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9年

1649年

1649年是一個平年,是農曆己丑年,是牛年。年號:永曆三年,順治六年。它的第一天在星期五開始。以下為本年發生大事。

大事記

一月

1月30日,英國國王查理一世被處死,斯圖亞特王朝的封建統治被推翻,英國進入共和時代。

二月

2月,英吉利宣布為共和國,成立了克倫威爾為首的護國政府,護國政府的重要使命之一就是對外消除外國競爭者,使資產階級的英國變成稱霸世界的海上商業強國。

三月

3月11日,法國政府與叛亂者簽署《呂埃耶和約》

四月

4月,大批農民聚集在薩里郡的聖喬治山上進行墾荒,成為掘地派運動的發端。

五月

5月19日,英國宣布為共和國。

八月

8月,烏克蘭與波蘭簽訂了《茲博羅夫條約》,波蘭承認烏克蘭為獨立行政區,建立一個實質上獨立的哥薩克公國。

8月17日,戶科給事中常若拄彈劾降清的原大順農民軍大學士牛金星父子,其罪名是:牛金星追隨李自成為“賊”,“弒君殘民,抗拒王師”;牛金星之子、湖廣糧儲道牛銓與其父為“賊”,又為官貪婪肆虐,贓私多達巨萬。

九月

9月20日,清廷遣工部尚書管侍郎事郭科、禮部侍郎祁徹白前往朝鮮祭李悰,賜謚“忠宣”。

中外歷史紀事

河北蔚州饑民嘯聚起事:永曆三年(1649)正月,在河北農民軍抗清鬥爭浪潮的鼓舞下,蔚州的饑民、逃兵也嘯聚起事,組成大營和小營,大營共分十九營,總人數約為五六千人;小營十三營,總人數約二千人。他們平時騷擾清軍後方,攪得清軍不得安寧;而當一聞清軍進剿時,則積極準備炮火、馬槍、旗幟上陣。清統治者哀嘆說:“居民為盜者十之七八,勢難殺盡。”

1649年1月30日英國國王查理一世在王宮廣場被送上了斷頭台,斯圖亞特王朝的封建統治被推翻,英國進入共和時代。

國王被處死

英國國王查理一世被處死

1649年1月30日,在倫敦白廳前的廣場上,人山人海,大家懷著興奮的心情,觀看暴君查理一世被處死。 查理一世是英國王詹姆斯一世的兒子。詹姆斯一世是個極力宣揚君權神授的傢伙,他聲稱國王是上帝派到世間的最高權威,有無限的權力。

1625年,詹姆斯一世病死,查理一世繼位。他比詹姆斯一世更加專橫,為了擴充常備軍和解決財政困難,他召開國會,國會未能滿足他的要求,他於1629年乾脆解散國會,在沒有國會的統治時期,他一意孤行,實施了許多反動措施。他不僅徵收未經國會批准的關稅,還巧立名目、創立新稅,頒布各種罰款條例。封建專制政府毫無節制地擴大工商業專賣權、壟斷市場,造成工商業蕭條和物價上漲。這就加深了財政危機,加劇了皇室與資產階級的矛盾,民怨沸騰,革命情緒日益高漲、先後爆發了蘇格蘭人起義和愛爾蘭民族起義。為了解決國內的政治危機,他被迫召開停止了11年的國會,國會仍然拒絕他的要求,他便下令逮捕下院激進派議員,於是,國會和國王徹底決裂。1642年,查理一世宣布討伐國會,第一次內戰開始,在克倫威爾的領導下,1646年國會軍打敗王軍,查理一世逃到蘇格蘭。蘇格蘭人以十萬英磅的代價,將查理一世賣給英國國會。1647年11月,查理一世在長老會的幫助下逃出監護所,與蘇格蘭國會及長老會密謀、策應王軍暴動,於是爆發了第二次內戰。在克倫威爾的指揮下,國會軍粉碎了蘇格蘭王軍,平定了各地王軍叛亂。在廣大人民的壓力下,國會與軍隊共同組織了特別法庭審判查理一世,1649年1月27日,法庭判處查理一世死刑。它標誌著英國封建專制的結束,資產階級共和國時代的開始。

(人民網資料)

清兵平川

明末清初,在四川發生了大屠殺,人口急劇減少。清朝期間所編撰的“史料”以及一些“記錄”等都把大屠殺的責任歸於張獻忠。由於清朝的統治延續了兩百七十多年,以至絕大多數人都對此深信不疑。連魯迅先生也曾批判過張獻忠是“專在‘為殺人而殺人’”。

其實,只要仔細查看一下清兵侵入四川的那段歷史,真相不難知曉。

隆武二年(1646年),也即滿清入關後第三個年頭,滿清即宣布張獻忠已戰死,並宣稱“破一百三十餘營。平四川”,即宣布四川平定。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滿清攻陷渝城(重慶),是在十三年後的永曆十三年(1659年)。

因此對四川人民的這種頑強不屈的抵抗,清軍採取了徹底屠殺的辦法作為報復。即不論是“張賊”,還是無辜的平民,一律斬殺。

“民、賊相混,玉石難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這是1649年滿清貼出的公告!

