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霸抱兒

長婦胎傷,匿之,弟婦生男,奪為己子。 前漢時,潁川有富室,兄弟同居,其婦俱懷妊。 長婦胎傷,匿之,弟婦生男,奪為己子。

原文

前漢時,潁川有富室,兄弟同居,其婦俱懷妊。長婦胎傷,匿之,弟婦生男,奪為己子。論爭三年,不決。郡守黃霸使人抱兒於庭中,乃令娣姒競取之。既而,長婦持之甚猛,弟婦恐有所傷,情極悽愴。霸乃叱長婦曰:“汝貪家財,固欲得兒,寧慮或有所傷乎?此事審矣。”即還弟婦兒,長婦乃服罪。

翻譯

前漢的時候,潁川郡有個富戶,弟兄共同生活在一起,他們的妻子都懷了孕。嫂嫂因傷 胎孩子未活,她隱瞞了這事,弟媳生下的男孩,被她奪去,硬說是自己生的兒子。雙方對此 爭辯了三年沒有解決。太守黃霸派人把孩子放在院子裡,叫她們兩人爭抱。嫂嫂上前硬拉小 孩,舉動粗暴;弟媳則怕傷了孩子,表情悲傷。黃霸見到這些情景便大聲斥責嫂嫂:“你貪 圖家產,只想搶去孩子,難道不怕傷了他嗎?這件事已經清楚了,立即把孩子交還給弟媳。 ”嫂嫂於是認罪。

擴展原文

黃霸抱兒(李崇、于仲文、張詠三事附)
前漢時,潁川有富室,兄弟同居,其婦俱懷妊。長婦胎傷,匿之,弟婦生男,奪為己子。論爭三年,不決。郡守黃霸使人抱兒於庭中,乃令娣姒競取之。既而,長婦持之甚猛,弟婦恐有所傷,情極悽愴。霸乃叱長婦曰:“汝貪家財,固欲得兒,寧慮或有所傷乎?此事審矣。”即還弟婦兒,長婦乃服罪。 舊出風俗通。
按:疑獄集又載一事,與此相似:後魏李崇,為揚州刺史。部民苟泰有子三歲,失之,後見在郭奉伯家,各言己子,並有鄰證,郡縣不能決。崇乃令二父與兒各別禁數日,忽遣吏謂曰:“兒已暴死,可出舉哀。”泰聞之,悲不自勝;奉伯嗟嘆而已,殊無痛意。遂以兒還泰。出北史本傳。此乃用霸擿奸之術者也。
別載一事,亦頗相似:後周于仲文,為安固太守。有任、杜兩家各失牛,後得一牛,兩家俱認,久不能決。仲文令各驅其家牛群至,乃放所認者,牛遂向任氏群中。又使人微傷其牛,任氏嗟惋,杜氏自若。遂訶杜氏,服罪而去。出北史於栗磾傳。仲文,其八世孫也。此亦用霸擿奸之術者也。
隋襄州總管裴政云:“凡推事有兩:一察情,一據證。審其曲直,以定是非。”據證者,核奸用之;察情者,擿奸用之。蓋證或難憑,而情亦難見,於是用譎以擿其伏,然後得之。此三事是也。于仲文放牛事又見證慝門。
近時小說亦載一事云:張詠尚書鎮蜀日,市有二嬰孩同戲,其一為奔馬所斃,孩母二人競認生者為己子,私證無所驗,有司不能決。詠佯怒,謂二嫗曰:“若當時二子盡斃馬足,爾亦何所爭耶?”乃令健卒取兒,將擲於井中。一母前走,急往護之;一母后行,其意差懶。遂以子還前行者。此乃妄人傅會為之也。夫始生而奪之者,兒固未能識母也;三歲而失之者,兒或已忘其父也。二嬰同戲,縱未能言,當已識母;非歷時長久,亦不應便忘。且於仲文放所認牛向任氏群,而杜氏服罪;若放所認兒,則必向其母,而非母者服罪矣。豈得雲“私證無所驗”,而復用擿奸之術,佯為擲井之怒乎?無足取者,聊附之耳。

