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市外事僑務局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的外事、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外事、僑務工作的措施、方法,並監督實施。
2、參與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的資金、人才、技術引進工作;並對已引進的重點僑資項目進行跟蹤服務;指導扶持歸僑、僑眷企業和為歸僑服務企業的發展。
3、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團的接待工作;接待來我市參觀、訪問、文化交流的外國來賓。
4、協調有關部門依法保護華僑、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協助市政府做好相關的協調工作;開展歸僑、僑眷工作。
5、負責對外宣傳外事、僑務的方針、政策工作。
6、辦理我市因公出國、赴港澳考察人員的護照發放和簽證工作,負責在我市的外國專家的管理工作。
7、協調、指導各鎮、市直各部門的外事、僑務活動和業務,監督執行外事紀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外事僑務局設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了解和掌握外事、僑務工作全面情況;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書檔案、財務管理、接待、人事、勞動工資、黨務、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督、計畫生育、婦女以及後勤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外事、僑務信息的收集整理、資料上報以及年終總結工作。
(二)僑政經濟股
負責宣傳僑務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做好對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的聯絡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依法保護華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做好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的資金、人才、技術的引進工作,對已引進的重點僑資項目進行跟蹤服務;積極為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親屬在本市興辦的各類經濟實體做好服務工作;處理華僑、歸僑、僑眷、港澳同胞及外籍華人的信訪。
(三)辦證股
辦理因公臨時出國(境)人員審批、審核和呈報工作;負責辦理核發市管因公出國和赴港澳地區人員護照、部分因公“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各類出國證明和申辦簽證工作;管理因公護照、簽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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