這種殘忍的鎮壓方式,在四川竟然持續了很長時間。為了隱瞞真相、欺騙中國人,滿清居然把他們自己乾的這些大屠殺全部栽贓給張獻忠!

試想,假如張獻忠真如滿清韃虜所宣傳的那樣,“是一個瘋狂的殺人魔王。四川交通可達的人煙稠密之處,差不多被他殺絕”,那么,幾乎沒有人煙的四川,何能抵抗十多年?

已經到了“彌望千里,絕無人煙”的地步,何需“勞駕”韃虜們花費十多年時間去平定?

四川人民的反清活動被殘忍地鎮壓後,的確是到了“彌望千里,絕無人煙”的地步。清廷不得不遷移湖廣的人口至四川(即有名的以湖廣填四川)。造成這種慘狀的不正是韃虜們嗎?可見當時的韃虜們不僅窮凶極惡、而且栽贓的手法也卑鄙至極。

當然越是誇張和宣傳張獻忠的“屠殺”,就越能證明真正的劊子手們的行為是“正義”的。這是小學生都知道的道理。滿清統治了兩百多年,戰敗一方的記錄早就被毀滅或被篡改,留下的只是有利於自己的“記錄”和當時的宣傳,這樣的“歷史”代代相傳,兩百年後的百姓也就很自然地信了。

不過,如上面的例子,還是可以從滿清自己的記錄里找到矛盾的地方,從而還回歷史的真面目。也有後來的出土文物戳穿了當時滿清所製造的、流傳兩百多年的謊言。例如,有一個栽贓的著名例子:滿清的“七殺碑”傳說。滿清說張獻忠不僅殺人如麻,還在他殺人的地方立了個碑,碑上寫有:“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善以報天,殺、殺、殺、殺、殺、殺、殺”。但後來,在廣漢的一個公共墓地里,出土了張獻忠的“聖諭碑”。碑文上卻是:“天生萬物與人,人無一物與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即慈悲的上天賜萬物於人類,而人卻沒有一物可用來報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根本就沒有絲毫的殺氣。

滿清的御用文人們,把前段留下,居然把後一句改成了七個“殺”字以宣傳張獻忠的“殘暴”和滿清的“正義”!

專制社會裡,有必要製造“事實”以轉移仇恨的目標,有必要且容易掩蓋真相的,是取得了統治權力的勝利者呢,還是連生命都不存在,無法開口的失敗者?

即便是在滿清統治的時候,四川也有人不顧滿清的禁止而為張獻忠“塑像,綠袍金臉”,香火還持續了三百餘年。人們還“年年假借神會,聚集拜謁獻忠像”,且“為遮避耳目,又稱大廟”。其間,雖被滿清毀壞過,並被刻《除毀賊像碑記》,可滿清的這一舉動“恰恰成為當年人民曾為塑像之反證”,不屈的人們又偷偷重建,卻又遭滿清損毀。這是確確實實存在的真憑實據,而不是那種不知何時才興起的,無根無據的“傳說”“口述歷史”

出生

王樹榖(1649-?),清代仁和人。工寫人物,學陳洪綬而有所變化。

約翰.布勞(John Blow)出生,1708年10月1日逝世,英國作曲家、管風琴演奏師。

逝世

查理一世

徐枋逝世,徐枋(1622-1649),吳縣(今江蘇蘇州)人。崇禎十五年(一六四二)舉人。

侯世貞:(?—1649年),南明民族英雄侯承祖次女。明永曆帝殿前女將,南明奉國將軍。有傳。

查理一世(CharlesⅠ,1600年11月19日—1649年1月30日)

6月,朝鮮國王李倧病逝。

6月18日,蒙塔涅斯卒於塞維亞,1568年3月16日生於雷亞爾堡。

7月,大順農民軍統帥、南明興國公李過病逝。

11月27日,清靖南王耿仲明在南下征廣州途中,於江西吉安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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