書籍介紹

出自
折獄龜鑑[]·鄭克
《折獄龜鑑》又名《決獄龜鑑》是南宋鄭克所著。關於鄭克的生平,《宋史》無傳。據宋人萬桂榮《棠陰比事序》、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彭百川《太平治跡統類》記載,以及清人朱緒曾所作考證,也只知道他是開封人,字武子,一字克明。宣和六年中進士,南宋初曾以迪功郎任建康府上元縣尉,後以承直郎任湖南提刑司乾官。《折獄龜鑑》中國古代一部著名的案例彙編,宋代鄭克編著。又名《決獄龜鑑》。原書20卷。舊傳諸本大都有缺佚,僅明代《永樂大典》載有全書,但各卷界限已不可考。清代收入《四庫全書》時,曾加以校訂,重新整理,分為8卷。該書以五代和凝、和?父子所著《疑獄集》的全部案例為基礎,逐條增補,合共276條,395例,分為釋冤(上、下)、辨誣、鞫情、議罪、宥過、懲惡、察奸、核奸、擿奸、察慝、證慝、鉤慝、察盜、跡盜、譎盜、察賊、跡賊、譎賊、嚴明、矜謹等20類。前 6類是全書的正篇,其餘有關奸、慝、盜、賊的12類屬於副篇,分論懲惡的各個方面;最後兩類帶有結論性質。編者通過對各個案例的分析和評論,就歷史上有關決疑斷獄和司法檢驗的各種經驗教訓,作了言簡意賅的介紹。編者主張“明慎用刑”,從“矜恕”出發,按照人情事理分析和推究案情,嚴防枉濫,反對“深文峻法,務為苛刻”的刑法思想。該書不受“正史”的局限,旁搜博採,取材範圍廣泛,不免有瑣細、猥雜之病。特別是包含了不少迷信落後意識,如宣揚封建倫理道德,鼓吹因果報應和卜筮怪異等,是其一大缺點。但是它在了解和研究社會風物人情、開闊眼界以及啟發人們思考等方面,又有獨到之處。此書的很論斷,基本上符合客觀實際和樸素辯證法要求,因此是了解和研究中國古代司法實際的一種重要參考材料。此書自清代以來,有多種印本。清代胡文炳又輯《折獄龜鑑補》一書,於光緒四年(1878)刻行。 《折獄龜鑑》,晁公武《郡齋讀書志》、馬端臨《文獻通考》俱作《折獄龜鑑》,蓋同書而異名。大旨以五代和凝父子的《疑獄集》未臻詳盡,因採集舊文,補充所缺。至於本書成於何時,根據跋語和序言所說情況,以及按語中補錄有宋徽宗大觀、政和(1107-1117)年間故事的事實,可以推知,當系成書、刊印於南宋初年。 《折獄龜鑑》所輯的故事多見正史,有些則出於墓誌或小說,但文字上均有改動,甚至情節上也不盡相同,帶有明顯的再創作色彩,如劉崇龜的辨刀獲盜,就是突出的例子。實際上,此書是鄭克取材於舊籍所寫的案例故事集。 所以《折獄龜鑑》雖以《疑獄集》為基礎,但復採摭舊文,廣增條目,附益宋事,每條又加以論斷、評述,元遠為宏博精深。《郡齋讀書志》稱其“依劉向《晏子春秋》,舉其綱要為之目錄,體例井然”。《四庫提要》亦稱其“所輯故事,務求廣博”,“究悉物情,用於見聞而資觸發,較和氏父子之書,特為賅備”。故成書之後,歷南宋、元、明、清4朝800多年,文為流傳,為世人所重。而且作者還力主尚德緩刑,求實戒枉,甚至還提出“饑饉盜賊多”等同情人民的觀點,具有一定的進步性。但它畢竟又是封建時代的東西,有很多糟粕如宣揚封建倫理道德,相信卜筮鬼神,甚至誣良為盜等。 《折獄龜鑑》作為舊時代的東西,有它的歷史局限,但我們也同時看到它是我國歷史上一部不朽的名著,影響久遠,就是在今天,書中所闡明的有些基本經驗和方法,對偵破、審判、察傷、辨誣、決疑等司法實際工作也並不喪失其參考和借鑑作用。

特此感謝

qgapqmzo 來自團隊 摔角狂熱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