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山東省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

2003山東省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

1、定額所有子目,無論單項、還是綜合項,均不包括土方內容,實際發生時按第一章相應規定計算。 在定額計價方式中,面層的附屬層次歸屬於建築工程、還是裝飾工程,依其附屬的主層次確定。 同理,消耗量定額第十章施工技術措施項目歸屬於建築工程、還是裝飾工程,依其所服務的單位工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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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說明

定額,即規定的額度,或稱數量標準。
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是(在一定的生產組織和生產技術條件下,)完成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單
位合格產品,人工、物力(材料、施工機械)消耗的數量標準。
企業定額,系指企業根據本企業的施工技術、管理水平、以及有關工程造價資料,所制定的、供本企業使用的人工、材料、施工機械的消耗量標準。
«山東省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是在«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的基礎上,依據國家現行有關工程建
設標準,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編制的。
本定額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本定額在定額性質、定額作用、表現形式(含:章節劃分、項目設定)和消耗量水平等方面,與《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有很大差別,與此前的«山東省建築工程綜合定額»差別尤為突出。

適用範圍:

本定額適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裝飾工程。
本定額已將過去必須執行的法令性定額,改變為允許建築企業自由選擇、或允許甲乙雙方協商選擇的
參考性定額。

定額作用:

1、本定額是完成規定計量單位分部分項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機械台班消耗量的標準。
2、本定額是編制招標標底的依據。
3、本定額是編制施工圖預算、確定工程造價以及編制概算定額、估算指標的基礎。
施工圖預算,包括設計施工圖預算和業主為確定待建工程造價需要編制的工程預算。

使用條件:

本定額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條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反映社會平均消耗水平。
本定額的基礎數據,本著實事求是、科學嚴謹的態度和準確反映社會平均消耗的原則,進行計算與取
定。超出上述條件時,應增加有關費用或調整消耗量定額中相應子目的水平,例如,在非合理施工工期內
施工所發生的搶工費用,應在施工契約中另行約定。

表現形式:

1、本定額共分十章,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處理與防護工程;砌築工程;鋼筋及混凝土工程;門窗及木結構工程;屋面防水、保溫及防腐工程;金屬結構製作工程;構築物及其他工程;裝飾工程;施工技術措施項目。
過去,定額按工程內容所在建築物部位分章,本定額改變為按施工工藝分章。同時,本定額把建築物
(或構築物)實體消耗(即,設計檔案所反映的內容,也即,定額第一~九章的內容)與施工技術措施項目(即,定額第十章內容)分開,以便於建築企業市場競爭與成本控制使用。
2、項目設定:本定額將過去分項綜合、工序綜合的綜合定額,改變為分項獨立、必要時工序剝離的單項定額
凡可以單獨列項的,本定額均單獨列項,力求項目設定最大限度地接近工程實際。
隨著近年來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建築工程中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不斷湧現,這在本定額中得
以充分地體現。
本定額的定額編號採用三段編碼。第一段為章號,第二段為節號,第三段為子目號。例如,5—3—10
子目,是指第五章、第三節、第10條子目。這些為以後編制補充定額留下了空間。新編補充定額,應根據章、節內容插入,避免每一章最後形成擁擠混亂的現象。
3、本定額將過去量價合一的定額兼單位估價表形式,改變為量價分離的單純規定額度形式。
4、本定額統一了定額計量單位,除鋼筋、金屬結構製作等計量單位為基本單位外,其餘均以10為計量單位,方便了用戶使用。
5、本定額的工作內容僅對其主要施工工序進行說明,次要工序雖未說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額中。
6、本定額中凡注有“×××以內”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則不包括“×××”本身。
(五)本定額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國建築安裝工程統一勞動定額»為基礎計算,內容包括:基本用工、輔助用工、超運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種、技術等級,以綜合工日表示。

