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國小堂

高等國小堂是光緒二十九年十一月(1904 年 1 月),清政府頒布《奏定高等國小堂章程》,明令設立,為初等國小堂畢業生升學之所。“以培養國民之善性,擴充國民之知識,強壯國民之氣體為宗旨”;“以童年皆知作人之正理,皆有謀生之計慮為成效”。

修業 4 年。科目有修身、讀經講經、中國文學、算術、中國歷史、地理、格致、圖畫、體操等,手工、農業、商業為隨意科目。 1912 年改名高等國小校,修業年限改為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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