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旺

2018年9月14日,來賓市紀委監委對來賓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黃國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黃國旺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申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從事營利性活動、兼職取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套取世界銀行貸款資金;利用職務之便,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經營與其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獲取非法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涉嫌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夥同他人給予非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數額較大,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較大,涉嫌受賄罪。

黃國旺身為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意識和組織觀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貪慾膨脹,長期亦官亦商,中飽私囊,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來賓市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務會審議並報來賓市委同意,決定給予黃國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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