定額中材料消耗

1、本定額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按符合質量標準和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確定。
2、本定額包括主要材料及其他材料。凡可以具體計算的材料,均為主要材料,均按品種、規格逐一列出數量;無法計量或材料消耗量太少的材料,為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以占材料費百分比表示。
3、本定額中包括材料施工損耗、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從工地倉庫至加工地點或操作地點的運輸損耗等。其主要材料損耗率一般控制在2%以內。
4、本定額中的施工用周轉性材料,已在相應子目中列出一次攤銷數量。
5、本定額中的混凝土、砌築砂漿、抹灰砂漿以及各種膠泥等,均按半成品計入,其配合比按魯建標字[2001]8號檔案的規定計算。
6、定額中主要材料未計價的子目,分為下列兩種情況:
(1)子目中列有“(××)”者,例如:2-3-1,鋼筋混凝土方樁(10.1000)等,括弧中的數量為主要材料(方樁)的定額消耗量,括弧示主要材料價格,未進入相應價目表基價。
(2)子目中未體現主要材料,例如:金屬結構構件安裝子目等。
以上兩類子目,若主要材料為現場製作,其製作應另套相應製作子目;若主要材料為成品進場材料,該子目的基價應予換算。
7、定額中的木材,為符合規範要求的合格木材;進入施工現場的木材,應符合規範的要求。由於進場木材不符合規範要求所導致的烘乾費用,由木材的採購供應方承擔。特殊情況下,合格木材仍需烘乾,其費用按實計算,並進入定額直接工程費
8、定額中的砂,為符合規範要求的過篩淨砂。定額中過篩淨砂的消耗量,已考慮了砂的膨脹係數、過篩損耗以及配製各種砂漿、混凝土時的操作損耗。但,定額中不包括施工現場的篩砂用工。
砌築砂漿、抹灰砂漿等各種砂漿中的過篩淨砂,按每立方米0.30工日,另行計算。混凝土用砂、以及除砂漿以外的其他用砂,不計算過篩用工。
定額3-5-8砂漿用砂過篩子目,系指砌築砂漿、抹灰砂漿等各種砂漿用砂的過篩用工,按10m3定額砂(過篩淨砂)體積計算。

定額中機械消耗

1、本定額機械台班消耗量,以85年《全國建築安裝工程統一勞動定額》為基礎,按班組產量定額、機械台班消耗量計算確定,包括機械台班消耗量和機械幅度差。以不同種類的機械分別表示。
2、對無法計量或機械消耗量太少的本定額中其他機械(超高機械增加中的其他機械降效除外),以占機械費百分比表示。
3、大型機械安拆及場外運輸,按本定額第十章第五節的有關規定計算。
(八)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各章之間的主要分界:
1、定額所有子目,無論單項、還是綜合項,均不包括土方內容,實際發生時按第一章相應規定計算。
2、定額中凡涉及鋼筋混凝土的子目(第八章第七節構築物綜合項目除外),均不包括鋼筋內容,實際發生時按第四章第一節相應規定計算。
3、定額中凡涉及混凝土的子目(綜合解釋中構築物的補充子目除外),均不包括混凝土攪拌、製作及泵送內容,發生時按第四章第四節相應規定計算。
4、定額中凡涉及砂漿、混凝土的子目,均不包括摻加劑內容,發生時,泵送混凝土的泵送劑按第四章第四節相應規定計算。
5、定額中凡涉及油漆的子目,均不包括設計檔案規定的油漆內容,實際發生時按第九章第四節相應規定計算;定額子目中的防護性油漆工料不扣除。
6、定額所有子目(第八章第七節構築物綜合項目除外),均不包括腳手架及其相關內容,發生時按第十章第一節相應規定計算。
7、定額所有子目,均不包括垂直運輸機械及超高增加內容,發生時按第十章第二節相應規定計算。
8、定額中凡涉及預製加工廠加工的半成品構件的子目,如:預製混凝土構件、金屬構件、成型鋼筋、木門窗等,其場外運輸內容,發生時按第十章第三節相應規定計算。
9、定額中凡涉及混凝土的子目(第八章第七節構築物綜合項目除外),均不包括模板內容,發生時按第十章第四節相應規定計算。
10、大型機械安裝、拆除及場外運輸內容,發生時按第十章第五節相應規定計算。
以上涉及定額第八章第七節構築物綜合項目的內容,詳見定額第八章第七節構築物綜合項目附表。
(九)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實體項目、與施工技術措施項目的分界:
實體項目、與施工技術措施項目,不僅取費計算不同,在工程量清單計價中的處理方式也不相同。
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中,實體項目、與施工技術措施項目的分界十分清楚,如下表右列。
在定額計價方式中,施工技術措施項目包括的內容,與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相同,如下表右列;除此以外的、消耗量定額的其他內容,均屬於實體項目。
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建築工程、與裝飾工程的分界建築工程、與裝飾工程,是一個單項工程中兩個相互獨立、互不相同的單位工程,它們的工程類別劃分標準不同,費率不同,取費基數也不相同。
建築工程、與裝飾工程,應各自單獨編制預、結算。
一般地說,建築工程,系指建築物的主體工程,如:土方工程、基礎工程、牆體工程、柱、梁、板、樓梯等混凝土工程、鋼筋工程、屋面工程等,即消耗量定額除第九章以外的工程內容。裝飾工程,系指建築物主體施工完成後、在主體外表面繼續進行施工的樓地面工程、牆柱面工程、頂棚工程,以及與其配套的油漆、塗料、裱糊、和零星裝飾工程,即消耗量定額第九章的工程內容。
建築工程、與裝飾工程容易發生交叉的主要工程內容、以及這些內容的具體歸屬,如下:
1、門窗工程:
在定額計價方式中,第五章全部工程內容(包括:第二節廠庫房大門、特種門,第八節木結構,其餘各節門窗工程),均屬於建築工程。
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中,第五章第二節廠庫房大門、特種門,第八節木結構,屬於建築工程;其餘各節門窗工程,屬於裝飾工程。
2、其他容易發生交叉的工程內容:
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中,建築工程量清單、或裝飾工程量清單的每一個清單項目,應包括消耗量定額哪些分項工程(子目),“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設定及其消耗量定額”表的下半部分指示得非常明確。反過來說,消耗量定額某分項工程(子目)歸屬於哪一個清單項目一經確定,就相應地確定了它歸屬於建築工程量清單、還是歸屬於裝飾工程量清單。歸屬於建築工程量清單,就應按建築工程的相應規定進行取費計算;歸屬於裝飾工程量清單,就應按裝飾工程的相應規定進行取費計算。
例如,建築工程量清單的屋面卷材防水項目(項目編碼010702001),應包括防水層下的砂漿或混凝土找平層。這就是說,當砂漿或混凝土找平層作為屋面卷材防水的找平層時,由於屋面卷材防水屬於建築工程,因此,該找平層也屬於建築工程,所以,該找平層應與屋面卷材防水一起,按建築工程的相應規定進行取費計算。不應因為找平層子目在第九章,而該找平層子目單獨進行裝飾工程取費計算。
在定額計價方式中,面層的附屬層次歸屬於建築工程、還是裝飾工程,依其附屬的主層次確定。
例如,屋面工程屬於建築工程,那么,屋面防水層、保溫層上、下的找平層,也屬於建築工程,因此,屋面找平層應與防水層、保溫層一起,按建築工程的相應規定進行取費計算。不應因為找平層子目在第九章,而該找平層子目單獨進行裝飾工程取費計算。
同理,消耗量定額第十章施工技術措施項目歸屬於建築工程、還是裝飾工程,依其所服務的單位工程確定。
例如,樓、地面工程屬於裝飾工程,樓、地面面層下的混凝土墊層作為面層的附屬層次,也屬於裝飾工程,那么,為澆注混凝土墊層服務的墊層模板,自然也屬於裝飾工程。因此,樓、地面混凝土墊層的模板應與樓、地面一起,按裝飾工程的相應規定進行取費計算。不應因為混凝土墊層的模板子目在第十章,而該模板子目單獨進行建築工程取費計算。
建築工程、與裝飾工程其他容易發生交叉的工程內容、以及這些內容的具體歸屬

