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占鴻

黃占鴻(1863~1957年),占鰲胞弟,生於清同治二年(1863年)。 清宣統三年(1911年),他被推選為福州棉布業公幫會首(即同業公會前身)。 民國4年(1915年)被選任福州總商會會長。

黃占鴻(1863~1957年),占鰲胞弟,生於清同治二年(1863年)。青年時由占鰲花重錢捐任廣東省永安縣知縣,後回榕協助占鰲管理福州的各行、庫、店。清宣統三年(1911年),他被推選為福州棉布業公幫會首(即同業公會前身)。民國初,他與人聯營恆孚當鋪。民國4年(1915年)被選任福州總商會會長。“五四”運動中,他在軍閥政府授意下,站在抵制日貨的愛國運動的對立面,於民國8年6月14日晚,糾眾毆打到黃恆盛布莊檢查日貨的愛國學生,致使學生3人重傷,工友1人傷重斃命,釀成聞名全國的“黃案事件”,激起全市人民憤恨,受到全國愛國組織的聲討,被迫辭去總商會會長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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