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各稱
黃陵縣財政局
二、領導職務、姓名
局 長: 劉建平
副 局 長: 牛小宇 姚 星
黨委副書記: 張茂春
總 會 計師: 範文平
三、單位概況
黃陵縣財政局設立於1979年4月,下屬單位有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心、生產資金管理中心、財政監督檢查辦公室、會計管 理中心、收費資金管理中心、農業稅收管理局、政府採購中心、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等8個科級、副科級單位和11個基層 財 政 所及11個鄉鎮財務核算管理中心。局機關各股室有:辦公室、預 算、國庫、行政政法及教科文、農業、社保、綜合、企業、經建、稅政法規、政府採購等12個業務股室。全系統共有乾 部 職 工228人,其中:男127人,女101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102人,中級以上職稱16人,黨員95人。局機關有幹部職工23人,其中:男19人,女4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22人,高中1人;會計師職稱7人;黨員19人。
四、主要業績
2005年,全縣 財 政 總 收 入 完 成2.35億元,較上 年 增 長63.7%,增收9159萬元,首次突破兩億元大關。“十五”期 間,我縣財政總收入累計完成6.51億元,地方財政收入4.14億元,年均 遞 增33.3% 和21.1%,年均 增 收 分 別 為3493萬 元 和1490萬 元,大大高於“九五”時期財政收 入增長速度。2005年,財政總收入和地方財政收入分別是“九五”末的2.87倍和1.46倍,增收1.75億元和7452萬元,增幅創歷史最高水平。“十五”時期,全縣財政支出累計完成7.80億元,年均遞增20.6%,年均增支2619萬元,其中2005年財政總支出2.16億元,是“九五”末的1.54倍,淨增1.31億元,財政支出總量不斷增加,為促進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0年,全縣財政總收入完成12116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90500萬元的134%,超收30669萬元,較上年增長42%,增收35605萬元。其中:上劃中央“兩稅”完成6064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41600萬元的149%,超收19042萬元,較上年增長56%,增收21879萬元。地方財政收入完成6052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48900萬元的124%,超收11627萬元,較上年增長29%,增收13727萬元。
全縣財政支出累計完成10477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59100萬元的177%,較上年增長38%,增支28663萬元。
五、主要職能
黃陵縣財政局是縣人民政府的行政職能部門,履行國家財政分配、實施經濟巨觀調控、強化財政監督、最佳化資源配置和穩定社會經濟發展等重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 和 國 預 算法》等有關財政經濟法規的行政執法主體。依據黃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黃陵縣財政局職能配置、內設股室 和 人 員 編制規定》(黃政辦發[2002]66號)的通知精神,其主 要 職 能是:
1. 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其它有關政策;草擬全縣財政預算、地方稅收、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度,並按規定報請批准後監督執行。
2. 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定縣域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計畫;編制並組織執行全縣公共預算、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和其它預算;檢查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年度決算。
3. 管理全縣各項地方稅收和其它財政收入;負責地方稅政管理;協調財稅方面的工作關係。
4. 管理全縣基本建設撥款和基本建設財務;負責管理縣財政直接掌握分配的挖潛改造資金、科技三項費用和支農生產支出。
5. 管理全縣工交、商貿、農業、文教、衛生、科學等事業費;管理全縣行政經費和縣級公檢法司經費、外事經費及其財務管理工作;制定政府採購政策並監督執行。
6. 負責縣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財務計畫的審批;監督指導全縣社會集團購買力的控制,管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的車輛編制;負責縣級機關土地、房產、車輛、設施和辦公設備的統購、配備、調撥、清查登記和監督檢查。
7. 負責監督管理建設補助資金、扶貧資金、老區建設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專項資金的使用。
8. 審批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管理罰沒收入、規費收入和其它應上交本級財政的收入,安排罰沒財物的拍賣處理工作。
9. 統一管理政府內外債務,管理世界銀行對本縣貸款項目的財務工作。
10. 擬定和執行全縣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方針政策、改 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 產 核 資工作;負責國有資本金的全屬界定、登記、轉讓和統計分析,指導財務評估業務。
11. 管理全縣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全縣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12. 負責全縣預算外資金的財務管理。
13. 監督指導全縣會計事業工作,負責會計專業技術職稱的考試工作;指導管理社會審計和社會中介機構的執業行為。
14. 監督指導全縣財政有償資金、煤炭專項資金的使用分配。
15. 負責對鄉鎮財政收支活動和縣級部門的財務活動及其執行財稅政策、法令的情況等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
16. 負責全縣財政幹部培訓及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六、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預算法實施條例,耕地占用稅、契稅暫行條例、預算外資金管理辦法等地行業性法規。
七.辦事指南
(一) 財政撥款程式
1. 已經人大批准部門支出預算類款
財政局向相關部門和單位下達部門預算支出指標→業務股室按部門預算項目分類向國庫股提供撥款計畫→國庫股按計畫、按用途撥付資金。
2. 追加部門支出預算類撥款
需追加支出預算單位提出用款申請→財政局相關業務股室審核提出意見→政府有關會議研究決定→預算股按會議確定事項動支財政總預備費並通知相關業務股室追加支出預算指標→國庫股據支出指標追加檔案辦理撥款
(二) 國有資產處置行政審批
審批程式:單位提出申請報告→報主管部門同意後向國有資產管理中心提交有關資料→領取並填寫《國有資產處置申報表》→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國有資產處置申報表》→縣財政局審批下達《國有資產處置批覆書》
(三) 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辦證程式:攜帶證件→會計中心資格審查,並領取填寫《會計從業資格審請表》→會計中心審核《會計從業資格審請表》→ 組織培訓及考試→發放會計從業資格證
(四) 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年檢
年檢程式:攜帶證件→會計中心組織繼續教育培訓→會計中心審核年檢。(如信息變更,應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變更登記表》並提供相關變更資料原件。)
(五) 辦理領購票據
領購程式:單位提交已使用完的票據→行政政法股核銷票據→單位持票據領購證到行政政法股領購
(六) 辦理政府採購“ 辦理程式:採購單位到採購股領取並填寫《政府採購申請審批表》→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章(購車需經縣政府批准)→採購單位將採購資金匯入政府採購專戶→政府採購股立項審批→政府採購中心組織實施採購→採購單位驗收→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