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昆固體物理和半導體物理科學研究獎

2.成立黃昆物理獎評選委員會,評選委員會成員由黃昆基金會推薦、中國物理學會聘請,設主任委員一名,秘書長一名,每屆任期為四年。 (2)評選委員會根據推薦,經過初步了解審核,提出黃昆物理獎候選人。 如果評審會委員或基金會委員是黃昆物理獎的候選人,他(她)應該迴避這一屆黃昆物理獎的評選工作。

獎勵辦法

1.黃昆物理獎評選條件:
獲獎人應在近幾年內立足國內在固體物理及半導體物理領域內做出重大成果,包括那些其重要性直到近幾年內才顯示出來的以前研究工作。該成果應該是已經公開發表的,或者正式得到鑑定確認的。
2、黃昆物理獎每兩年評選和頒發一次。每次評出不超過兩人,一般只評一人。
3.黃昆物理獎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每人發榮譽獎狀一份,獎金若干。

組織機構

1.成立黃昆物理獎基金委員會,其成員由黃昆基金會推薦、中國物理學會聘請,設主任委員一名。每屆任期為四年。黃昆物理獎基金委員會的任務是:
(1)確定獎勵方針和辦法;
(2)確定獎金數額;
(3)審核評選委員會評出獲獎者,並報請中國物理學會批准;
(4)頒獎。
2.成立黃昆物理獎評選委員會,評選委員會成員由黃昆基金會推薦、中國物理學會聘請,設主任委員一名,秘書長一名,每屆任期為四年。黃昆物理獎評選委員會的任務是:
(1)負責組織和受理黃昆物理獎的推薦;
(2)經過初步審核,提出推薦候選人;
(3)組織同行專家對候選人進行評議;
(4)在同行專家推薦、評議的基礎上,評選委員會按照評選辦法評出獲獎人選;
(5)填寫評選意見並報基金會批准。

推薦和評選辦法

1.黃昆物理獎推薦、評選分三個步驟:
(1)提名人向評選委員會推薦;
(2)由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
(3)基金委員會審批。
評選工作每兩年進行一次,第一年推薦、第二年評選和頒獎。
2.黃昆物理獎獲得者的提名人為:
(1)黃昆物理獎基金委員會委員;
(2)黃昆物理獎評選委員會委員;
(3)中國物理學會半導體物理專業委員會委員;
(4)基金會遴選的有聲望的固體物理學家或半導體物理學家;
(5)歷屆黃昆物理獎的獲獎人。
黃昆物理獎須由上述提名人二人以上推薦才能受理。
3.黃昆物理獎推薦、評選程式和方法:
(1)第一年由基金會向基金委員會委員、評選委員會委員、中國物理學會、地方物理學會及半導體物理專業委員會等發出黃昆物理獎推薦、評選通知,進行推薦。推薦人負責填寫推薦書,於第一年十二月底以前寄送評選委員會秘書。
(2)評選委員會根據推薦,經過初步了解審核,提出黃昆物理獎候選人。
(3)評選委員會直接通知被推薦的候選人根據要求提供詳細材料一式四份。
評選委員會在收到被推薦人的詳細材料後,將有關材料委託推薦人以外四位同行專家進行評議,提出初審意見。
(4)評選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秘書根據推薦意見、初審意見,提出正式評獎候選人,提請評選委員會進行評議和選拔。評審會評出獲獎者,報基金委員會。
(5)基金委員會審核正式獲獎人,並報中國物理學會批准。
(6)第二年九月,在中國物理學會秋季學術會議或會員代表大會期間頒發黃昆物理獎,獲獎者要在會議上作一次學術報告。
4.黃昆物理獎推薦、評選若干規定:
(1)提倡實事求是的優良學風,堅決反對評獎工作中出現的各種不正之風。如果評審會委員或基金會委員是黃昆物理獎的候選人,他(她)應該迴避這一屆黃昆物理獎的評選工作。
(2)評審會要重視調查和了解情況,力求避免在推薦工作中出現重大錯漏。對獲獎項目和獲獎人員的科學貢獻務必審查清楚,確實可靠,避免出現不應有的錯誤。
(3)基金委員會、評審會會議均以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參加(含2/3)方為有效。評選和審批均採取無記名投票,參加投票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含2/3)通過方為有效。評選和審批一般應在召開會議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進行,特殊情況下可通信投票。
(4)所有參與評選工作的人員對評選過程以及評審會上的評議意見等評選活動內部情況,均應保密,不能外傳,以保證評選工作的正常進行。

基金來源和管理辦法

1.獎金及相關經費由“黃昆物理獎”基金會支出。
2.基金會同時接受我國政府有關部門、高等院校、研究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的贊助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的個人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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