限

每滿1年積1分,總分最高不超過10分

以取得深圳市居住證時間計算,持暫住證時間不計算。

參保情況

深圳市參保情況

繳納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年限

每滿1年積3分

由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直接從社會保險系統讀取後得分。

參保情況總分最高不超過70分。

繳納深圳市其它社會保險險種年限

每險種每滿1年積1分

獎勵加分

社會服務(近五年內,深圳市範圍)

參加獻血(包括獻造血幹細胞)

每次2分,最高不超過6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血液中心出具的獻血證明,經驗證後得分。

社會服務指標最高分值為15分,各三級指標累計超過15分的,按15分計。

參加義工、青年志願者服務

服務每滿50小時積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志願者機構提供的相應證明,經驗證後得分。

慈善捐贈,接受捐贈的單位必須是政府認定的慈善組織

每千元積1分,最高不超過3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捐贈證明,經驗證後得分。

申辦類型

單位申辦,並在本單位連續繳納工商保險費6個月以上

10分


減分指標

不良誠信記錄

個人信用存在不良記錄

每條扣20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個人信用徵信系統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


2012年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指標及分值表

一級指標

二級指標

三級指標

指標分值

實施說明

備註

個人素質

文化程度及技能水平

1.高級專業技術資格;2.高級技師職業資格;3.博士研究生學歷;4.碩士研究生學歷並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5.經我市認定的高層次專業人才

100分

1.學歷為全日制的,另加10分。2. 屬於夫妻分居的,另加30分。3. 執業資格指經全國統考取得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4. 由申請人提供學歷和技能水平證書原件,經驗證後得分。5.持有非我市評定的專業技術資格(不含經全國統考取得),須經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審核確認;持有非我市頒發的高級技師及以下職業資格證書的,需參加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組織的相應等級的綜合水平測試,合格方可得分。6.本項指標最高積分不超過100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則計分,不累計加分。7.本項指標與投資納稅指標不疊加計分。


1.碩士研究生學歷;2.本科學歷並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中高級職業資格

90分

1.本科學歷;2.大專學歷,並具有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中高級職業資格;3.技師職業資格

80分

1.高級職業資格;

70分

1.大專學歷;2.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60

1.中級職業資格2. 初級專業技術資格

50

1.高中(含中專)學歷;2.初級職業資格

30分


技能競賽

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在廣東省、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舉辦或其他與有關行業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

國家級一等獎40分;國家級二等獎或省級一等獎30分;國家級三等獎、省級二等獎或市級一等獎25分;省級三等獎、市級二等獎20分;市級三等獎15分

由本人提供榮譽證書,經驗證後得分。近五年內有效,不累積。


發明創造

發明專利

每獲得1項積20分。多人共有專利的,申請人所得分數按20/(人數+1)計算,申請人為第一專利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由本人提供國家專利證書,經驗證後得分。可累積,但最高不超過30分。

實用新型專利

每獲得1項積10分。多人共有專利的,申請人所得分數按10/(人數+1)計算,申請人為第一專利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外觀設計專利

每獲得1項積10分。多人共有專利的,申請人所得分數按10/(人數+1)計算 ,申請人為第一專利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表彰榮譽

獲得國家部委及以上單位或廣東省委省政府、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

獲得國家部委及以上單位或廣東省委省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積30分;獲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積25分。

由本人提供榮譽證書,經驗證後得分。近五年內有效,不累積。


納稅情況(3個年度內累計)

個人所得稅

12萬元以上

100分


1.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且須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2.該項與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指標不疊加計分。3.只能任選其中一類進行積分,不疊加計分。

6萬元以上

60分

3萬元以上

30分

本市依法登記註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業納稅

150萬元以上

100分

80萬元以上

60分

40萬元以上

30分

本市依法登記註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的出資(合夥)人,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稅額

30萬元以上

100分

15萬元以上

60分

8萬元以上

30分

在本市依法登記註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納稅

15萬元以上

100分

8萬元以上

60分

4萬元以上

30分

參保情況

深圳市參保情況

繳納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年限

每滿1年積3分,總分最高不超過30分

由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直接從社會保險系統讀取後得分。

參保情況總分最高不超過40分。

繳納深圳市其它社會保險險種年限

每險種每滿1年積1分,總分最高不超過20分

居住情況

在深居住條件

在深擁有合法產權住房

設有抵押權的20分;未設抵押權的30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房地產權證書,經比對市房產登記部門相關信息後得分。

只能任選其中一類進行積分,不疊加計分。

在深居住時間

持深圳市居住證年限

每滿1年積1分,總分最高不超過10分

以取得深圳市居住證時間計算,持暫住證時間不計算。

年齡情況

實際年齡情況

18-35周歲

5

以申請時實際年齡為準,上限不含本數,下限含本數。


35-40周歲

1

40-48周歲

每增長1歲減5分

獎勵加分

社會服務(近五年內,深圳市範圍)

參加獻血

每次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血液中心出具的獻血證明,經驗證後得分。

社會服務指標最高分值為15分,各三級指標累計超過15分的,按15分計。

參加義工、青年志願者服務

服務每滿50小時積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志願者機構提供的相應證明,經驗證後得分。

慈善捐贈,接受捐贈的單位必須是政府認定的慈善組織

每千元積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捐贈證明,經驗證後得分。

申辦類型

單位申辦

10分


須在本單位連續繳納工傷保險費6個月以上。

減分指標

不良誠信記錄

個人信用存在不良記錄

每條扣20分

本人須提供深圳市個人信用徵信系統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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