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與其他定額的分界

1、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與修繕工程預算定額的分界:
修繕工程中,300㎡以內的零星添建工程,執行修繕定額;超過300㎡的添建工程,執行建築定額
原有建築物使用過程中的二次裝修工程,執行修繕定額;新建建築物的裝飾工程,執行建築定額。
二次裝修工程,系指建築物建成、並交付使用後,再次對建築物外部裝飾、內部裝飾進行全部、或局部的重新設計,改變其原貌(或原有做法),以使其面貌一新(或達到新的使用功能)為目的的裝修工程。
新建公共建築,主體工程施工完成後,其裝飾工程,無論由原主體施工單位施工、還是由甲方另行單獨發包,均執行建築定額。
新建住宅或商住樓,其屋面防水保溫、外牆裝飾、外牆窗、單元門、分戶門以及公共部位的裝飾工程,無論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還是主體施工完成後單獨施工,均執行建築定額。戶內裝飾工程,若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執行建築定額;若由業主接收房屋後自行發包施工,執行修繕定額。
2、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與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的分界:
(1)道路,以廠區(或小區)範圍為界。廠區(或小區)範圍以內的道路為建築工程道路,執行建築定額;範圍以外的道路為市政工程道路,執行市政定額。若廠區(或小區)範圍內的道路,按城市道路有關規範設計,也屬市政工程道路,執行市政定額。
(2)排水管道,以其接入的市政管網的第一座檢查井為界。第一座檢查井以內的管道,為建築工程室外排水管道,執行建築定額;第一座檢查井及與市政管網相連的管道,為市政工程排水管道,執行市政定額。若廠區(或小區)範圍內的道路,按城市道路有關規範設計,位於道路之下的排水管道,也屬市政工程排水管道,執行市政定額。
(3)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第一章第一節單獨土石方子目,不僅適用於建築工程、也適用於市政工程、安裝工程、修繕工程中的單獨豎向土石方的挖、運、填等相應工程內容。
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各章、節的具體內容,將與建築工程量計算規則的內容相結合,在下文中一一闡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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