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永年[清代文學家]

黃永年(1699-1751)字靜山,號,崧甫,廣昌縣白水鄉(今江西省廣昌縣赤水鎮)人。清代文學家。

簡介

黃永年(1699-1751)字靜山,號,崧甫,廣昌縣白水鄉(今江西省廣昌縣赤水鎮)人。清代文學家。

自幼聰穎,勤奮好學,拜南豐人梁份為師,後隱居白田山中十年,博覽群書,潛心鑽研,學業日進,為當時豫章書院山長陶成(南城人)所賞識。

雍正六年(1728)舉孝廉方正,辭不就。十三年中舉。乾隆元年(1736)中進士,授刑部主事,疑獄多所平反。公暇之餘,則閉門寫作,怡然自得。大學士鄂爾泰和一些公卿對黃永年很器重,紛紛推薦他為御史。與他同年進士,後為刑部尚書的秦蕙田也多次薦舉他。黃永年對此報平常之心,不去刻意追求。方苞、陳大受、尹繼善、雷鎮與其交往情重。

後升為員外郎,轉刑部郎中。歷任江蘇鎮江、常州知府。他為官清正,端廉簡重,淡泊名利,體恤民情,頗有政聲。任常州知府時,僚屬問以治政之要,他說:“吾蹇鈍,百不如人,惟此拙誠為民之心,早夜矻矻。”境內武進縣常遇乾旱,百姓深受其害,他率領鄉民作堰灌田數十處,修築“德勝港”,全渠長達百里,溉田20餘萬畝。“歲獲遂倍,民受其利”。後以忤總督去官。

主張

黃永年一生好學深思,治學嚴謹,讀書講究學以致用,為文反對矯揉造作,主張“學以適用為貴”;言之有物,經得起時間考驗。認為“文章不當者有五:一為苟作,二為徇物,三為欺心,四為盅俗,五為以炫奇示人。”

著作

工詩古文,著有《希賢編》、《黃靜山集》12卷,《奉使集》、《春秋四傳異同辨》、《嵩甫文類》、《南莊類稿》、《白雲詩鈔》、《靜山日記》等刊行於世。其中收有《南莊類稿》、《春秋四傳異同辨》、《白雲詩鈔》、《靜山日記》、《靜子日錄》、《奉使集》、《匡游草》,存目於《四庫全書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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